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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圈补税大限将至!18项惩戒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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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修改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也被称为税收违法“黑名单”。也就是说,下月起,欠税10万就要上“黑名单”了!根据发改委《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被阻止出境、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



两大亮点制约“老赖”再升级


记者发现,《办法》对案件公布标准、信息公布内容、信用修复、案件撤出等多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两处修改分别是:


修改1:《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修改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


修改2:《办法》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由2年延长为3年。


知名财税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告诉记者,将“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下调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是本次修订办法的最大亮点,一旦超过这一数目,税务部门可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将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


此外,新规还将处罚信息公示期限由2年改为3年,这对一些“老赖”将是最严厉的制约。以前一些“老赖”宁可欠税几百万甚至更多,也不愿足额纳税。


这是为什么呢?记者了解到,现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2016年修订)第十条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


因此,一些“老赖”以前会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少缴几百万元的税款,只要熬过两年,税务部门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就会从公告栏中撤出,划算!而今后,欠税10万就要上“黑名单”公示,而且要熬3年!


《办法》此时发布有何深意?


今年,影视行业风波不断。


明星范冰冰偷逃税款被罚缴8.84亿,国家税务总局发通知指出,凡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临近限期,各类小道消息不断传出:有媒体爆17位艺人被约谈补税,还有自媒体算出邓超和孙俪需补税2.5亿、因《战狼2》而赚得盆满钵满的吴京要补税超过2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此时将“黑名单”欠税金额大幅下调是否和当前影视业偷逃税乱象有着某种联系?是不是意在为从业人员补缴税款的动力“加把火”呢?


刘志耕认为,影视业的偷税问题及自查补税可以说是这次修订办法的导火线。


试想一下,某某明星被查出欠税10万,上了黑名单,被阻止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那真真是“灭顶之灾”了。


刘志耕认为,《办法》给影视行业敲响了警钟。“这个办法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一方面给影视行业纳税人有一段学习、理解的时间,另一方面也留了一个多月自查自纠的时间。”


刘志耕进一步分析称,这次办法的修订不是仅针对影视业,而是因为影视业的问题让税务部门看到了原来的漏洞或不足,促进了《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无论如何,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对失信纳税人最严格的制约、最严厉的鞭策。不管是影视明星还是其他从业者,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今后唯一正确的出路,不然很容易就上了不诚信的“黑名单”。


9种情形要上“黑名单”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6.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


9.其他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上了“黑名单”要受18项惩戒


《办法》规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被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而《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中列明18项联合惩戒措施:


1.被税务机关列为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受到更为严格税务管理限制;


2.被公安部门阻止出境;


3.被工商部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


4.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


5.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


6.被工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7.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8.被质监部门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


9.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被海关部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11.被证券管理监督部门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2.被保险监管部门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3.被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14.被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15.被商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


16.被发展改革部门限制企业债券发行;


17.被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


18.被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在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授予荣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或者禁止。


互动环节


这两天#欠税10万以上将被限制出境#的话题在社交媒体上一直热度不减,吃瓜群众纷纷表示不太可能欠这么多税。




这事儿你怎么看?
留言聊聊吧!


来源: 中国财富网

编辑:魏薇

监制: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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