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教授再获“年度法治人物” | 致敬
2020年12月4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社会与法频道播出。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获“2020年度法治人物”荣誉称号,这也是王利明教授第二次获得“年度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王利明教授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几十年的学术生涯和学术成果使他获得业界广泛好评。他作为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深度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制定。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他全程深度参与《民法典》编纂,在《民法典》颁布后,积极为保护公民私权鼓与呼,致力于让民法典理念得到广泛传播。
【颁奖词】
生而求法,修身修心修学问;
砺剑成锋,为公为理为国家。
从青春到白发,
一部法典垒筑文明的阶梯,
也珍藏你最好的韶华。
民族复兴,以法护航,
心之所向,行之必达。
01
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王利明在1981年顺利通过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考试,成为佟柔教授的学生。在佟柔教授的悉心指导下,王利明开始撰写法学论文,并在民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上不断有所收获。1986年,王利明与郭明瑞等人合作撰写了《民法新论》,该书成为当时民法研究生的必读书目,直到今天仍影响深远。
左三为王利明
1989年2月,王利明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进修,研究英美财产法、信托法、合同法、侵权法等领域的问题,为博士论文的写作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英文资料,也为其后来力推侵权责任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回国前,王利明做了两件事:一是利用积攒的生活费买了3箱英文书籍,回国后送给系资料室;二是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用英文作了一次报告,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制建设、法学教育和研究方面的巨大成绩,增进了参加会议的美国学者和学生对中国的了解。
回国后,王利明完成了博士答辩,成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02
保护公民权利 彰显人文关怀
20世纪90年代初,王利明提出了我国民法典应以《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的规定为依据和基础,以独立成编的形式制定和发展我国的人格权法。
王利明认为,传统民法存在着“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而人格权法单独成编恰好弥补这一缺陷,且充分彰显了人文关怀的价值理念,是充分保障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保护公民基本人身权利的需要。
2001年1月11日,第4次民法典立法工作启动。全国人大法工委成立民法典起草工作九人小组,王利明是其中的成员之一。王利明课题组分配到的任务是完成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起草专家建议稿意味着必须要写成具体的条文,然而,摆在王利明他们面前的问题是,并没有任何依据和参考材料。“几乎是所有条文的设计,大家都要通过分析案例,查找比较法资料,从头开始,可以说这是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王利明的博士生、现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说。
王利明认为,在民法传统的历史中将侵权法作为债法的一部分而将其归属于债法之中,且极少受质疑。然而,现代社会发展及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已使侵权法所保障的权益范围不断拓展,其在传统债法体系中所负载的功能已不足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厘清侵权法与债法的规则,使侵权法从债法中独立出来。
王利明全程参与了《物权法》的制定工作。2007年3月,《物权法》正式出台。随后,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就成为中国构筑民法典的首要任务。王利明全程参与了侵权责任法的制订,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03
立足国情 全身心投入《民法典》编纂
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王利明认为,无果的原因主要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缺失。当时,百姓没多少财产,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因此民法典的制定缺少现实意义。
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被业界称为“准法典”。2002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提出要制定《民法典》,并邀请王利明等人座谈。当时大家觉得,民法典内容复杂,要分阶段进行。在这个思路下,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继通过。
王利明始终认为,法律中凡是能够广泛反映老百姓声音的条款,在制定之后都能够得到很好地执行。以《物权法》为例,2005年7月,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在40天的时间里,共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11543件。当时,起草小组收到了一封用盲文写的信,让王利明非常感动,写信人是一位视障患者,他在亲友的帮助下阅读了草案全文,并就认为需要修改之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历时13年,经过8次审议,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这一开门立法的过程保障了《物权法》的立法质量。
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编纂民法典”的决定。王利明认为,民法典整个起草过程也是适应时代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民法典草案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人格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独立成编,这在世界民事立法中还没有先例。
202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问世,已进入花甲之年的王利明迎来了平生为之奋斗并梦寐以求的巨大成果。他说“三十年前的一个晚上,我的导师佟柔教授曾经在临终前对我说,我们国家需要一部民法典。三十年后的今天,我亲自见证并有幸参加了这部法典的制定。《民法典》的颁布实现了我们几代法律人的梦想,只有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才能够产生这样一部伟大的法典。”
“我们制定法律,最终都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制定《民法典》,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王利明这样说道。
著书立说,潜心治学。襄助立法,学术报国。他肩负着造福人民的光荣使命,全身心投入法治建设。在民法之路上,他仍将步履不停、笔耕不辍,向他致敬!
王利明教授常年在民法教学与科研领域辛勤耕耘,与人大出版社长期合作,形成了个人丰富的著述,现选荐如下。
01
《中国民法典释评》(十卷本)
该套书由王利明教授领衔,以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各分编牵头人为主要作者,是对我国民法典权威的阐释和评论。这一重量级的学术研究成果,既有立法专家的高度,又有学者研究的深度,同时还有司法适用的广度,集学理与适用于一体,是民法典研读学习、司法适用不可不读的经典之作。02
人格权立法的中国思考
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是民法典最大的亮点之一,这也是王利明教授代表性的观点和对民法典的独特贡献。该书汇集了王利明教授围绕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的思考成果,反映了中国民法学界对人格权立法的探索。
03
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
该研究系列从2012年开始出版,陆续将王利明教授的代表性研究作品纳入其中,持续予以修订,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该系列汇集了王利明教授在不同时期应国家法治建设所需而思索、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全面反映了王利明教授的法学思想与理论脉络。其完整性、体系性在国内外民法学研究领域都是独一无二的,展现了中国当代民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04
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
为了便于读者收藏、研究,2018年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隆重推出,共计13卷,1000余万字,是作者在民法学研究领域的集大成之作。05
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
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九卷本是王利明教授的独著文集,收录了王利明教授公开发表以及未公开发表的民商法领域的研究性论文,在民商法研究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并被评为“十二五”“十三五”国家重点规划出版项目。该套书系统展现了我国民商法学研究的发展历程,是研究、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的重要资料。王利明教授始终重视法学教育和法学人才的培养,身体力行奋斗在法学教材建设的第一线,将自己多年积累的民法教学经验汇集形成多部优秀的高校教材,进一步为我国法学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06
《民法》(第八版)(上下册)
(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该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根据教育部审定的《民法教学基本要求》编写,2020年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本书从编排体系到编写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该教材反映了我国 《民法典》及其他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以及民法学研究的最新发展,并注重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民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注重阐明民法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之符合本科民法学教学的需要。
07
王利明法学教科书
本系列为国内第一套法学名家个人独著系列教材,完美呈现作者多年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体系完整、概念准确、引证权威、语言简明清晰、论述清楚。每章开头精心设计的引读案例及解析,寥寥百余字就抓住了该章最核心的法律问题、法律关系,对师生教学大有裨益。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