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11部门联合出手整治这一领域
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重大违法案件,侦破了一批刑事案件,并予以曝光。
四川省泸州市公安机关工作发现,以林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租用民房设立生产窝点,购买原料大量生产医疗美容整形用假麻膏药品,通过网络联系接受订单,层层发展下线对外销售。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黑窝点6处、生产流水线1条,查获假药成品4万余罐(支)、制假设备10套,涉案金额1.2亿余元。
2江苏南通、广东广州王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江苏省南通市、广东省广州市公安机关工作发现,王某、吴某某等人自2019年以来以化妆品公司为幌子,设立窝点非法生产未经批准的肉毒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等医疗美容用针剂,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层层分销至美容机构。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捣毁制售假药窝点9处,打掉生产、包装、中转、仓储、分销犯罪团伙6个,查获大批肉毒毒素、玻尿酸等针剂成品、半成品,涉案金额2亿余元。
3湖南长沙龙某某销售假药案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机关工作发现,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龙某某从他人处购买明知不含有对应肉毒杆菌的肉毒毒素,并先后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岳麓区设立窝点,对外宣传并销售35盒标记为“REN TOXA型肉毒杆菌毒素”“BOTULAX肉毒杆菌”等的肉毒毒素,非法获利人民币1740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龙某某销售的肉毒毒素均为假药。
2022年10月,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被告人龙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量刑建议。同年10月14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综合考虑龙某某具有自首、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龙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当事人在医疗美容经营过程中,使用了肠道水疗机、点阵激光紧肤仪、超声刀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水光仪等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
2022年11月,衡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相关医疗器械,处罚款36万余元。
5江苏丹阳星范整形美容有限公司使用过期药械案江苏省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维生素C注射液、复方当归注射液等多款药品,以及使用的博乐达专业线医用护理包等第一类医疗器械均超过保质期; 使用名称为“SM LIDO Cream 10.56% Rapid and clean cream”的进口普通药品,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使用名称为“FILLMED laboratories NCTF135HA”进口医疗器械,未能出具该产品的备案或注册材料以及其它证明其合法来源的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2022年8月,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日、罚款18.2万元的行政处罚。
6刘某丽擅自执业案刘某丽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资质,自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在辽宁省大连市多个居民小区内为多人实施切眉、切眼袋、两侧提拉、线雕等医疗美容诊疗服务。刘某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相关规定。
2022年10月,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依法责令刘某丽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14.5万元罚款。
当事人在大众点评平台上开设的商户“光博士医疗美容(民生路店)”销售“私密紧致菲蜜丽” 医疗美容服务项目,该项目通过医疗器械Femilift菲蜜丽点阵治疗及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作用于女性私密部位。“商品介绍”页面宣传使用色情暗示词语,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2022年11月,上海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8长沙棉花糖传媒有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案当事人与湖南柒和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柒和公司”,已另案调查处理)签订“推广合作协议”,通过刷空单的形式提高柒和公司在大众点评平台上店铺的销售量;通过打造点评基数、以真人刷单形式,帮助柒和公司在大众点评平台的“七和医疗美容”店铺提升排名。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2022年11月,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9广州海关缉私局打击走私医美产品系列案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指挥下,广州海关缉私局联合大连海关缉私局开展“奋发25”打击走私医美产品专项行动,成功打掉4个通过邮递渠道、“水客”渠道走私医美产品的犯罪团伙,捣毁存储、销售窝点3处,查获涉案医美产品4000余盒,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经查,犯罪团伙将原产于法国、意大利的水光针、玻尿酸等医美产品发运至香港后通过伪报方式走私进境后在境内销售谋取非法利益。
该系列案合计案值约1.6亿元,偷逃税款超3000万元,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监制:李会平
编辑: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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