查看原文
其他

刘国忠:清华简与西周史研究

古籍 2021-02-14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学派 Author 刘国忠

2008年7月15日,经校友捐赠,清华大学入藏了一批流散到香港文物市场的战国竹简,通称清华简。清华简总数近2500枚,是目前已知战国竹简中数量最大的一批。经碳14测定,清华简的抄写时间大约为公元前305年,属于战国中期的后半段,相当于孟子、庄子、屈原等先哲们生活的时代。由于久埋地下,清华简躲过了秦代的焚书之厄,从而最大限度地保存了先秦古籍的原貌。经过编排,清华简总共约有70篇文献,全部都是古书,而且多数是经、史一类珍本佚籍,以及与思想史、文学史、科技史相关的篇目,学术价值可谓空前。在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清华简已经整理出版了10辑整理报告,受到学术界的普遍关注。

在2008年10月召开的清华简鉴定会议上,与会专家即已指出:“(清华简)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物,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前所罕见的重大发现,必将受到国内外学者重视,对历史学、考古学、古文字学、文献学等学科将会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十多年来,清华简的整理与研究工作,已经在多方面推动了先秦历史文化的研究,成为海内外文史研究者关注的焦点。其中,《程寤》《保训》《耆夜》《金縢》《皇门》《祭公》《楚居》《系年》《周公之琴舞》《芮良夫毖》《命训》《厚父》《封许之命》《摄命》《四告》等诸多篇目,对于西周史研究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加深对西周史相关文献的理解与认识

西周史的研究,离不开传世文献、考古学、出土文献(包括西周甲骨、青铜器与金文、简帛等文字资料)以及理论探索等多条途径的共同努力,其中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更是认识和解读西周历史的主要依据。不过,由于相关的传世或出土文献古奥艰涩,理解起来有很大困难;同时,对于这些文献的真伪、年代和性质等方面的认识,学者们也存在很大的分歧,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研究工作的深入。


清华简诸篇的抄写时代是战国中期,这就为这些文献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即这些文献均不会晚于这一时期;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写作时代也属同一时期,战国中期只是清华简诸篇写作时代的下限,其中的多篇文献,比如《封许之命》《皇门》《祭公》《周公之琴舞》《芮良夫毖》《厚父》《摄命》《四告》等,都应是从西周时期的原始档案传抄而来,保留了西周文献的原来面貌;另外的一些篇目,如《程寤》《保训》《耆夜》《金縢》《命训》等,虽然有可能经过了东周时期人们的改写,但显然也是根据西周时期流传下来的材料编写而成,仍然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更重要的是,清华简中的一些篇目,如《皇门》《祭公》《金縢》等,都有传世本可供比较,从而为解读和研究这些周代文献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从文献学角度看,清华简的这些篇目主要有以下作用。


(一)纠正传世文献中的一些错讹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逸周书》的《祭公》篇。《祭公》在传流过程中多有讹误,但此前因没有可资对勘的文本,许多错误无法得到辨识和纠正。清华简《祭公之顾命》是目前所见《祭公》篇的最早写本,与传世本相对比,即可以见到传世本中的诸多错讹之处。其中最显著者,莫过于简文中有一句“乃召毕、井利、毛班”,据简文可知,毕、井利、毛班三人为周穆王时的三公,这句话本来是文从字顺的,然而在传世本中,该句竟被误为“乃诏毕桓于黎民般”,遂致面目全非,不可卒读。再比如传世本《命训》有“夫天道三,人道三:天有命,有祸,有福;人有丑,有绋絻,有斧钺”的记载,如果按照天道的顺序,是“命”“祸”和“福”,而人道却是“丑”“绋絻”“斧钺”,其顺序不能完全对应。现在看清华简《命训》,该句作:“夫天道三,人道三:天有命,有福,有祸;人有佴(即‘耻’字),有巿冕,有斧钺。”“巿冕”即今本的“绋絻”,竹简本“有福”与“有祸”分别对应的是“有巿冕”和“有斧钺”,次序非常合理,可见今本的“有祸”与“有福”二词应当对调。这些重要发现遂使数千年来的文字错误得以大白于天下。


