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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面最广的文字狱,被送书的有罪,帮着寄书也有罪

余少镭 现代聊斋 2019-07-11


历史上的今天,公元1767年6月6日,乾隆三十二年五月初九,江苏松江府华亭县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蔡显,拿着自己出的一本书《闲渔闲闲录》,跑到知府衙门,向松江知府钟光豫主动投案

 

清代的松江府,即今天上海市,管辖两个县,华亭县和娄县;华亭县,即今天上海松江区。蔡显生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雍正己酉科中举(1729年)时,年已33岁,案发时都71岁了,依然是举人,说明这38年一直在候补,从未被任命。

 

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文人自恃满腹诗书,长时间不被朝廷青睐,自然会产生怨妇心态,满腹读书便会化学反应变成满腹牢骚,最终发泄到纸上。清朝文字狱虽严酷,书还是可以自由出的,根本不用什么书号。所以,蔡显就以“闲渔”为ID,自费刊刻了七本书,还有两本待排。案发前俩月,《闲渔闲闲录》刚由湖州书客(出版商)吴建千刷印出来。

 

印了多少?一百二十部,其中二十部给蔡显“偿抵板价”,用现在的话说,折成版费。也就是说,那时候出书自由,但没钱赚的,给二十本当版费,就是写书人的报酬了。

 

文人出书,大抵是因为耐不住寂寞,失志的文人出书,就更加要高调让人知道了。于是,蔡显拿到二十部自己的书,自然就“分送亲友”。

 

这一分送,就出事了。

 

据《清代文字狱档》载:“松江乡人见其语涉狂悖,且多讦发他人阴私之处,遂投帖公揭欲行举报。”也就是说,松江区群众的眼睛比朝阳区群众还雪亮,看到蔡显的书中有反动、偏激内容,就在华亭县街头贴蔡显的大字报,并号召革命群众联名公开举报。

 

伟大的乾隆皇帝治下,到处都有如此高觉悟的群众。

 

蔡显得知此消息,慌得一比,虽然觉得自己的书“并无不法语句”,还是越想越怕,主动投案。

 

松江知府钟光豫接过蔡显的书,仔细一检阅,发现了思想斗争新动向(“书内所载多有不法之语”),赶紧命治下的华亭、娄县有关部门将蔡显全家严加看守,然后自己亲自带上书,赶赴当时的江苏首府苏州,向更高一级汇报。

 

这个时候,刚好两江总督高晋到苏州跟江苏巡抚联合办公。要知道,管辖江苏、安徽和江西的两江总督,可是朝廷一品大员,江苏巡抚也是封疆大吏,一省的军政一把手,权力比今天的省长大多了。这样的两位高官,接到下面知府报案,不敢怠慢,赶紧将犯禁的书“逐一详细检阅”,可见,在乾隆狠抓思想政治工作的最高精神指示下,大小官员,都将民间的思想动态当成头顶大事来抓,不敢稍有松懈。

 

之前,松江知府已从《闲渔闲闲录》中发现“多有不法之语”,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这一详细检阅,又发现“其中诡诈悖逆语句甚多”,事态严重,赶紧命松江知府带江苏巡抚的侍卫队长和松江知府的副官赶回松江府,第一,将蔡显及家属全部押解到苏州审问;第二,抄家,搜查还有没有“不法书籍”,并查明有没有同党。

 

至于吗?看下去你就明白了。



专案组成员赶到松江,从狱中提了蔡显出来,将他家中所有的书籍、印书用的板片打包,并将他的儿子还有书中开列的五位门生、为书作序的两位朋友一起押解到苏州。

 

你没看错,一个人的书出了问题,他的家人、学生、文友等,一个都逃不了。

 

看你还敢不敢建群。

 

人证、物证到案之后,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亲自将板片逐字逐句地抠,遂发现蔡显所有的书都“语含诽谤,意多悖逆,其余纰谬之处不堪枚举”,就是含沙射影、指桑骂槐,所谓“正儿八经地胡说八道”的地方,就更多了。

 

案情越来越严重,两江总督+江苏巡抚双配置都不够,专案组又加入藩司(民政)、臬司(政法)、粮道(物资)、扬巡道(司法巡视)四位官员,联合审讯。

 

