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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了?很多人在传,但真相是这样!

2018-04-15 微天津

来源:微天津 文:屈晶晶


这两天

一篇文章在网上热传: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文章称,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

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



文章例举了这个案例


小华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长沙留下一套128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


如今母亲也去世了,小丽决定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理由是房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需要跟大伯夫妻、姑姑夫妻分割房产,无法自己继承全部财产...



看完是不是心中有了一个疑问

这个案例的故事跟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完全不是一回事好嘛...



文章还附带一个视频

点开一看,大意就是一个关于继承财产的事情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h03404td1sl&width=500&height=375&auto=0


那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说法

是真的吗?


全民

辟谣


案例是两年前的特殊案例

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视频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案例中,主人公父亲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理论上被分成了很多份额。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不然主人公无法顺利100%继承房产。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配偶、子女、父母同为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

唯一继承人

权威

辟谣



经查证,中国现行继承法是从198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截至目前,没有出台过任何新的《继承法》。而关于遗嘱问题,具体问题恐怕还是咨询律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宜,切勿轻信来源不权威的网文。


另外,独生子女的亲属关系简单,办理继承公证的难度小。只要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清楚、遗产确实存在,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很少。


证明独生子女跟父母之间关系且惟一继承人的身份也不是难题,《独生子女证》即可证明 。



但有一点确认的是

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

该怎么做?

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

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

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

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究竟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呢?


1、遗嘱的类型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谁不能当见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这几种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3、多份遗嘱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假如有一天突然挂了

支付宝、微信上的钱可以继承吗?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你有什么三长两短

支付宝、微信里面的钱怎么办?

还有微博账户、QQ账号、你的社保、公积金等......


支付宝


以下是来自支付宝的官方回答:

 1.如果人去世了,支付宝的钱会怎么处理呢?


对于这个问题,支付宝官方给出了解释和回答如果账户持有人死亡,账户长期不使用的话,支付宝里的钱并不会充公,而是依然归用户所有。


支付宝表示,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一直为用户代为保管这笔钱(以及产生的收益),直到继承人来提取。


 2.如果家人、继承人不知道用户的账户、密码,怎么办?


不需要知道。继承人只需要拨打支付宝的客服电话95188,按照指引准备相关的证明(如身份证、死亡证明、承诺书等),上传或者快递到支付宝公司,就能取出离世者的钱。整个过程,支付宝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3.如果不知道离世者有没有支付宝账户,那怎么办?


现在的支付宝都实名制了,只要通过身份证号,就能通过电话向客服咨询有没有开设支付宝账号。



简而言之,就算不知道密码,依旧可以通过支付宝的客服进行咨询,根据各种证明书取出离世者的钱财。


微信、QQ



 01 

微信的处理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的第七款第二条规定:


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微信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微信帐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帐号。


看不懂?翻译一下:

你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它其实不是你的,你只拥有这个账号的使用权,而且只能是你自己使用,不能转让、借用或赠送给别人,别人也继承不了你的微信账号。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的第七款第五条规定:


用户注册微信帐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帐号,腾讯有权回收该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还是看不懂?继续翻译:
你如果长期不登录你的微信,腾讯会把它收回去...收回去...回去...的...那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好友信息、朋友圈照片,都会被收走...收走...走.....


账号被收回去了,那微信钱包里面的钱会怎么样呢?


关于这个问题,还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只看到这条——


根据《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第二款第七条规定:


您的微信号将与本公司给您配置的支付账户关联,不能单独使用,若您的微信号注销,则与其关联的支付账户也随之注销,使得您无法通过该微信号使用本服务。


还是看人话吧:
微信账号没有了,支付的账户也会被注销。


那钱包里面的钱就没有了?还是会退回到银行账户?这个问题,等有了答案再告诉大家。 


 02 

QQ的处理


《QQ号码规则》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如果腾讯发现您并非号码初始申请注册人,腾讯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您使用该号码。


看这里:
别人也不能用你的QQ号码。所以通过咨询客服来获得别人的QQ密码,是行不通的。


《规则》第三款规定:


为了充分利用QQ号码资源,如果您存在注册QQ号码后未及时进行初次登录使用,或长期未登陆使用QQ号码等情形,腾讯有权终止该号码的使用。


再看:
长期不登录QQ,也会被腾讯收回使用权。


微博



大家每天都要刷微博,但是你知道吗?新浪微博一旦注册后,你自己是不能直接注销账号的,需要找到客服电话,让客服人员帮你注销微博账号。


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登录新浪微博的话,系统就会自动注销你的个人资料。但是你的账号会永远挂在上面,只是不能再发布新微博。


社 保


 01 

医疗保险


按照相关规定,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保人去世后,应当先注销其个人账户。


如果继承人参保,余额将转入继承人个人账户;


如继承人没有参保,会由医保部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第二种情况,需要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医保卡、死亡证明,同时应提供继承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号等)


 02 

养老金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职工如果未领够139个月即死亡,养老金余额可继承。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说,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如果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以继承。



继承方法:


1.如果养老金账户所有人还在职,工作单位的人事会在社保局进行申请,个人账户余额、补助费用将发放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员工的家属;


2.已经退休的人员,要由家属带好户口本、死亡证明等资料去社保中心提出继承的申请。


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也就是说:公积金可以继承,由继承人去提取;如果没有继承人,就会纳入社会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部分。


然而,小编现在开始给你划重点

其实手机和支付工具都已绑定

我们拿着手机输入验证码

上面一切都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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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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