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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娘惨遭灭火器喷脸,如此闹婚何时休!

2017-11-20 青年观察家

在恶性“闹婚”事件中最常见的猥亵与伤害,都并非“不告不理”的亲告违法犯罪行为。法律的及时介入,会有效制止恶性“闹婚”事件,同其中涉嫌违法犯罪者的严惩不贷,也会对他人产生警戒。




“闹婚”,几乎每隔一段时间,这个词都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与恶性“闹婚”相伴的,经常是丑剧、闹剧、乃至悲剧。


打开搜索引擎,输入这个词,我们能看到数不清的相关新闻,每条新闻的当事人,都在用自己的不幸遭遇,控诉着种种“闹婚”的陋俗。


今天,恶性“闹婚”又一次搅动了舆论场。在广东开平,一群伴郎在“闹婚”时,竟然将干粉灭火器对准了伴娘的脸,肆无忌惮地乱喷了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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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出闹婚者的野蛮无礼,以及被闹伴娘的愤怒与不满。视频曝光后,立即在网上激起了公愤。


人们的愤怒,不止在于这种“闹婚”方式的野蛮、暴力和对被闹对象的不尊重,更在于这次“闹婚”的手段很恶劣——要知道,过量吸入干粉灭火器中的粉末,会给人的肺部带来不可逆的损害,甚至有导致死亡的风险。



每次有恶性“闹婚”事件发生,舆论场上都会喧闹一番,然而,这种喧闹往往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论当时的公愤多么强烈,不久之后,类似事件总会再次发生。对社会来说,与“闹婚”相关的社会新闻或许只是一项茶余饭后的谈资,但对恶性“闹婚”的受害者来说,事情却绝不能如此轻描淡写地过去。


在不少恶性“闹婚”事件里,闹婚者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陈规陋俗”的范畴,有违法犯罪之嫌。


今年6月,伴郎胡某和陈某在西安市参与婚庆活动途中,在一台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袭胸等行为,视频曝光后,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当事人最终遭到调查处理。


(图片来自:北京青年报)


今年10月,天津西青区中北镇的一场婚礼上,一群所谓“亲友”共同使用干粉灭火器攻击新郎,最终导致新郎当场昏迷不省人事,经过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事件最后由于双方谅解,没有闹上法庭,但从法理角度讲,那些高举灭火器袭击新郎的人明显已经涉嫌过失伤害,甚至故意伤害。


(图片来自:新浪天津


这种情况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足以为我们敲响警钟。这些恶性“闹婚”事件再次证明,某些陈规陋俗,绝非无伤大雅的小事,而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因为“闹婚”陋俗受到伤害的人绝非偶然的个案,在这种情况下,移风易俗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而应该被视作一件避免更多人受伤害的社会要务。





闹婚在中国的婚礼习俗中由来已久。这种在封建时期用来增进因缺少婚前交往而“盲婚哑嫁”的新婚男女感情的传统婚俗从古一直延续至今。如今,闹婚的实际意义早已丧失,但在现代的中国婚礼中闹婚习俗却从未中断,甚至演变成为失控的“恶俗游戏”。


图为2001年11月2日,一对新人的婚礼上,闹洞房的人们在玩咬苹果游戏。仝江/视觉中国


在中国,闹婚的行为据信可以追溯到汉朝,最初仅以闹洞房的形式出现。而关于闹婚习俗的来历,一种说法称闹婚源于驱邪避灾,另一种说法称,闹婚首先出现在以游牧为主的北方,人们相信在新婚时能忍受棒打可以证明一个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


但事实上,闹婚习俗在古代中国能得以流传,更多的是因为古代的新婚男女缺少婚前交往,闹婚时人们以“为难”新郎新娘的方式迫使陌生的他们相互配合并亲近依赖对方,更快进入夫妻角色。


图为2001年11月2日,一对新人的婚礼上,捉弄新郎新娘的人们。仝江/视觉中国


因此,闹婚流传的“规矩”是“三天不分大小”。闹婚时新郎新娘乃至新郎的父母往往会被他人甚至晚辈们取笑捉弄,被捉弄取笑者不能生气,以免破坏新婚的喜庆气氛。


图为2011年9月21日,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城茶北路,一对新婚夫妇在街头“被”闹婚。新婚夫妇吃下亲朋好友送来的“有味道”的食品,不吃不准走。郑智敏/东方IC


