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务、住房保障、妇幼医疗……多部委推出生育支持措施
“根据调查,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郝福庆在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时表示,人口要素具有基础性地位,要始终作为发展中最核心的变量来考虑。
在生育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监察专员杜希学表示,重视优生优育工作,充分发挥医疗资源的优势,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作为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实施专项工程。支持省级妇产、儿科以及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支持10个左右儿科类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支持儿科类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集中攻关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疾病解决方案。
养育方面,提升托育服务发展。“多方研究表明,发展托育服务对于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育意愿具有明显的作用。”郝福庆表示,国内的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大概有1/3的家庭有托育的需求,但现实中供给还是不足,特别是普惠性服务供给仍是短板。
新华社发
具体来看,托育服务将从基本、普惠、投资、收费、减负五个关键词下功夫。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突出对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
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务。发展公办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用人单位举办,建设社区服务网点,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条件的幼儿园也可以向下延伸,2-3岁的婴幼儿,通过以上多种渠道,鼓励多方参与,有效扩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务供给。
郝福庆表示,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的申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项目给中央预算内投资予适当建设补贴,并出台支持托育机构发展的一揽子政策。
规范各类服务收费,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合理确定托育服务的价格。
监制:黄可欣
编辑:李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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