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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原副市长符卫国等人充当“保护伞”被中纪委通报

金山网 2023-04-24

据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6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其中包含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等人为管建军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05年至2020年,以管建军为首的涉黑组织,通过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非法获利近9亿元。其中,2014年通过串通投标方式,中标镇江市某废弃矿山整治工程后,长期非法盗采该项目区域内灰岩矿石,破坏矿产资源价值8亿余元。符卫国在担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和副市长期间,明知管建军为涉黑涉恶人员,仍收受贿赂,帮助其承揽土石方业务并违规提前退还资源保证金。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和矿产管理处原负责人倪俊多次接受宴请、收受礼品,为管建军在废弃矿山整治工程验收方面提供关照,明知其非法采矿,仍纵容其违法活动。丹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周东明在担任丹阳市委常委、丹北镇党委书记期间,明知管建军涉黑涉恶,仍提名、推荐其担任丹阳市政协委员。符卫国、倪俊、周东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新闻多一点:


早在2020年10月镇江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


日前,经镇江市委批准,镇江市纪委监委对丹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符卫国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群众纪律。此外,符卫国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符卫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符卫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符卫国简历

符卫国,男,汉族,1965年7月生,江苏丹阳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丹阳市委研究室副科长、市委办副科长、科长,丹阳市埤城镇副镇长,麦溪镇党委副书记等职。2001年12月任丹阳市麦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年12月任丹阳市窦庄镇党委书记;2005年11月任丹阳市访仙镇党委书记;2010年8月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8月任丹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0年7月免去其丹阳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2020年8月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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