然而,近年有些地方却对这种“自古有之”的“中国式闹婚”进行了不恰当的发挥,以至于“为难”变成了伤害,好玩变成了恶搞。


图为2004年5月6日, 湖南省邵阳市一位外穿内裤、下身系着一条塑料蛇的新郎用板车拖着新娘从湖南省邵阳市宝庆路走过。当日,当地不少新人选择了这天举行婚礼,部分新人的亲朋好友为了增加喜庆气氛,在大街上进行闹婚。吕建设/视觉中国


如今,失去实际意义的闹婚在中国婚礼中已然变成一种取悦众人的游戏,成为闹婚者们的宣泄方式。


在年轻一代之间,恶搞的闹婚游戏充斥着性暗示,人身伤害,甚至超出道德底线的人格侮辱。


图为2012年12月2日,江西九江市,一位新郎“男扮女装”身穿红色亮眼内衣裤,用两只苹果扮“爆乳”,拉着板车接新娘,一路引来无数市民围观。段长征/东方IC


一些不恰当的闹婚方式不仅对新人造成心理伤害,还带来身体伤害,甚至生命威胁。


图为2015年11月23日,山东淄博周村区,一名新郎被人用胶带悬空捆在桥上,并且屁股上挂上燃放的鞭炮,吸引众多路人驻足观望。陈宁/视觉中国


2015年12月18日,山东省日照市,万平口风景区海边,几名当日结婚的新郎,有的被同伴扒掉棉袄和外套,有的捆住新郎的手脚,被同伴合伙抬着扔进大海。当日,日照气温降至零度以下,海边寒风较大,新郎被仍进大海后,全身湿透,冻的全身打寒战。视觉中国


面对越来越低俗化的闹婚方式,很多的年轻人开始对此反感。根据中国青年报2014年对2115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9.2%的受访者都曾经历过“闹洞房”,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


图为2008年2月2日,陕西西安,阎良区举行“向婚礼恶俗宣战”的倡议活动。130余名青年签字表态,响应政府倡议,摒弃婚礼恶俗,提倡文明婚礼。李杰/视觉中国


这项调查显示,对恶俗闹婚存在的问题,52.9%的受访者认为是闹的分寸掌握不好,造成不愉快,37.9%的受访者觉得一些做法太低俗,是对新人的侮辱。其他还有“假闹变成真为难,引发纠纷”(14.0%),“让新人筋疲力尽,得不偿失”(12.7%)。10.9%的受访者指出“长辈参与‘闹洞房’,伦理秩序混乱”等。



移风易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改变一项根深蒂固的陋俗,需要长期的坚持和巨大的努力。事实已经证明,在“闹婚”这个问题上,仅靠公愤或舆论,是远远不够的。这时,有必要拿出法律的武器,严惩那些在恶性“闹婚”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人,以此树立起文明婚俗的权威和标杆。


在以往的新闻之中,我们常常看到“受害者与闹婚者达成谅解”的陈述,参与婚礼的人之间,难免沾亲带故,出于人情的考虑,很少有人会拒绝谅解,而一旦双方达成所谓的“谅解”,闹婚者往往就不会受到追究。


人情如此,无可厚非,但过多的“人情”,也纵容了那些借着婚礼,肆意作恶的“闹婚者”,给陋俗制造了生存的空间。


我们应当注意到,在恶性“闹婚”事件中最常见的猥亵与伤害,都并非“不告不理”的亲告违法犯罪行为。法律的及时介入,会有效制止恶性“闹婚”事件,同其中涉嫌违法犯罪者的严惩不贷,也会对他人产生警戒。


改变观念与法律惩处相结合,才能有效地改善陋俗。




综合自 /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杨鑫宇)、网易看客、北京青年报、新浪天津

部分图片 / 视觉中国、东方IC 

编辑 / 张浩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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