(二)确认传世文献的真伪、性质及学术价值


还以《逸周书》为例,《逸周书》是一部有关周代历史文化的文献汇编,内容珍贵重要。然而,由于该书被认为是孔子删《书》之余,故在历史上一直不太受学者重视,其流传过程不够清晰,文本的错讹脱佚现象也十分严重。虽然晋代孔晁曾为之作注,但此后一千多年间,该书基本处于被“冷落”的状态,甚至被冠以“伪书”之名。直到清代以后,这一情况才有所改观,经过卢文弨、王念孙、朱右曾等学者的校订整理,本书才大致可读;但是对于该书的学术价值,学术界仍存在较大争议。已公布的清华简诸篇中,属于《逸周书》的篇目有《命训》《程寤》《皇门》和《祭公》4篇,可谓是《逸周书》篇目的空前发现。这些篇目的重新面世,不仅校正了传世本中的诸多问题,也使《逸周书》一书的学术价值得到了确认。研究西周历史,再不能忽视和弃用《逸周书》中的这些重要篇目。


与此同时,清华简也使过去有关《古文尚书》真伪问题的争论有了直接证据。东晋初年豫章内史梅赜进献给朝廷的《尚书》中,《古文尚书》这一部分的真实性引起了后人的长期讨论。清华简中有多篇可对应《古文尚书》的篇目,比如,清华简《尹诰》即《古书尚书》中的《咸有一德》,《傅说之命》即《古文尚书》中的《说命》,但是它们的内容却完全不同,足以证明东晋时期出现的《古文尚书》确实应该是出于后人的伪造。而属于西周时期文献的清华简《摄命》篇,经过学者们的研究,证明很可能即是《古文尚书》中的《冏命》篇,而这二者之间的内容也是没有丝毫关联,这也进一步印证了东晋以来传流于世的《古文尚书》不会是先秦《尚书》的原本,而是出于后人的伪作。《古文尚书》真伪问题的讨论,是中国学术史上的一个重要话题,清华简与《古文尚书》相关诸篇的真伪讨论,其意义自然非常重大。


已经公布的清华简诸篇,内容和体裁极其丰富,大大开阔了学者们的眼界。其中的《封许之命》是西周初年分封许国的文献,使我们第一次看到了周初分邦建国的档案资料,了解分封文件的格式与内容;《摄命》是周王册封伯摄的原始文献,亦让我们看到西周册命文献的原貌,从中可获知金文中的册命内容仅为册命文献的节录;《四告》是周公、伯禽、周穆王、召伯虎四人分别向神灵或先贤的祷告之辞,不仅为以往所未见,更可借此一窥周人的信仰与观念。这些文献的重新发现,不仅使我们对周代文献的认识大为丰富,而且改变了我们对于一些传世周代文献的已有认识。比如关于西周初年卫国的分封情况,由于《尚书》中有《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献的存在,一般认为材料是最为齐备的,《尚书序》即言:“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分封的具体细节见于《左传》定公四年记叙,并说是“命以《康诰》而封于殷墟”,即把《康诰》等同于分封的文献。现在看来,在分封康叔的过程中,其实最为原始的、类似于《封许之命》的分封文件并没有能够保存下来,这一分封文件应该是详细记录了分封康叔时的封畛土略、以及赏赐民众和物品的具体内容。至于《康诰》诸篇,则应该是对即将赴任的康叔所做的告诫,不能与分封的原始文献相等同,对《康诰》篇的这种认识,也是一个重要变化。


清华简《厚父》篇的问世,也有助于我们认识《尚书》的《洪范》篇。周武王灭商后,一直致力于总结夏、商兴亡的经验教训,因此才有“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而形成的《洪范》之篇。值得注意的是,周武王访箕子,本来是要咨询商朝亡国的原因,其目的与《厚父》的主题显然是一致的;只是由于箕子作为一个亡国之人,不忍心谈论故国兴灭这个敏感问题,最后双方只好避实言虚,讨论起“天地之大法”。对此《史记·周本纪》曾言:“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如果箕子当时像厚父那样很配合周武王的问询,也许我们所看到的《洪范》就不是现在这个面貌了。 


