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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您已在税收‘黑名单’内,不能出境。”
税收“黑名单”?
What?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俗称税收“黑名单”)的有关信息对社会公布,并联合多个部门对税收“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Now!
2018年1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54号)出台,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
一张长图带你了解
让我们拒绝成为
税收“黑名单”中的一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稽查局 揭阳市税务局
编发: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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