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惊悚问题:几楼扔下鸡蛋能杀人 |“高空抛物”之痛,境外法律这样治理!

申楠 经济参考报 2019-09-17

点击上方↑↑↑“经济参考报”关注我


高空坠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被归为“城市化病”,饭盒、饮料瓶、砖头……家里有个什么垃圾啊,小东西懒得带下楼,“啪”的一声顺手就从窗户丢下去了……甚至还有杠铃片。这些高空“炸弹”何时消失?保卫城市“头顶安全”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6月22日

深圳一女子经过南山地铁站出口时,突然被高坠物体砸中倒地,头部血流不止。


随后,据@深圳南山公安 通报,经初步调查,王某(女,32岁)在光彩新世纪家园小区家中打扫卫生时不慎导致一块健身用杠铃片坠落,致路人李某(女,36岁)头部受伤。李某已被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


类似的高空坠物事件,近日还发生了不少:


6月13日

广东深圳一小区高空坠落玻璃窗砸伤五岁男童头部,16日上午因抢救无效死亡。半个多月前,事发小区还曾发生另一起高空坠物事件。


6月19日

江苏南京鼓楼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名放学回家的10岁女童在家门口被砸伤头部。后经数小时紧急救治和急诊手术,各项生命体征才平稳。


高空抛物引发热议


事件发生之后,部分网友在热议同时亦给予了相关建议。有网友建议,可以低层住户上加装防护网;有网友表示,高空抛物行为应该入刑,即使未造成后果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有网友则建议高层建筑阳台实行全封闭,或窗户改成不超过30度开放,或在窗户外加装屏蔽网等等。


根据实验和理论计算,一枚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击中人,能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能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抛下能砸破行人骨;从25楼抛下能使人当场死亡。


仅仅是一枚小小的鸡蛋,便有如此大的威力!虽然很多人认为,随手扔出窗外的东西很轻,实际上,高空坠物的杀伤力大得惊人!


连一个西红柿从5楼坠下,

都可砸碎0.5厘米厚的玻璃!


如果换成这些物品呢?


那么

高空抛物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受害人如何维权?

高空坠物现象又该如何治理呢?

法条来了!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表示:


首先,高空抛物者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垂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其次,如果是有人故意抛东西下去,则构成故意伤害或者过失致人伤害,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能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来看,高空抛物的责任人主要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等。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即谁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谁就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不能断定谁是责任人时,为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将会确定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作为责任人。



近几年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判决激增


通过查询从2002年到2019年的文书判决数量,我们发现,以“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为关键词的文书在2008年前数量稀少,2008年到2012年波动上升, 2013年后急剧飙升,直到2018年才有所下降,但仍居高位。这和2010年后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轨迹基本一致。


并且,高空坠物的文书数量一直凌驾于高空抛物的文书数量之上。可见,非人为、无意识的“坠物”,比人为的、有意识的“抛物”,更难一刀切地界定法律责任,只好诉诸公堂。


然而就算诉诸公堂,高空坠物案件也往往难以获得理想的结果。高空坠物案件的判决结果显示,有高达35.97%的案件对原告是“不支持“的判决结果,和“部分支持”持平。


国外对高空抛物是怎么处罚的


对高空抛物行为,国外通常规定有严厉的处罚。


据了解,日本、中国香港等地早就在各栋大楼的不同位置装设俗称“天眼”的高空掷物监控系统,而此方法也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最有效遏制高空抛物的办法。


【新加坡】肇事者房子被强行回购新加坡法律对高空掷物行为予以明确法律认定,只要对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约束和管制。


新加坡有关部门还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高楼抛物肇事者不仅要坐牢、罚款,而且根据情节的轻重,国家建屋局还可按原来的售房价格或建屋局规定的价格强行收购肇事家庭的住宅。


新加坡一些小区在业主入住时,要求业主必须签字保证不做破坏环境的事,并遵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责令搬走”的规定。


曾有3户人家从高空抛下了1个玻璃酒瓶、1个榴莲壳、1个塑胶容器和3个玻璃杯,被人告发后,他们分别被判坐牢18个星期、1个星期和3个星期。


他们出狱时又接到通知:新加坡国家建屋局以低于市场价格强行收购了他们的住房,限令其在月底前搬出住房。


【中国香港】成立任务队查高空掷物在香港,高空抛物主要依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进行处理。