(三)关注经学文献的重新编写和整理问题


清华简本《金縢》与传世本《金縢》的异同非常耐人寻味。竹简本《金縢》原有自己的篇名,作“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与《尚书》中的“金縢”之名完全不同;在具体内容方面,二者虽然除了一些异文之外,内容基本相同,但其中存在一个最大的差异,就是竹简本《金縢》没有传世本中涉及占卜的两段文字。对于这一现象,学者们的看法不一。其实,前一段文字中,周公向三王祷告,然后进行占卜;后面的另一段文字中,周成王因为看到了周公的祷告之辞,了解到天降灾异的缘由,因而制止了占卜行为。这两段文字的上下文衔接自然,与周初的观念和行为相吻合,非常契合当时的形势,应是其固有的内容。简文中没有这两段文字,应该是由于后人对原有文本的删节和改写。那么,竹简本为什么要对《金縢》篇做这样的加工处理呢?其实,竹简本的篇名已经给了我们非常重要的提示。竹简本的篇名“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已经标明这是一篇属于“志”的文献。对于“志”,我们并不陌生,《国语·楚语上》载,楚庄王时,太子之傅士亹向申叔时请教如何教育太子,申叔时给士亹提了系统的建议,其中就有“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韦昭注:“故志,谓所记前世成败之书。”我们曾经指出,竹简本《金縢》在标题中特意突出了“周武王”的称呼,与《书序》所称“武王”并不相同,很值得注意,这是一个很有楚国特色的称谓,其目的是为了与“楚武王”相区别,《金縢》篇的改名和内容的删减,很可能就是出于楚人之手,将之改编为一篇“志”也就是进行历史教育的读本。因此,竹简本的形成应该是在春秋时楚国称王之后,其定本显然要晚于传世本《金縢》,是对传世本所做的改编。这一做法使我们体会到,即使是像《尚书》这样涉及大经大法的经典文献,也是可以根据具体需要对其文本进行编辑加工的;同理,孔子在编选百篇《尚书》时,也不排除对其内容可能做过部分整理修订工作,就如同他作《春秋》时,对鲁国的史书做了一些修订一样。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先秦时代,与百篇《尚书》相类似的文献其实是非常多的,孔子虽然根据自己的需要选编了一百篇的《尚书》,但是未被收入的文献肯定更为丰富。其中一些篇目,后来被作为“孔子删《书》之余”而收录在《逸周书》里面,但是还有大量相关文献则在历史演变中归于湮灭。清华简的发现使学者们认识到,后来被称作《逸周书》的一些篇章,在当时至少有很大一部分被承认就是《书》,另外,在《尚书》《逸周书》的这些篇目之外,还有极其丰富的类似文献。


(四)为解读其他出土古文字材料提供契机


清华简的文字为战国时期的楚文字,内容皆为古书,有些有传世本,或在传世本内有类似材料,容易进行比照对读,从而为释读出土的古文字资料提供了重要依据。比如陈剑教授曾从清华简《皇门》篇中字入手,将之与郭店简、上博简、古玺中的相关字形相结合,为该字的释读提出重要意见;李学勤教授指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疐天之不易”中的“疐”字应训为“对”,并进而指出许多金文中的“疐”字都应读为“对”,等等,都为出土文献的释读作出重要贡献。


二、揭示西周史事真相

清华简中所发现的众多与西周史有关的文献,为研究西周史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其中不少记载都为传世文献所无,或与传统看法不同,为我们揭示了西周许多不为人知的历史真相,也为认识一些聚讼不休的历史事件提供了重要依据。限于篇幅,我们在此列举数例,以见一斑。


