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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不返乡,是什么让他们流动又留守? | 《流动儿童蓝皮书》

南都观察 南都观察家 2021-12-15

全文3200余字,读完约需7分钟

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中约有6%有过流动经历,在高中阶段的留守儿童中,约有15%有过流动经历。流动、留守儿童是与大规模城乡人口迁移相伴而生的两大儿童群体,回流儿童则是更特殊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整体看来,在学业、心理发展方面,回流儿童面临的挑战更大,这会影响他们自身的人力资本积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讲,也是教育不公平的体现和社会人力资本的浪费。


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及回流儿童的健康发展,研究团队期待宏观制度上的突破,以逐步消除流动儿童异地求学和升学的障碍,促进流动儿童异地就读和升学。


“现在新出现的这些回流到(户籍地所在)城镇的儿童,或者是到其他城市的再迁儿童,他们兼具着流动和留守的双重身份。”在《中国流动儿童教育发展报告(2019-2020)(以下简称《报告》)的发布会上,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讲座教授韩嘉玲说。

尤其在特大城市,受限于户籍制度和紧缺的公办教育资源,一些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不得不返回户籍地接受教育,但又可能因为撤点并校等原因,他们转而在城镇寄宿制学校上学,韩嘉玲称其为回流不返乡的“回流儿童”。此外,还有一些离城不回乡的“再迁儿童 ”,他们不是回到户籍所在地,而是迁徙到超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就近入学。韩嘉玲及其团队曾经在安徽调研,发现在一些民办寄宿学校上学的孩子,春节期间就去上海和务工的父母团聚。“父母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回流儿童”面临更大的挑战

张文玉等人基于河北、四川5个市县中的137所学校的调研发现,儿童回流的主要原因是在流出地无法上公办学校(占29.25%),此外还因为父母返乡、在外地生活压力太大、不适应外地学校生活、打工子弟学校关闭等。在回流儿童中,双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均不在身边)的占比达65.51%,远高于非回流儿童群的44.87%的比例。

在这些儿童回流之前,大部分人在城市的学习状况,包括公办学校的就读情况、师生关系和学业成绩都较好,但近80%的儿童回流后即留守,与父母见面频次低,且与非回流儿童相比,被欺凌的比例更高,使其学校适应状况不良

与非回流儿童的学业情况相比,回流儿童的学业成绩更差,留级的比例也更高,达到了22%。在心理发展水平方面,无论是回流儿童还是非回流儿童,其高抑郁的风险都在60%左右,回流儿童的高抑郁风险比例更大,达到了64.26%。

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中约有6%有过流动经历,在高中阶段的留守儿童中,约有15%有过流动经历。该研究团队认为,流动、留守儿童是与大规模城乡人口迁移相伴而生的两大儿童群体,回流儿童则是更特殊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整体看来,在学业、心理发展方面,回流儿童面临的挑战更大,这会影响他们自身的人力资本积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讲,也是教育不公平的体现和社会人力资本的浪费。

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及回流儿童的健康发展,研究团队期待宏观制度上的突破,以逐步消除流动儿童异地求学和升学的障碍,促进流动儿童异地就读和升学。


▌流动儿童问题将会更加重要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吕利丹等人结合历次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信息,梳理了2000年-2015年间流动儿童群体生存和发展的特征、变化趋势,发现流动儿童的流动距离呈现明显的年龄差别模式。总体来看,年龄越大的儿童跨省流动的比例越低。2015年,学龄前儿童中有37%左右为跨省流动,小学学龄阶段为32.8%,初中学龄阶段为26.0%,高中学龄阶段最低,为16.2%。这种流动比例逐级下降的原因之一在于,跨省流动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以后,在流入地接受高中教育和参加高考面临较大困难

韩嘉玲在《报告》中提出:“应进一步深化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后阶段教育政策改革,尤其是要认识到中考是阻碍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城市升学到主要门槛。无法加入流入地的中考,意味着将影响流动儿童的社会流动。现行的异地中考及异地高考政策,虽然明确了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入学、升学的准入门槛和筛选机制,但异地中考政策依然没有改变户籍因素在中考录取中的决定性地位。”

