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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间的荡妇羞辱,比求告无门更让人绝望|重口笔记

现代聊斋 2019-09-19



作者|余少镭

 首发|骚客文艺

署名|余一 


上一篇《死了再死并不是最可怕的》讲了人妻被色鬼骚扰,告到城隍那里,城隍主持公道,将色鬼处以极刑的故事【传送门】。故事是袁枚写的,类似的故事在纪晓岚的笔下也有,结局却大相径庭,让人细思极恐。


《阅微草堂笔记》最后一卷,说有一个客商,不知道哪里人,带着老婆到粤东旅游。也不知道水土不服还是怎么回事,老婆在旅途中病死了。那时候交通不便,客死他乡者,没办法很快就运回老家,没辙,客商只好买了副棺材,将老婆的尸身寄放在粤东某山上的寺庙。


一天晚上,客商梦见他老婆来向他哭诉,说这寺里有厉鬼,连护法的伽蓝神都治不了它,那些将棺材寄放在寺里的暂住鬼,全都被那它虐过——男的为它当牛做马白干活,女的都得被它污辱,我虽尽力反抗,还是逃不了,老公你写个状纸向城隍爷告个状吧,不然我们永无宁日。


客商醒来,梦中的情形记得一清二楚,但又不知道是自己原创的梦,还是真有其事,就焚香祷告说,老婆我昨晚梦到你这样这样,不知道是我胡思乱想导致做这样的噩梦,还是你真的被鬼什么了。如果是真的,你连着三个晚上都来跟我说。


果然,接下来两个晚上,他老婆都来入梦。这下客商信了,就将厉鬼肆虐的情况写成状纸,跑到附近城隍庙去烧了。


几天过去,再无动静,客商以为事情过去了。一天晚上,又梦见他老婆来找他,说:“案子如果秉公处理,寺里的伽蓝神失职是逃不了的,包括他的顶头上司,山神、社公什么的,都得因为失察而受到阴间法律的制裁,这个牵连太广了,所以城隍爷一直在犹豫。老公你再写一张诉状,说再不处理,就要到江西龙虎山去,向张天师告状,城隍爷肯定不敢再拖了。”


客商赶紧按他老婆说的,再烧一状纸给城隍爷。



又过了几天,客商再梦到他老婆来找他,说:“昨天城隍爷召我去了,他对我说:‘这个鬼原来就住在你停棺的屋里,是你先侵犯了它。当然,男女混居一室,鬼还有奴仆,那些奴仆乱来,也是难免的,所以我相信你不是捏造诬告。现在我已将那奴仆抓来,重打几十大板,算是对你有个交代了,你何必再一口咬定强奸,自己也落个失贞的污名。自古以来,聪明人都懂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道理,赶紧让你丈夫将你的棺材移走,此案就此结了吧。’我想了又想,城隍爷说的也不无道理,凡事差不多得了,凡人小鬼,跟神明扛到底肯定会输的,说不定还会招来更大的祸患。你就按他说的,赶紧将我的棺材移走吧。”


客商又问:“城隍爷既然不肯受理此案,为什么一说要去张天师那里告,他就赶紧为你们调停私了呢?”


他老婆说:“张天师虽然不管阴间,但遇到有人或鬼告状,他就能直接将案子向天帝奏报,哪个神仙都阻止不了他。城隍爷也怕惹出更大的麻烦来,所以就尽量缩小影响,采取折衷的办法,两边陈说利害,希望各自消停。”


第二天,客商即请人将棺材迁往别处。过后,便没再梦见他老婆了。


山西某寺庙中的护法伽蓝壁画。众伽蓝均为武士造型|网络图片


看完这个故事,我吓出一身冷汗。厉鬼作祟并不是最可怕的,受害者报案后的遭遇,才让人毛骨悚然。


伽蓝,原来就是寺庙之意,但“伽蓝神”在佛教系统中特指寺庙的护法神,依《七佛八菩萨大陀罗尼神咒经》所说,伽蓝神共有十八位。《西游记》里,观音派去给唐僧当保镖的众天神中,就有十八位护教伽蓝,跟六丁六甲、五方揭谛、四值功曹等,在空中轮班护航。


从唐朝开始,东土佛寺中就有供奉伽蓝菩萨。宋朝有一本佛教百科全书叫《释氏要览》,里面有一句:“寺院既有十八神护,居住之者,亦宜自励,不得怠惰为非,恐招现报耳。”


就是说,寺里有十八尊伽蓝神护着,住在寺里的人,不管是僧是俗是人是鬼,都得洁身自好,不能乱来,否则会有“现报”。


后来,汉传佛教为了更接地气,便进行创造性的发挥,将已被神化的关公纳入佛系,封他为护庙伽蓝神。所以现在我们到各大寺庙去,总能看到一脸正气的关二爷,眯着画了眼线的丹凤眼,像一个不插电的摄像头,全方位无死角监控着庙里一切僧俗人等。


上海龙华寺,被下岗的护法伽蓝(2017.12)


不管是来自印度的十八伽蓝神也好,中国本土的关公也好,既然庙里有护法神,哪个鬼怪敢在庙里撒野,不怕嗜血的青龙偃月刀吗?