(一)先周历史的新知


在周武王克商、建立周朝之前,周人已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史,尤其是在周文王时,周人已获得长足发展,拥有了强大的实力。清华简《程寤》《保训》《耆夜》诸篇都涉及先周历史,所提供的信息极为丰富。比如,“文王受命”或“文、武受命”是西周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话题,但是,对于它们的确切含义,学者们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断。直至20世纪初,王国维才敏锐地把 “受命”与“降命”联系起来,指出“受命”就是接受天命:“自人言之,谓之受命;自天言之,谓之降命。”王氏此论,与传世及出土文献中有关“文王受命”的论述完全符合,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赞同。现在看来,“文王受命”实际上是从政治上确立了周人代商的正义性和合法性。但是“文王受命”的标志是什么,学者们却一直未能予以正确揭示。清华简《程寤》篇则告诉我们,文王受命是与太姒所做的一个梦境有关。这篇简文的重新发现与公布,使我们获知了“文王受命”的确切含义和具体标志。至于“文、武受命”的提法,以往学者们多认为要到西周晚期或中晚期才出现。现在看来,这种认识可能也需要重新加以考虑。其实,清华简《程寤》中关于“受命”的记载是“(文)王及太子发并拜吉梦,受商命于皇上帝”,明确指出是周文王与周武王(当时的太子发)共同接受了天命。因此,所谓的“文王受命”和“文、武受命”本身是一回事,“文王受命”是一个概括的表述,“文、武受命”则是点明了接受天命的过程,周文王虽然获得了天命,拥有了灭商的合理性,但在他生前并未完成灭商受大命的最终目标,这一任务最终到周武王时才得以实现。关于这一点,新公布的清华简《四告》中也有重要的论述。周公在向皋陶祷告时曾说:“(上帝)乃命朕文考周王(即‘一’字)戎有殷,达有四方。在武王,弗敢忘天威命明罚,至戎于殷,咸戡厥敌”,把这一表述与《祭公》中所说的“皇天改大邦殷之命,惟文王受之,惟武王大败之,成厥功”相比,二者的内容可谓是一脉相承。因此,“文、武受命”的观念应该是西周初年即已出现,而且在整个西周时期都始终没有改变。


清华简《保训》则与周文王的遗嘱相关。周文王曾有遗嘱,见于《尚书》的《顾命》篇,但是文王遗嘱的内容如何,却为以往学者所未知。清华简《保训》的发现弥补了这一缺憾。而且本篇简文的纪年是“惟王五十年”的形式,说明周文王很可能早已经暗中称王,再加上《程寤》中周文王有“惟商慼在周,周慼在商”的深刻论述,证明在商末时周文王早已在暗中积聚力量,为灭商做准备。这就为研究周文王时期的商、周关系提供了全新视角。


清华简《耆夜》则解开了关于西伯戡黎的种种疑问。《尚书》有《西伯戡黎》篇,前人多以为是文王时事,但是黎也就是耆这个地方迫近纣都,如果说周文王已征伐到那里,与历史情势并不相合,因而自宋代胡宏《皇王大纪》以来,不少著作推测应该是周武王时事,却苦于没有证据。清华简《耆夜》一开始就说“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还,乃饮至于文大室”,印证了宋人的怀疑是合理的。周武王八年伐黎,九年观兵于孟津,至十一年伐纣,正好展现了周人逐步东进的历程。


(二)三监之乱与秦人始源


周武王灭商后不久即因病去世,继位的周成王由于年幼,故由周公辅佐朝政,不久即爆发三监之乱,使建立不久的西周政权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在最近公布的清华简《四告》中,周公在给先贤皋陶的告辞中说“商邑兴反,四方祸乱未定,多侯邦伯,率去不朝”,这一记述形象说明,武庚等人的叛乱得到了商奄等商朝原有盟国的全力支持和配合,而在这危急关头,以三监为代表的“多侯邦国”却趁机落井下石,“率去不朝”,其不臣之心已经昭然若揭。在危急关头,周成王与周公采取了坚定措施,出兵平定了叛乱,巩固了建立不久的西周政权。


清华简的多篇文献都涉及了三监之乱这一重大事件,并对传世文献有重要的补充作用。传世本《金縢》篇有“周公居东二年”的记载,对其含义前人曾有各种推测,竹简本《金縢》则作“周公石东三年”,这里的“石”即是楚文字中常见的(即“适”字),意为前往。周公前往东国三年,所指的正是周公东征,从而解开了这一历史之谜。


周师在擒杀武庚等人之后,又继续东进,击败参与叛乱的商奄等国,杀死飞廉等首恶分子,并把参与叛乱的一部分商奄之民西迁到朱圉山(位于今甘肃省甘谷县)一带,令其防御西北的戎人,而这些西迁的商奄之民则成为后来秦人的祖先。清华简中关于秦人始源的这一记述,完全颠覆了人们的原有认识,对于早期秦人与秦文化的研究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卫国与许国的分封