该法例规定如有人使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


2003年,房屋署成立了“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聘请3名警察在不同案发地点巡逻及部署。特别任务队成立以来,利用摄像机、望远镜及夜视望远镜,在空置单位内不分昼夜监视,搜集证据,共侦破12宗高空掷物案。


从2003年开始,香港实行“公屋扣分制”,凡公屋居民违反公屋租约条例,诸如高空掷物、乱抛垃圾等行为,除按法例规定实行定额罚款1500元外,还会依例扣分,两年内扣分总额达到16分时,将立即取消公屋租约。


自1998年起,香港房屋署就在各栋大楼的不同位置安装了俗称“天眼”的高空掷物监察系统。


【日本】“天眼”监控,社区联动。


日本民法规定,有关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玻璃等(非人为故意)落下致人伤害或死亡,建筑物的占有者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日本在侦查高空抛物事件的过程中,有两个特别重要的基础设施:


一是“天眼”系统,即广覆盖,多角度的城市监控系统,此类装置不仅有助于对高空抛物进行调查取证,而且能够对抛物者形成震慑;


二是社区协调组织,类似事件发生后,如果有类似与该区域居民相熟悉的组织机构,就会去呼吁和倡导居民们目击举证,维护公义。


【美国】对高空抛物者重罚美国司法界对高空抛物秉持了一贯态度:重罚。


在美国,高空抛物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人身危害,也被视为一种犯罪。


在民事赔偿时,法官对高空抛物的重罚重赔,远超公众想象。美国法官有一个共识:如果不对高空抛物施加重罚,就不足以阻碍那些随意高空抛物的人。


美国社会治理高空抛物的若干原则也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第一,先刑事后民事,穷尽刑事侦查权的原则。


第二,对证据充分、加害人明确的高空抛物案惩罚重、赔偿高。


第三,社会防范的技术安排优先。第四,社会的救济原则。


法律如何保卫城市“头顶安全”,治理“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媒体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法制日报:治理高空抛物,不能让“血的教训”不断重演,小区物业、基层组织等不能冷眼旁观,无所作为,应充分认识到各自的责任,抓小抓早。其中,要强化每一位高层住户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时刻认识到随意抛物都有可能造成不可预测的危害,认识到轻轻一“抛”就有可能会致人受伤,甚至丧命,从而自觉远离“高空抛物”。


红网:即便是进行处罚,我国目前也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一般是民事赔偿,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即可,肇事者很少以伤害罪为名被绳之以法。也因此,必须强化处罚措施,让高空抛物者付出沉重代价。


一是只要发生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就要进行彻查,努力找出肇事者,不能简单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让整栋楼的业主对伤者共同赔偿。


二是惩治高空抛物,不能以是否出现伤亡情况为标准,只要是高空抛物,不管是否有人员伤亡,都应该令抛物者付出代价。


三是提升高空抛物的处罚力度,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比如新加坡的做法,向高空抛物者开出巨额罚单,外加一定时间的社会服务。各小区都有摄像头,相信取证并非难事。


不过,再多说几句:追究责任已属后话,高空坠物就像城市上空高悬的利剑,为了不让悲剧重演,还需多方共同努力,加强事前预防。


1、政府管理部门应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对高空坠物现象加以规制;


2、物业应加强管理,做好宣传,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及防护意识;


3、在日常生活中,住户、业主们需定期检查门窗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等情况;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4、商家店铺及广告公司应仔细检查广告牌匾以及在室外设置的其他物体,及时进行加固,避免被风吹翻、脱落等;


5、行人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悬挂物的居民楼,不要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作为小区住户,您对高空坠物、高空抛物治理有什么好建议,欢迎给我们留言。


如果您是一位司法工作者,欢迎对高空抛物的法律和治理问题给我们留言。




作者:申楠 

来源:整理自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法制日报(ID:fazhiribaoxinwen)、新京报(ID:bjnews_xjb)红网、网友@悠悠人生路等。

编辑:魏薇

监制:王小波

近 期 热 点

➤  最新报告:中国现有吸毒人员超240万 冰毒成“头号”毒品

➤  31省市区最新城镇化率:4省市已超70% ,这两大地区潜力最大

➤  最新!11项收入不缴个税:继承房产、微信红包、折扣券……

➤  被逼急了!联邦快递公布诉状,详解起诉美国政府原因……

➤  突发 | 联邦快递起诉美国商务部!此前被中国外交部点名

➤  湖南“操场埋尸”案,新华社重磅三问!


欲了解《经济参考报》更多精彩文章,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经济参考报APP↓↓↓


 欢就请点一下“在看”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