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丨《贝尔瑙时间意识手稿》出版:八卷本《胡塞尔著作集》历时八年终出齐
胡塞尔(1859-1938),德国犹太裔哲学家,20世纪欧陆影响卓著的哲学思潮“现象学”的奠基人,现当代西方思想界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曾先后任教于哈尔、哥廷根、弗莱堡大学。《全集》出版已逾40卷。胡塞尔现象学以数学和逻辑学的理性主义为模型,强调在心理、精神、文化、思想领域内的思维严格理性化实践,以期为主体性范畴奠定坚实的理性基础,故可被视为“西方心学”传统内的第一宗师。
2011年,李幼蒸老师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提出了独力翻译一套胡塞尔文集的设想,获得了人大社的大力支持,历时八年,本月付印的《贝尔瑙时间意识手稿》标志着八卷本《胡塞尔文集》的完成。
今天,我们选取了《贝尔瑙时间意识手稿》译者序言的部分内容,通过这本“胡塞尔集中系统思考的逐次随记”走近这位现象学巨匠。
作者:【德】胡塞尔
定价:¥79.8 元
出版时间:2019-08-15
本书是一部手稿汇集,其原始文本为胡塞尔集中系统思考的逐次随记,如何据其重新进行段落划分和章节统一,当然只有德语学者中对于胡塞尔的思想与语言研究有素者才能胜任。按照两位编辑的说明,全书六大部分的中心主题分别是:
(1)时间意识基本概念;
(2)“原初意识过程”和“内时间对象”(区别于客观时间或“外时间”);
(3)关于“内容”与“统握”的关联(中译者发现:本节最微妙者为“统握”[Auffasung]概念的不同“主观性程度”分辨及其“前主观性层阶”的特点);
(4)质素的(hyletischer)时间性与自我的时间性(中译者认为:胡塞尔在本书中以及在《经验与判断》中始终细密地凝思于“主客观含混交界处”的意识之构成);
(5)详细的具体课题分析;
(6)通过“再忆”分析展现了后期胡塞尔的所谓发生学现象学方向(此一方向与《观念1》的所谓静态结构分析的方向,彼此可谓相辅相成)。
两位编辑在编序中指出,前三部分彼此之间的统一性较为明显,后三部分则是从“贝尔瑙手稿”(编为“L手稿”,含800页速记稿纸页)中选择性地编入的。全书还纳入了22个附录,分别是对作为文本主体的章节的补充。可以说本书已将“贝尔瑙手稿”的主要内容尽量多地收入了。
本书与前一个时间研究相比,在思考方向上的新路径相关于“理性本体论”意义的“时间与个体化关系”分析方向。“个体化”就是强调主观性时间框架与意识内各种具体个别项出现之间的关联性,其实就是时间与广义“事实性”的关系问题。在中译者看来,胡塞尔的“广义实证论”(心的实证论)在此抽象领域内一以贯之。换言之,所谓心与时间的“实证论立场”即凝聚于一切“经验性事实”的立场,长于内省分析的胡塞尔更善于将心的事实的微观性构成进一步解剖,遂得以最终呈现一个与意识界事实在认知上可分离的“纯粹主观时间的事实性”。本书因而呈现了一幅心的“时间世界”的图像,使得哲学家们瞥见了一个在内心世界中存在的“时间构架”。
胡塞尔赋予本书的另一价值在于(主要在本书第四部分),他最终将时间思考与其“自我学”牵连起来,可以说对于“自我”功能的实态给予了极为清晰的描述。也正是此一部分可与他几年前发表的《观念1》的主题直接联系起来。本书的“具体化”分析也是与其意向性理论和其独创的(至今尚未被专家们一致清晰把握的)“诺耶玛理论”密切相连的。“诺耶玛”作为广义“意识对象”概念是如何表现于纯粹主观时间域的,这些问题涉及的思维精微性正是其早期优秀的助手们尚难充分驾驭的课题。近几十年来胡塞尔学的复兴,的确导致学界对于胡塞尔学的复杂深细的思维轨迹的读解在技术上较前大为提高了。
我们的“胡塞尔著作集”的选编方向偏重于从逻辑学和心理学两个方向上统一地描述意识结构及其相关表现。在“胡塞尔著作集”最后一卷《贝尔瑙时间意识手稿》(德文原版初版于2000年)完成后,这八卷胡塞尔著作可以说比较全面地展示了胡塞尔学的意识学与自我学研究的方方面面。