周武王灭商后,曾采取分封政策,封建一些古代圣王的后裔,并在商朝的王畿地区设立三监,以加强对原商朝核心区域的防范。但大规模的分封举措,则到周成王平定三监之乱后才得以施行。清华简《系年》称:“周成王、周公既迁殷民于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旁设出宗子,以作周厚屏。”这正是对当时分封情况的总结。通过清华简的记述,过去关于周初分封的一些疑窦之处也得以澄清。比如卫国的分封,过去曾有一种观点认为发生于周武王时,也有人认为卫国曾有两次分封。现在通过《系年》,可以知道周成王把康叔分封到康丘(这也是后人之所以称其为康叔的原因),后来康叔又把都城从康丘迁到淇卫,这就完美地解释了卫国的始封时间和都城前后出现变化的缘由。


有关许国分封的误解也同样得以纠正。过去学者们根据许慎《说文解字·叙》和杜预《春秋释例》等材料,以为许国的始封者是许文叔,受封的原因则是许为“尧四岳伯夷之后”,受封的时间是在周武王时。然而在清华简中发现了周初封建许国的文件《封许之命》,从中我们可以知道,许国的始封之君是吕丁,他曾辅佐周文王和周武王,功勋卓著,因此周成王时把他分封于许。清华简《封许之命》的发现,纠正了传世文献中关于许国论述的诸多不准确之处。其中许多具体的分封细节和赏赐物品,有助于我们了解西周初年的分封制度。


与分封相关的记载,还有《四告》篇中伯禽的祷告之辞。该文是伯禽被分封于鲁之后,在即将就封时向天神的祷告之辞,其中也谈到周天子赏赐给了“林宝、金玉庶器”,补充了传世文献的不足。


(四)周公摄政与制礼作乐


西周初年的政治一度出现严重危机,端赖周公辅佐朝政,力挽狂澜。有关周公摄政的问题也一直是历代学者关注的话题,特别是周公摄政时有没有称王,从古至今争论不断。清华简中发现了《逸周书》的《皇门》篇,学者多认为该篇文献是周公摄政时所作,简文记叙周公的讲话时称“公若曰”,证明周公当时并未称王;周公在讲话中训诫群臣要以史为鉴,献言荐贤,对于我们了解周公摄政时期的施政理念有很好的作用;另外,在清华简中所发现的《周公之琴舞》,乃是一组乐诗,学者多认为作于周公归政成王之时,其中对周公与成王的君臣关系也做了严格区分,这也进一步印证了周公没有称王这一事实。


最近发表的清华简《四告》篇也为这一问题提供了佐证。《四告》的第一篇,是周公向古代贤臣皋陶的祷告之辞,在祷辞中,周公追述了周武王去世后,自己勤勉辅佐成王的情形:“乃唯余旦明弼保兹辟王孺子,用肇弘三台,以讨征不服,方行天下,至于海表出日,亡不率比……”其中强调自己“明弼保兹辟王孺子”,更为周公不曾称王提供了充分证据。


学者们已经指出,《四告》的内容,与《尚书》的《立政》篇关系十分密切。笔者认为,周公的祷告之辞中说:“翌日,其会邦君、诸侯、大正、小子、师氏、御事,箴告孺子诵……”,其内容与《尚书·立政》正好完全吻合,可知周公的祷告时间是在举行还政成王仪式的前一天;而清华简《周公之琴舞》,则是纪念周公还政、成王嗣位而举行的乐舞仪式。这3篇文献在时间上互相衔接,内容上彼此呼应,应该是从不同角度记载这一重大事件的多篇原始文献。这对于确定《尚书·立政》篇的时代和背景,以及考察周公摄政时期的历史,也具有重要意义。


有关周公制礼作乐的情况,在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中也已经透露出相关信息,《周公之琴舞》以周公致政成王为背景,是一组结构紧密的乐诗,它的面世,不仅是佚诗的发现,也是佚乐的发现,可谓是周初制礼作乐的一个典型事例。在清华简《四告》中,周公也表明要“永念天畏,王家无常,周邦之无纲纪,畏丧文、武所作周邦刑法典律”,因此采取各种措施来经营周邦。这些记叙表明,周公确曾制礼作乐,建立和完善了周代的各项制度,古书的相关记载是真实可靠的。周公的这些举措,对周王朝的巩固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两周之际史事