蔡显本来笃定地认为,他的书“并无不法语句”,而且是主动投案,应该会从轻发落,但是,他错了,乾隆朝“思想领域无小事”,没问题也要整出问题来,联合专案组将他书中有问题的语句“逐条严加鞫讯”,酷刑之下,蔡显“不能置辩,惟称草野无知,原有寓意,今天夺其魄,自行败露,罪该万死,实无可辞(以上加引号内容皆引自《清代文字狱档》原文)

 

一句话,我脑残,我傻逼,我活该,我放弃辩护。

 

人到了这个时候,只求速死。

 

问题是,这么大的思想案,死一个主犯怎么够,专案组早就怀疑了,这极有可能是有组织有计划作案。

 

从哪里看出来?专案组发现,蔡显书中列有负责校对的学生、子侄名单,他有一个叫刘朝栋的学生,给蔡显讲过一件社会新闻,被蔡显写进书中,这不是勾结是什么?两位给他的书作序的,同党那是逃不了了;还有,他将得到的二十本书送给谁,谁“必亦系同党”——不是志同道合者,他送你书干嘛?那书才二十本,珍贵得很,决不会随便送的。

 

这些人,一个都逃不了,全抓起来,“严加究讯”。

 

满清十大酷刑了解一下。

 

审讯的结果,被列入书中的五位学生都表示,他们实在是太冤了,蔡老师写反书,他们完全不知道,见都没见过,平时偶尔会跟老师讲些社会新闻,也完全想不到老师会写进书里,要不是案发,他们根本不知道。

 

想想,蔡显的学生此时是什么感受,那些酒桌上讲段子被录音录相,然后被发上网的,就是什么感受。

 

给书作序的两位呢?其中一位是蔡显学生,叫闻人倓,给蔡显的《闲渔剩稿》作序,但这本书本身“亦无悖逆之词”;出事的这本《闲闲录》蔡显也曾送给他,他一看,发现书中“语多狂悖”,赶紧把书送回,并劝老师将书板销毁。至于另一位,是蔡显的朋友,叫胡鸣玉,当时已八十三岁了,他并没有给蔡显书作序,完全是蔡显“自作借名刊刻”,就是自己写了序,然后署上朋友的名字。(多年前我的书请王小山作序,他就让我自己写,然后署他名字,我承认,我干了。)

 

专案组再跟蔡显对质,蔡显承认,他写书,自视颇高,“不屑与人商订,众人实不知情”。既然不知情,为何名字被你列入书中?蔡显供称,这么干,是为了显示自己门生众多,其实被列名的,有的已经死了,有的是名和号重复列入,纯属为了凑数,他们确实不知情。(死要面子,真会害人害己。想想我也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某本书在腰封上列为“推荐者”,汗甚。)

 

除了这些,还有前面说过的,校对,也逃不了。蔡显承认,他大儿子才十七岁,字都识不得几个;他的弟弟早死了,根本没有子嗣,这是当地人都知道的。所以,校对也是他自己负责的。现在他已身患重罪,自知难逃一死,怎么可能为别人开脱。

 

蔡显的供词,应该是可信的。拉大旗作虎皮,这样的出书,现在也还有。只是可怜了那些被列名的。当然,更无辜的,还是那些被他送书的,确认十三人收到,也全被抓捕审问。

 

不仅如此,帮蔡显寄书的,也难逃干系。最后查到那人叫朱驼子,已死,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好想穿越建议清朝的快递员,以后碰到寄书的,最好先自己读一遍,再确定要不要接单。)

 

至此,案情明朗,专案组最后给出的判刑建议是:

 

主犯蔡显“身为举人,享国家太平之福”,如果出书歌颂盛世也就算了,居然“存心诡诈,造作逆书,任意谤毁,丧心病狂,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所以,应按大逆罪凌迟处死。

 

蔡显长子年已十七,按律应判斩立决;二儿子和小儿子年纪小,应该跟他的妾还有订了亲但未出嫁的女儿一起,“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蔡显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屋等,估价拍卖充公,所有书籍及板片全部销毁。

 

学生闻人倓作序的《闲渔剩稿》虽无敏感词句,但看到老师的《闲闲录》有问题时,只是劝他销毁,并没主动举报,所以按知情不报定罪: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其他学生实不知情,可无罪释放。

 

湖州出版商吴建千印了一百本逆书,卖出多少,卖给了什么人,剩下的在哪里,现在分别在查,已发告示,让买书者自首上交。湖州属浙江,所以已经知会浙江巡抚查书并销毁。

 