本书中出现的许多名词都是其他各卷中未曾使用过的,而且这些名词的“所指”都是汉语系统中欠缺现成对应词语的。这是对于本书以及胡塞尔关于时间的著作的读解比较困难的原因之一。
本书的翻译原则仍然与前一致,并不强调孤立译名本身的绝对恰当性,而是强调与时间现象描述相关的译名的临时性,例如出现甚多的“持存”(Retention)与“预存”(Protention)等译词,都不是令中译者满意的译法。在现象学论述中术语的“确指”都须超出汉语对应词的单字意素之限制而直接诉诸原词所指。其实其他各种专门名词亦然,如一直使用的“侧显”“充实”等译名。至于不得不采用的少数译音词,如“诺耶斯”和“诺耶玛”(在《观念1》的中译本初版时曾经参照日译法将其译为“意识作用”和“意识对象”,但后来感觉到此汉字意译法不能充分体现原义,遂改为音译,至今感觉音译的确较为方便)反而在专业读者习惯后可以更好地起到准确传意的作用,尽管由其衍生的形容词和副词在汉译文句中仍然显得不自然。
如中译者以前多次说明的,现当代德文在中译时的最主要的困难在于中德两种语言系统的语义构造本身存在固有的差异性,特别是抽象名词的处理难度直接牵扯到译者对于原文相关“意素”的察觉细致性。如一些德文抽象名词词尾表示的“词性”相当灵活,可兼含“词性”与“实指”两义,二者的准确分辨或“混合”只能体现于德文语境内。如果死板地为其选定固定对应的汉语词,就会忽略了词义、句义的细节差别。
归根结底,中译者的意见与专业译界的急于制定统一标准译名对照表的想法不同,认为其对于哲学类、理论类的西文译汉文的目的和方法欠缺仔细思考,即忽略了西文语言的语义构造和汉语的语义构造存在很大的不同,以致彼此之间欠缺完善其词义对应的语义学上的可能性。对于现代西方哲学和理论术语,这类差异尤为明显。
我们的译文主要是尽可能地间接呈现原始西文思想之内涵,而读者须知不可将这样的译文视为可以“以其为基础”进行独立理论构建的话语材料。比较来说,胡塞尔的理论话语属于最难通过直译充分把握的文本类型。这对于高校中许多打算仅只依据现代西方哲学中译本进行自身思想构建的研究生来说,一开始就须面对这样的语义结构上的障碍:中译文的术语并不充分恰当,据其直接组织自己的胡塞尔现象学研究是具有固有的限制性的。而如以这些基本上是临时性的术语译名作为自身学术思想话语建构的“砖石”,则难免会发生各种偏离原义的想当然的结论。因此,中译文的主要作用在于,帮助读者在读解中尽量有效地靠近原义。
本书中译者努力在自己的译名体系内提供一个尽量使读者可以“读通”的译本,希望读者(即使初识德文或不会德文者)可据文中初遇时列出的原词,按照本书中特定的“专意”来把握,而不必过多受制于中译词中汉字的“本义”之限定。毫无疑问,读者应该也读过“胡塞尔著作集”的前几卷,并努力将著作集各卷乃至其他大量的胡塞尔著作和胡塞尔研究的中译本连贯起来合读,这样的综合理解效果将会更好一些。
虽然译者对现象学以及现代西方理论的译名的系统制定一直抱有谨慎的态度,但自从1977年翻译现象学家布洛克曼的《结构主义》起,也一直注意到为理论译著提供一套临时译名对照表是有用处的。自从1986年着手翻译《纯粹现象学通论》(《观念1》)起,译者即编制了一套四国现象学术语对照表,其后再版时略有改动,并一直附于“胡塞尔著作集”各卷中。
译者在承担本计划以来的几年里,对于相关文献及英、法、日的翻译情况不断增加了认识,本想对30年前编制的对照表做系统的增补和改进,但按照前述关于抽象译名翻译情况的看法(术语译名的相对适当性和临时暂用性),最终考虑到这样的系统做法,其意义毕竟不再像几十年前最初译介现当代西方理论文本时那么必要了。因为30年来已经陆续出现了相当多的现象学译著,尽管各人对译名的处理不同,但读者对于现象学文献的熟悉度已经大为提高。在最近几卷“胡塞尔著作集”的翻译过程中,译者对于对照表中的个别词语有所增删,而因在各卷翻译过程中,对于术语的翻译有所调整,故并非处处生硬固定地使用着对照表中的译名规定。有鉴于此,在结束“胡塞尔著作集”翻译任务时,最终放弃了重新修订对照表的设想。本卷仍将原对照表附于书后,仅供参考。