关于两周之际的历史进程,《史记》所述,多有疏漏之处。以往学者多据《古本竹书纪年》的佚文来订正这段历史,然而一些缺环始终无法厘清。清华简《系年》很完整系统地讲述了两周之际的历史演变过程,在很多方面给我们提供了新知,如:周幽王的妻子来自位于犬戎附近的西申,而不是来自位于今天河南南阳一带的南申,这就解开了申人之所以能与犬戎联合攻周的历史之谜;周幽王与其子伯盘曾一起去攻打西申,最终为犬戎、缯、西申的联军所攻灭,这一历史为过去所未知;周幽王死后,朝廷拥戴周幽王之弟余臣为王(即携惠王),与被废的太子宜臼之间展开长达21年的王位争夺,其中许多细节也是以往学者所不曾了解的;周平王东迁经历了漫长的历程,而不是过去所理解的一蹴而就;等等。


此外,清华简对于楚国的起源与早期历史研究也有重大推进,比如据清华简《楚居》可知,楚人的先祖穴熊即是鬻熊,另外,该篇简文中关于楚人早期的活动范围,楚国与鄀国的关系,都提供了大量珍贵史料;再比如,据清华简《系年》,可以确认共和行政是由共伯和代执朝政,而不是由周公、召公共同执掌朝政,从而为共和行政之谜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有利佐证。


三、推动西周文学史、思想文化史和制度史研究

对于西周时期的文学史、思想文化史和制度史的研究,以往囿于有限的材料,往往难以展开讨论。清华简中所出现的大量与西周史相关的文献,为这些领域研究的突破创造了极为重要的条件。 


(一)文学史研究方面


清华简的《耆夜》《芮良夫毖》《周公之琴舞》等篇收有众多诗歌,而且多数为佚诗,为西周文学史的研究提供了众多崭新材料,可谓是先秦诗歌研究的重大契机。其中,《耆夜》中的《蟋蟀》诗和《周公之琴舞》中的《敬之》诗同时见于《诗经》,文字亦多有不同,这对于《诗经》有关篇目的写作时代、具体含义的研究均有重要意义。


(二)思想文化史方面


清华简《保训》所叙的周文王遗嘱中多次提到“中”这个词,证明“中”的观念是全篇的核心。关于《保训》“中”的思想,学者们做过很多讨论,李学勤先生曾指出,《保训》的“中”很可能与后来儒家的中道思想有关。这对于研究儒家思想的渊源和传统,无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西周建立后,统治者一再强调“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尚书·召诰》),希望从夏、商的兴亡中汲取经验教训,但是在传世的文献中,所见多为西周王室取鉴于有殷的内容,而很少有关于取鉴于有夏的论述。清华简《厚父》篇的发现,使我们第一次有机会看到西周初年对于夏朝兴亡所做的归纳和总结,其中蕴含有丰富的民本思想和德政思想,更为中国思想史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局面。周代对“德”的提倡,也体现在对“处士”的重视之中。《荀子·非十二子》言:“古之所谓处士者,德盛者也,能静者也,修正者也,知命者也,著是者也。” 处士由于德行高洁,才华出众,虽然尚未任职,但却是国家的重要倚靠。在清华简《皇门》中,周公曾说:“朕寡邑小邦,蔑有耆耇、事屏朕位。”其中所提到的“事”,在《四告》中则作“士”,二者所论其实都是“处士”。无论是《皇门》中对“处士”的期盼,还是《四告》中对商末之时“处士”所作所为的批评,实际上都是希望“处士”能以自己的德行在社会上发挥表率的作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周初的德政理念。


清华简《筮法》所涉及的数字卦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数字卦的研究,是20世纪易学研究的重大突破,但是商、周时期的数字卦是否一直延续到战国时代,学者们曾有不同意见。清华简《筮法》的出现,证实在战国时期数字卦仍然存在,这对于研究数字卦的发展和演变也具有积极意义。


清华简《耆夜》讲述了周武王八年周师伐耆,获胜返回后于文王宗庙举行庆功的“饮至”典礼,这一记叙亦非常重要。我们知道,关于“饮至”的记载,在传世文献中主要见于《左传》等书;在出土文献方面,此前在周原甲骨和西周初年的方鼎中也都提到举行“饮至”典礼,但没有更详细的内容,清华简《耆夜》则为我们展现了西周时期“饮至”典礼的生动情景。