还真有不怕的,比如本故事中的厉鬼。


既能成为厉鬼,应该是有一定的法力,从它还有仆人(鬼)来看,应该也是有钱有势的鬼,或者是个有背景的鬼。所以,当它凌辱、强奸寺里的暂住鬼时,护法伽蓝不但没护法,还成了厉鬼的保护伞。


当然,还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伽蓝的神眼临时出故障,录不了。


而当受害者让家属向城隍告状时,城隍竟因牵涉太广为由,一直拖着不审理。直到受害者家属要去江西龙虎山找张天师告状,城隍才认真起来。


但他处理的方式,却是私了。


私了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当看到城隍对受害方陈说“厉害”时,我们才知道,什么叫做比死还深的绝望。


城隍说,寺里停棺的屋子,本来是厉鬼的地盘,首先你侵犯了它;至于你受到的“性骚扰”,那是厉鬼的奴仆(临时工)干的,谁让你们“男女共居一室”呢,发生这种事,“或所不免”。我已将那厉鬼的奴仆杖责了,这下你该满意了吧。


一句话:谁让你是个女的,还主动引诱犯罪。(怪我咯)


最后,城隍还对受害者这么说:“何必坚执奸污,自博不贞之名乎?从来有事不如化无事,大事不如化小事。”


这就是赤裸裸的荡妇羞辱+威胁了。


面对强大的神权,受害者一方生为屁民,死为小鬼,既然加害者已被罚酒三杯,也就选择了息事宁神——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原文中受害女鬼的话,道出了千古屁民的心声:“再四思之,凡事可已则已,何必定与神道争,反激意外之患。


怎么样,这个发生于清朝乾隆年间的故事,是不是颇有“亲切”感?


明清笔记小说中,“有困难,找城隍”几乎成了屁民或小鬼唯一的希望,在他们眼里,城隍爷就是公正严明的代名词,就是阴间的包青天。所以不少人在阳间遭受司法不公,求告无门,就一死告阴状。


纪晓岚这篇,把屁民寄望于阴间的司法公正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给掐灭了,忒狠。



不过,故事也不是纪晓岚的原创。原文的开头有四个字“梁豁堂言”,就是声明说,这事是梁豁堂讲给我听的。


梁豁堂是纪晓岚的好朋友,原名梁奇通,号“豁堂”,广东肇庆人,乾隆十二年中顺天乡试,以举人身份历任广西雒容、兴安知县,据说官声不错,后来因为看不惯上司的所作所为,辞官回乡。


因为有这样的个性和履历,梁豁堂向纪晓岚讲这故事的目的明摆着:老纪,下面的官场烂成这样,你懂的。


为什么是发生在“粤东”?那时候的“粤东”跟现在的“粤东”不一样,清代以前,“粤东”指整个广东省,“粤西”指广西省。所以故事是发生在广东,而不是现在的粤东潮汕地区。从梁的籍贯肇庆来看,厉鬼为祸“山寺”,极有可能就是位于鼎湖山上的庆云寺。寺里一直有僧房出租的传统,十几年前我到鼎湖山玩,就在寺里住了一晚,虽然没有厉鬼,也没有艳鬼,但有伽蓝殿,供奉着护法伽蓝。可惜那时候还没看过这篇笔记,如果有,应该会多住几晚。


纪大才子也是官场老司机,曾官至左都御史(约等于今天的最高检),他完全清楚梁豁堂讲这故事的用意,所以在故事最后,他亲自发表议论说:“此鬼苟能自救,即无多求,亦可云解事矣。然城隍既为明神,所司何事,毋乃聪明而不正直乎?且养痈不治,终有酿为大狱时,并所谓聪明者,毋乃亦通蔽各半乎?


就是说,这个女鬼在实现了“自救”(移棺)之后,即选择息事宁神,也算聪明。但城隍身为阴司法官,这么干,难道不是精明有余正直不足吗?放任厉鬼继续在寺里作祟,相当于养虎为患,始终要出大事的,到那时,就是聪明反为聪明误了。


他这句评论,也可当成是对各级官员的警示。


然并卵。


而对于屁民或小鬼来说,以为受到冤屈找城隍爷就能解决,醒醒吧,在阴间求司法公正,不亚于缘木求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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