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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口笔记:宁可挨千刀,不让摸一下

2015-03-10 余少镭 现代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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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讲了神女郭六的故事(戳文末阅读原文可回看),很多小伙伴都惊呆了。趁着大家下巴还没合上,再来真正重口味的,看了这个,你就会忘了郭六了。

  故事也是从《阅微草堂笔记》里看来的。下面这个先暖场:

  话说明朝末年,盗贼蜂起,百姓苦不堪言,到处躲避贼患。某次,一对夫妇在路上奔逃,那爷们儿腰间鼓鼓似有盘缠,后面一个贼持刀追得甚急。眼看着逃不了了,妇人突然转回身,屹立在路中间。那贼追到跟前,没见过这样的,一发愣,妇人趁他不备,一下将贼的腰死死抱住。贼猝不及防,用刀猛砍那妇人,妇人身上血流如注,依然死死抱住不松手。等到气绝而倒,她丈夫已逃脱了。可惜,如此烈女,没人知道她的名字。

  这个无名女汉子,舍身抱贼救爷们,想那一声断喝,你跑路,我掩护!接着屹立于路中间,面对杀人成性的盗贼,巍巍如铁塔,不亚当阳长坂张翼德。小时候电影里看多了为保护同志视死如归的女共党,跟她一比,真真弱爆了。可是,难道这事不应该是那男的来干么?从故事中来看,追来的贼也就一个,夫妻合力,杀贼于不备,还是有胜算的,咋就如此孬种了?没办法,他就敢如此孬种。只是,这样的男人,救他作甚?想来想去,只能用母性的光辉来解释了。


  ……掌声零落,说明这暖场的一般,好,再来一个带色的:

  清初,某处乡间有一寡妇,跟她同是寡妇的家婆含辛茹苦抚养孤儿。这小寡妇长得也不错,开始守寡,便不时有媒人上门,但她不肯再嫁。不料屋漏偏逢连夜雨,小孩七八岁大的时候,不幸得了天花,生命垂危,婆婆便去请某医生来诊治。这医生一向垂涎于年轻寡妇的美貌,看机会来了,便托他邻居一老妇人(王婆之流)到寡妇家传话说,这病我能治,但小娘子若不答应跟我上床,我就不来了。婆媳一听怒了,将医生并那王婆臭骂一顿,赶走了。过了几天,缺医少药的小孩眼瞅着不行了,骨肉连心,婆媳俩实在不忍心看小孩就这么死去,通宵商量,无奈之下,小寡妇答应了那医生的条件,流着眼泪陪他睡。医生目的达到,但那病孩拖延太久,误了诊治良机,竟至不治身亡。事已至此,寡妇痛悔莫及,上吊自杀。外人都以为寡妇自杀,是因儿子死去伤痛过度所致,不疑其他。当家婆的,也觉得此事太丢人,从不敢跟人说起。


  那这事又是怎么被人知道的呢?原来天道昭昭报应不爽,不久那医生暴病身亡,过没多久他自己的儿子也死了,家中不慎失火,烧了个精光。医生的妻子生活无着,流落青楼当妓女,有时忍不住,便将医生所干之事,讲给那些嫖客听。

  故事里这无良医生趁火劫色,就跟郭六乡里那帮麻甩佬一样。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恶人,要比善人多得多。但是否都有如此报应,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无名寡妇碰到的难题,也跟郭六困境有点像,她也是一开始不从,后来迫于无奈才饮泣曲从。不同的是,一是救公婆,一是救儿子。而且这寡妇更悲催,同样做出牺牲,郭六出色地完成了丈夫交给她的不可能的任务,而寡妇则由于迟疑,错过医治机会,赔了身子又折儿。所以,郭六自刎是壮烈的,可以含笑云霄的;而寡妇上吊则是悲情的,只能饮恨九泉的。且不知道,她家婆是否同意将她跟丈夫合葬,估计很悬。至于后来医生遭到的报应,她应该是不知道的,知道了,也应该没啥快感可言。何况,我们很清楚,医生得到的报应,很有可能是民间理想化虚构,目的不外是口口相传时解恨、警世而已。历史及现实告诉我们,太多的恶人得以善终了。


  以上这两个暖场故事,是不是都略嫌寡淡了些?无要紧,今天的主角就要出场了。友情提示,下面这故事,绝对重口味,小清新者、胆小者或心脏有问题者,就此打住,不要再往下看了,否则,有任何不适,聊斋君概不负责。

  故事是这样的:

  还是明朝那些年,河北五省闹大饥荒。这场饥荒可不是闹着玩的,到后来,啥都没得吃了,竟发展到杀人卖肉的地步,官府也禁止不了。某客在德州景州之间奔走,某日中午,走进一旅店吃饭,赫然看到一裸体少妇趴在一块大砧板上,手脚被捆住,旁边有屠夫正在泼水清洗她的身体。少妇因极度恐惧,全身战栗,让人不忍直视。某客生恻隐之心,向屠夫问了价钱,加倍赎下。交完钱,某客解开她身上的绳索,帮她穿上衣服,过程中忍不住,摸了她的乳房一下。不料,少妇生气了,说:“蒙先生你再生之恩,我终生给你当牛做马都不反悔。但是,当婢仆可以,当姬妾则不行。我就是因为不肯事二夫,才被卖到这里,先生你何苦这么急着轻薄我?”说着,脱下衣服扔在地上,仍旧裸趴在砧板上,闭上眼睛,说:“来吧!”那屠夫赚不到加倍的钱,迁怒于她,故意先活生生地割下她的一团屁股肉,那少妇哀号连连,至死都无悔意。



  这个……写到这里,实在不知说什么好,换张养眼的图片,缓口气先。

  可以了吗?这个……首先,我要为那位先生扼腕叹息一番:本是好心救人,只因美色当前,忍不住摸了一下,反而把她害得更惨。本来,那屠夫应该是会像杀猪一样,先一刀捅死,再零刀碎剐的。手触其乳,触,也有可能不是故意去摸,而是帮其穿衣时,见双峰蕴秀,出于本能,手碰到了不该碰的地方。

  说不该碰,好像也不对。屠人鬻肉之世,人既被买卖,便不成为人,而是一种叫肉人的商品。那位先生花了双倍价钱,将少妇全身买下,连头发丝都是他的了,从此之后,万水千山总是情,摸下奶子都不行?

  不行。烈女不是绿茶婊,我说不行就不行。在那个时间节点上,买主可以把少妇看成属于自己的商品,但对于少妇来说,她趴着,那是肉随砧板上,可以任人宰割;她站起来,就是一个人,一个良家妇女,不能事二夫是她信守的道德原则。这原则,几千年来由圣贤及儒犬们强加在妇女头上,最后深入全体中国女性的DNA,郭六如是、无名寡妇如是、这位被宰割的少妇更如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诸此也,从中可以看出,这少妇的丈夫养不起她,或者是为了养活父母,将她卖了,买主也是要她当妻妾,她不从,买主才将她当肉人卖。她不是不想活命,为了活命,她一辈子给恩人当牛做马都可以,可那恩人一旦流露出对她来说是不轨之图谋,她就宁可任人宰割,也不让你摸一下。

  这事也告诉我们这些麻甩佬:君子好色,取之有道。以为有几个臭钱,有恩于对方,就可以上下其手,说白了,这也是一种趁人之危。当其时也,四周磨刀霍霍,案上血肉模糊,食魔虎视眈眈,亏你还能起色心,就不能忍一忍,带回家,悉心呵护,耐心等待,以诚动人,坚冰都能捂化,何况是肉做的人心?同志们,急色真的会害死人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砍嘛真是的。

  好了,严肃点。如此烈妇,贞节已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上升到信仰了。唯有信仰,才能让人宁愿挨千刀也要捍卫它。我们可以很轻松地指责该少妇傻、愚昧、不值,但假如你是个有信仰的人,你相信保住贞节,死后就可以上天堂,来世转生富贵人家;而失去贞节,死后就得下无间地狱,来世当牛做马——你就会权衡一下,生命与信仰哪个重要。非此难以解释,中国古代何以有这么多的贞女烈妇。


【附原文】

奇节异烈,湮没无传者,可胜道哉。姚安公闻诸云台公曰:“明季避乱时,见夫妇同逃者,其夫似有腰缠。一贼露刃追之急。妇忽回身屹立,待贼至,突抱其腰。贼以刃击之,血流如注,坚不释手。比气绝而仆,则其夫脱去久矣。惜不得其名姓。”又闻诸镇番公曰:“明季,河北五省皆大饥,至屠人鬻肉,官弗能禁。有客在德州景州间,入逆旅午餐。见少妇裸体伏俎上,绷其手足,方汲水洗涤,恐怖战悚之状,不可忍视。客心悯恻,倍价赎之。释其缚,助之着衣,手触其乳。少妇艴然曰:‘荷君再生,终身贱役无所悔。然为婢媪则可,为妾媵则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诸此也,君何遽相轻薄耶?’解衣掷地,仍裸体伏俎上,瞑目受屠。屠者恨之,生割其股肉一脔,哀号而已,终无悔意。惜也不得其姓名。”

肃宁王太夫人,姚安公姨母也。言其乡有嫠妇,与老姑抚孤子,七八岁矣。妇故有色,媒妁屡至,不肯嫁。会子患痘甚危,延某医诊视。某医遣邻妪密语曰:“是症吾能治。然非妇荐枕,决不往。”妇与姑皆怒谇。既而病将殆,妇姑皆牵于溺爱,私议者彻夜,竟饮泣曲从。不意施治已迟,迄不能救,妇悔恨投缳殒。人但以为痛子之故,不疑有他。姑亦深讳其事,不敢显言。俄而某医死,俄而其子亦死,室弗戒于火,不遗寸缕。其妇流落入青楼,乃偶以告所欢云。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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