根据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2000年、2005年、2010年、2015年,流动儿童的数量分别为1982万人、2533万人、3581万人、3426万人。在地区分布上,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部的崛起,也由于流动儿童教育机会的户籍壁垒,大规模的学龄阶段儿童保持在省内流动,2005-2015年集中在中部和西部的儿童占比有所增加,而在东部集中的流动儿童份额随之减少,从2005年的55.4%降至2015年的48.8%。

一个较为明显的趋势在于,2005年以来,一些特大城市的流动儿童占全国流动儿童的比例持续降低。这与近年来一些户籍改革和城镇化政策相关。国务院于2014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则提出,“引导人口和产业由特大城市主城区向周边和其他城镇疏散转移”。这引导了一些城市开始疏解人口,流动儿童在这些地方的入学门槛也较以前更高。

研究团队还认为,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阶段,即使整个人口的空间流动性继续加强,未来流动儿童的规模也可能会继续缩小。但这并不意味着流动儿童问题会有所缓解,相反,流动儿童问题将会更加重要。进入低生育水平社会以后,儿童和青年对于整个人口和社会而言将更加重要,每一个儿童成长为成年人以后,社会责任会加重。如果当前流动儿童所面临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未来潜在的人力资本损失将会越来越大,无形中也将加重同辈群体中其他人的社会责任和负担。流动儿童群体将会扎根城市,也将像他们的父辈一样继续为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相关政策应该以此为基础设计制定。


▌为什么“教育公平”这么难?

《报告》还公布了一份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友好程度”为依据的城市排行,选取了16个常住人口数大于300万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分析并比较其入学政策,发现杭州和西安对流动儿童最友好,上海、北京入学最难。

当前我国城市的流动儿童入学政策以“积分入学制”和“材料准入制”两大类为主。积分入学制和积分入户制类似,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提供学位数,分学校或区域按积分由高到低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材料准入制,是指流动人口必须拥有、符合政策所规定的材料资质后,其子女可获得在本地入学资格的入学管理办法。

通过对16个城市或地区的入学政策文本进行重新编码和量化分析,《报告》指出,积分入学制城市(地区)入学政策友好度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杭州、深圳(南山区、坪山区)、中山、广州、东莞、济南(天桥区)、苏州、成都、厦门、上海。材料准入制城市入学政策友好度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西安、兰州、武汉、南京、天津和北京。

《报告》指出,虽然两种入学政策城市的友好度难以比较,且通过政策文本分析的方式并不实际反映各城市中流动儿童入学难度的排名高低,但各城市的入学政策还是彰显了城市规划及发展方向的偏好。例如,上海、苏州、中山、广州、东莞、杭州等城市的积分项中,对“个人素质与能力”(如学历、技能证书)更加看重,而厦门、济南、深圳则对“社保缴纳年限”等累积指标更为偏好,而对累积指标的偏好更体现流入地政府对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与担当。《报告》还认为,以“社保缴纳年限、在城市居住年限”等分数占入学政策中积分体系的主要比例应该是积分入学政策的未来改革方向。

流动儿童的受教育问题,长期受到“新型城镇化”政策与教育政策的双重影响。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确立了流动儿童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方向。2008年、2012年,国务院又分别发布通知和意见,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但由于中央财政支持水平与人口流入地政府支出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流入地政府落实“两为主”、“两纳入”的政策需要承担一定的财政负担。这一背景下,流入地政府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问题的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在户籍改革、城镇化政策的引导下,一些大城市、特大城市开始人口疏解。在这两种政策相交的背景下,流动儿童的教育权利和防范城市发展中的“大城市病”发生冲突,地方政府出于基层治理意义上的“趋利避害”的选择,却造成了流动儿童的教育困境,入学门槛提高,入学难度增大。这种政策愿望与现实操作层面的矛盾,同样折射出我国大多数城市教育资源分布结构和分配方式滞后于教育公平的广泛需求。


*本文整理自21世纪教育研究院《流动儿童蓝皮书(2010-2020)》发布会及《流动儿童蓝皮书(2019-2020)》;本文已加入“留言赠书计划”,优秀留言将有机会获得《未来生活简史》(四川人民出版社)图书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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