由于本书抽象性表述较多,为了有助于读者顺读,我仍采取了早先那种“笨拙”的方法,即将由多字词组成的“术语单位”加上引号,以方便读者读解时“断词断句”。不过这样一来此一符号表达法就与原著中原有的符号混同难分了。我将这样的有欠严格性的“翻译缺点”视为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其理由为:本人本来不认为我们可以用汉语百分之百地转译德文文本。任何有志于提升对于现象学认知的学者都应当直接研读原著。而对于广大无此需要的理论类读者,达到基本“体悟文意”才是最重要的目的。为此,通过中译本的某些“翻译处理”而方便于顺读文本,自然为理论翻译的主要目的。
本书在翻译过程中仔细参照了2010年出版的法译本,在此对于法译本的译者J·F.佩斯土罗(JeanFran-ois Pestureau)和A·马居(Antonino Mazzú) 表示感谢。
这样,通过本书的完成,译者就结束了八卷本的“胡塞尔著作集”的翻译计划。非常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对七年前提出承担著作集译事的、时已年届高龄的我本人的信任,这使我获得了进一步深入研读胡塞尔思想的机会,并得以继续将其思想的核心部分系统地介绍给中文地区的读者。特别感谢恰从出版“胡塞尔著作集”第一卷起开始担任学术出版中心主任的杨宗元编审,担任著作集多卷责编工作的吴冰华女士和王鑫女士。由于本书文字表述比较抽象,较少存在现成对应的汉语字词,因此译文初稿出现了较多不妥之处,王鑫编辑十分细心地发现了不少需要改正的问题并提出改正意见,对此非常感谢。最后,对于一直支持本计划以及本人其他计划的徐莉副总编,也在此表达诚挚的敬意。
李幼蒸2018年旧历年除夕于旧金山湾区
附:胡塞尔著作集 书目
*第1卷 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
*第2卷 纯粹现象学通论
一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1卷
*第3卷 现象学的构成研究
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2卷
*第4卷 现象学和科学基础
一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3卷
*第5卷 现象学心理学
*第6卷 经验与判断
*第7卷 第五、第六逻辑研究
*第8卷 贝尔瑙时间意识手稿
作者:【德】胡塞尔
定价:¥79.8 元
出版时间:2019-08-15
本书为胡塞尔现象学中有关时间研究的三部书稿中的第二部,完成于1917—1918年。本书是在其前“内时间意识讲稿”的基础上完成的,被视为三部时间研究书稿中较为成熟者。
胡塞尔称本书是其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如果说其前的时间研究和意识研究属于现象学研究的静态分析阶段的话,本书所开启的新方向的时间研究则属于现象学的动态分析阶段。胡塞尔的内意识时间研究为其在奥古斯丁、布伦塔诺等时间分析方向上的最新科学性发展,其分析的精细性可谓迄今无出其右者。但因内意识时间现象极其抽象和复杂,胡塞尔的时间思考也表现出了明显的尝试性与艰困性,作为其思考轨迹的论述话语也就不免过于抽象与晦涩。中译本根据本著作集的统一词汇系统进行移译,以期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使中译本增加其可读性。
胡塞尔(1858-1938),德国犹太裔哲学家,20世纪欧陆影响卓著的哲学思潮“现象学”的奠基人,现当代西方思想界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曾先后任教于哈雷、哥廷根、弗莱堡大学。《全集》出版已逾40卷。胡塞尔现象学以数学和逻辑学的理性主义为模型,强调在心理、精神、文化、思想领域内的思维严格理性化实践,以期为主体性范畴奠定坚实的理性基础,故可被视为“西方心学”传统内的第一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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