新公布的清华简《四告》篇分别有周公、伯禽、周穆王、召伯虎4人向先贤或神灵的祷告之辞,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周人在遇到大事时,往往会向上天神灵或祖先祷告,比如据何尊(《殷周金文集成》6014)所载,周武王灭商后,“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民”。周武王因为营建东都一事,专门向上天祷告,这可以说是西周时期最早的祷告活动之一。除何尊外,还有不少金文也与周人的祷告活动有关,但由于镂于吉金之上,内容均极简略;在传世文献方面,《尚书·金縢》载,周武王生病时,周公曾向太王、王季和文王祷告,等等,但其祷辞显然也是节引。《四告》篇完整记载了4篇祷告之辞,使我们对西周时代天人之间的交流及其内容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三)制度史方面


籍田制度是周代的一项重要制度,周宣王时“不籍千亩”,曾在历史上有重要的影响,但是关于其具体内容,学术界长期存在争论。据清华简《系年》可知,周武王时即已建立“帝籍”制度,名之曰“千亩”,用以祭祀上帝天神。这不仅印证了传世文献关于“帝籍”与祭祀上帝有关的说法,而且第一次揭示了西周时期的“帝籍”和“千亩”的由来,从“千亩”产生的源头上揭示了“籍田”的性质,即它的确是周王室为生产“上帝之粢盛”而专门开辟的祭祀田地。《系年》的有关记载,为研究西周时期籍田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提供了重要依据。


分封和册命制度。西周时期采用封邦建国的国策,分封了众多诸侯国;而对于官员的任命,也往往需要举行仪式,封官授职。清华简《封许之命》是一件原始的封建文献,使我们有机会了解西周分封制度的诸多细节。另外,在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中,提到郑桓公受命就封时只带“车七乘、徒卅人”,其力量之弱小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联系到《史记·齐世家》所载齐太公就国时曾夜宿旅店,后来为防范莱人前来争夺封地而夜衣而行,及时阻止了莱人的行为。从《齐太公世家》所述情况看,齐太公当年就封时,所带的随从似乎也不会太多。看来周代分封时“授民授疆土”,更多的只是在国家层面上对诸侯统治权的一个确认,具体的发展则有待于受封者的个人努力。在册命研究方面,清华简《摄命》则为我们提供了迄今为止最为完整的一件册命文献,这对于册命制度的研究无疑会有很好的推动。


三公制度也是西周时期的一项重要制度。清华简《祭公之顾命》第一次让我们了解到周穆王时期的三公人选,确认了当时三公制度的存在,从而为研究西周的三公制度提供了重要资料。


早在1981年,李学勤先生就曾根据当时的各种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指出,以往对于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时间和发展程度的估计显然是偏低了;他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把考古学的成果和文献的科学研究更好地结合起来,对中国古代文明做出实事求是的重新估价。2013年,裘锡圭先生在《出土文献与古典学的重建》一文中,也指出要立足于各种新出土文献,同时结合其他的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做好古典学的重建工作。两位先生的论述虽然不完全一致,但都充分肯定了简帛等新出土文献对于先秦典籍、历史文化研究的重要性。


从本文上述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清华简中所发现的众多与西周史有关的篇目,已经对西周史研究的方方面面产生深刻影响,其中诸多记载,不仅解决了西周史研究中许多争论已久的疑难问题,同时又为西周史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崭新机遇。清华简的整理与研究工作已经深刻影响了西周史研究的面貌,这已成为多数学者的普遍共识。利用清华简来研究西周历史文化,已成为当前西周史研究的一条有效途径,并已取得丰硕成果。


当前,清华简已经整理出版了10辑整理报告,资料的整理公布工作已过大半,但尚未整理出来的清华简篇目还有不少,预计还需要编成6辑左右的整理报告。整理工作目前仍在紧张持续进行之中,相信还有更多有关的新材料面世,成为西周史研究的重要依据。同时,除了清华简,有关西周史的各种考古发现也层出不穷,而与西周史有关的甲骨、金文、简帛等文字资料也在不断发现,西周史的研究正在以空前的广度和深度得以展开。我们有理由相信,西周史的研究一定可以获得更大发展,取得更好成绩。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