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增高、责任不明,“共享经济”会变成“共享惨剧”吗?
8月10日,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抢救室收治了一名触电的外卖配送员——他在当晚顶着台风天的大雨送外卖,由于道路积水过深,不慎触电,送到医院抢救室时,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在不断增长的“共享经济”就业人口和“我国共享经济将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背后,逐渐显现出的却是不断增高并且转嫁给全民的风险。作为劳动关系退化结果的“共享经济”,避开了传统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处于无限制的野蛮自由状态。
国家信息中心在二月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8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为29420亿元,比上年增长41.6%;平台员工数为598万,比上年增长7.5%。在不断增长的就业人口和“我国共享经济将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背后,逐渐显现出的却是不断增高并且转嫁给全民的风险。
▌谁是雇主?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等机构联合公布的调研报告(《促进快递配送从业青年的职业发展和社会融入》)显示,快递员的劳动合同总体签约率仅为78.7%。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2018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但即使签署了劳动合同,情况也不容乐观。
据《物流报》在一月的调查,目前只有少数几家快递公司是自营配送,配送员属于企业员工。其他大多数则采取加盟的形式,作为承包方的加盟网点要自负盈亏。为了节约成本和规避风险,大多网点不会和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以便于随时解聘;占据了外卖市场大多数份额的美团和饿了么,也只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达成劳务派遣输出协议。
2017年1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研近四年来审理的众多“快递电动三轮车、外卖电动自行车侵权纠纷案件”后指出,此类案件中,主要的争议点在于责任主体是谁。快递、外卖行业中,层层分包的现象较多,同时快递员、配送员多数属于劳动派遣,一旦发生事故,相关公司和平台多以存在劳务派遣或承包、加盟合同等作为免责事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这是一种临时性的灵活用工,看似替代了传统的雇佣模式,关于这种“创新”的解释也非常典型——劳动者在是否工作、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形式的选择上,均有很大的自主性,平台往往只负责应用软件的开发运营、服务信息的整合推送,并不直接经营实体业务,因此不需要承担劳动关系中规定的雇主义务——既“收获”了劳动者,也“撇清”了雇主义务。
但实际上,平台和各网点考核员工的元素多种多样,包括日均订单量、考勤、顾客及商家评分、订单及时率、配送距离、客诉单惩罚等等,也正是这些元素,成为快递员或配送员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如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闻效仪教授所说,无论众多平台企业如何推脱,也无法改变它们实质上无处不在地实施着对劳动者的控制,甚至可以控制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事实上,“共享经济”的鼻祖Uber,也正在世界各地经受这一挑战。
Uber始终辩称自己应该被视为一个连接司机和乘客的机构,为司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允许他们按照自己的条件工作。但在英国,伦敦劳工法庭在2016年10月的一场劳动争议案中,确认Uber司机的身份为Uber公司所雇佣的劳动者(worker)而非个体从业者(self-employed)。今年4月,欧洲议会则正式通过法案,将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职业与实习生、学徒一起纳入劳动法的保障范围,规定了他们的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数。平台方以“个人承包商”为由的风险规避不再奏效。
欧盟议员Enrique Calvet Chambon对此表示:“所有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工人,现在都将获得最低权利,从现在起,任何雇主都无法滥用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
▲ 欧盟要求其成员国必须在三年内适用四月新通过的法案,该法案保护了那些每周至少工作3小时,平均每月至少工作12小时的人。此前,快递员、外卖员常常没有他们作为公司雇员所拥有的权利。图为英国在线点餐外卖公司Deliveroo的送餐员。 © tellerreport.com
▌风险由谁承担?
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搜索关键词“骑手”,至少有473起交通事故、167起劳动合同纠纷、137起保险合同纠纷,还有380多起人身损害赔偿以及210多起残疾赔偿的判决,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
正如上文所言,通过大数据路线规划、评分星级管理、接单数量奖励等方式,平台与企业可以严格监控配送员与快递员的工作;同时,共享经济依赖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成功实现供需匹配效率的同时,也大大扩展了传统就业人群的服务范围和地理疆域,劳动者为了获取订单和收入,只能相互之间展开激烈竞争,直至劳动力价格不断竞底降低,最终只能通过不断延长工作时间和保持紧绷的“抢单”状态来增加收入。从业者不惜以忽略自身安全的方式来配送,由此带来了比传统工作更高的职业安全风险。
与大多数建筑业工人的情况类似,各种“共享经济”企业与平台都以“兼职不提供五险一金”为由,以较高的薪资条件、更自由的工作环境等增加吸引力,吸引劳动者应聘。当事故发生时,兼职人员可能也会认为没有理由要雇主来承担责任。但这只是将风险转嫁到员工身上。即便目前是合乎法律规范,但只要发生工作伤害,这些从业者无法进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就可能成为社会负担。
从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来看,工伤保险体系非常强调雇主的责任。相比其他一些国家,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非常不同,所以一个受雇者拥有工伤保险就更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劳动者不进入工伤保险体系,那后续他可能成为社会慈善、甚至一般纳税人救助的对象。平台与企业从这样的工作中得利,可是发生工伤的时候却让社会大众一起共享这个风险,换言之,平台企业完全把风险外包给了劳工个人甚至社会大众。
事实上,这正是经济学所提到的:当外部成本没有被正确归因时,就无法产生社会的最大利益。这些外部成本,包括他们在劳动过程中遇到的工伤、患病、养老的风险,也包括他们在收入降低、缺乏保障甚至失业后成为弱势人群的风险——这些都被迫交给全体社会去承担。作为劳动关系退化结果的“共享经济”,避开了传统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处于无限制的野蛮自由状态。
国际公共卫生学者史塔克勒等人在《失控的撙节》一书中指出,保护劳工的劳动政策,能对抗经济危机;以保护产业为名,但忽视劳动者健康保护的政策,则会造成更大的公卫危机。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不断向世界各国政府呼吁,“所有政策均以健康为依归”(health in all policies),劳动政策同样如此,因为真正以保护劳动者为目的的劳动政策,才是对抗未来不稳定的经济情势与社会健康风险的重要机制。
若持续对“共享经济”背后的风险“高看一眼、放水养鱼”,那充满浪漫色彩的“共享经济”恐怕在现实中会演变成共享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