以上案情,皆出自《高晋等奏查蔡显呈首审拟折》,上折的时间,是乾隆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距离蔡主动投案,半个月时间不到,可见特案特办,效率杠杠的。



奏折送到乾隆手上,几天时间,不得而知,只知道,他第一时间,批了一句:“三法司核拟速奏。”就是批转刑部处理。刑部的处理意见如何?也不知道,《清代文字狱档》在本案有个编者注:“本案缺刑部议复一件、议奏一件、供单一件。”但可以猜想,刑部基本是按照专案组的意见批复的,因为乾隆在几天后,六月初五,又玩了一把皇恩浩荡的戏码,下了一道《蔡显着从宽改为斩决旨》:

 

蔡显刊刻书词恣行怨诽,情罪深属可恶,第核其情节尚与诋谤肆逆者有间,着从宽改为斩决,伊子蔡必照亦着从宽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钦此。

 

也就是说,乾隆将蔡显案的定性调低了一点,专案组的定性,是“诡诈悖逆”,乾隆定性是“恣行怨诽”,没有了“逆”字,性质不同,所以,由千刀万剐改为一刀咔嚓,并让他儿子多活几个月,果然皇恩浩荡。

 

此旨一下,可以想象,从主犯蔡显,到所有被株连的,包括专案组,都松了一口气。可是,当蔡显头上那把刀即将砍下时,同一天,又一道圣旨到了,剧情开始反转。

 

反转并不是要赦免蔡显的罪,恰恰相反,下从宽谕之后,多疑成性的乾隆不放心,亲自将涉案书“细检各处”,就是再抠字眼,这一看,就觉得被两江总督为首的专案组忽悠了,于是,龙颜大怒。

 

啥问题?原来,专案组在将涉案书送呈御览时,细心将书中的敏感词句一一标出,所以乾隆第一时间只看那些,才作出“恣行怨诽”的定性。可是,当他再细看全书时,就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蔡显在书中提到康熙朝的戴名世文字狱,又提到雍正朝的钱名世文字狱(此两案将另辟专文介绍),乾隆认为,这是蔡显“甘与恶逆之人为伍”;书中还有一些诗句,如“风雨从所好,南北杳难分”,以及“莫教行化乌场国,风雨龙王欲怒嗔”等,则明显是影射、讽刺天朝之作。可这些悖逆语句,专案组并没有标出来。

 

于是,乾隆迁怒于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明德等,认为这些官员“意存姑息,仍不免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之陋*”,并高屋建瓴地指出,高晋等平时没有发觉辖区内的思想动向,本来就失责,蔡显的罪行败露后,高晋、明德等人又想着“苟且完事”,你们这么干,怎么能彰显法治精神,怎么能平民愤、快人心?

 

来自皇帝的敲打,不可谓不严重,高晋、明德等人真的吓尿了,赶紧再上奏折,先歌颂乾隆“至圣至明,训示周祥”,“臣等跪读之下惶愧无地”。然后赶紧顺着乾隆的意思,自认平日失察,案发后又不够细心,实在有负圣恩。最后表示,一定要再细审所有相关案犯,并建议乾隆“将臣等交部严加议处,以为办事率忽者戒”。

 

其实,乾隆的目的,不外是要惯性显示自己的“圣明”,并敲打官员,让他们不敢有一丝懈怠。见目的已达到,高晋等人确实被吓得不轻,也收到“吓鸡儆猴”的效果,就又再次上演皇恩浩荡的戏码了,在高晋请罪的奏折上批:

 

  若应议处早交部矣。

 

我要是想收拾你们,早将你们交刑部处治了。

 

你想,这些官员能不怕吗?能不将任何思想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吗?

 

此案最后的处理结果:蔡显既已圣批斩立决,不宜再改,他那十七岁的儿子也维持斩监候原判。本来可以无罪释放的几位“被列名”学生,顾及师生之情而不举报老师,被秀才除名,按知情不报罪杖责一百,加发配新疆伊犁当苦差;所有收到蔡显赠书的,也按知情不报杖打一百,发配三千里;其中有几个是不识字的,只是拿书跟蔡显换书去卖,也被杖打八十;出版商吴建千,判处徒刑。

 

乾隆这下终于满意了。

 

最后总结一下涉案人员构成:写书的、作序的、印书的、看书的、被列名腰封的、被送书的、帮寄书的……连办事不力的官员,也差点“进去”。

 

有这么圣明的皇帝,自上至下,谁还敢叽叽歪歪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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