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婚姻制度大不同!
香港是中国不可划分的领土之一,但是在一国两制的情况下,两地的制度有很大的不同。今天环球小编就跟大家讲一下香港和中国大陆的婚姻制度有什么不同!
适婚年龄
中国香港《婚姻条例》规定,在香港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21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在香港只要父母同意的话就算未成年,也可以合法合规的结婚啊!
大陆《婚姻法》规定,在大陆登记结婚的年龄,男方不得少于22周岁,女方不得少于20周岁。
相反,中国大陆的适婚年龄就比香港要晚一些。心急的朋友们可能要再等到成年才可以结婚哦!
国籍限制
香港婚姻登记面向全球,不受任何一个国家国籍限制,全世界的男女都可以来香港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任何国籍歧视和限制。
在中国大陆办理结婚登记,至少有一方要是中国公民才行。
办理地点
在中国大陆登记结婚,只能在各区的民政局做登记。如果是在其他地方处理,那就会被视为无效婚姻处理。
在香港,除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还可以在律师楼进行,因为香港律师具有婚姻监礼人资质,所以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以此类推,只要有婚姻监礼人在场,在教堂、景区举办婚礼都是合法有效的。
婚后夫妻财产制度
在香港的婚姻家事法中并没有内地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结婚以后,一方的财产并不当然地成为另一方的共同财产;离婚之时,原则上也是各自财产属于各自所有而被各自带走。
中国内地法律有关于夫妻债务共同承担制度,香港法律是夫妻一方无需介入另外一方也不承担。在内地,我们知道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一人借钱后,如果所借金钱是用于家庭共同开销或生活或去经营夫妻店共同创业等,此时所负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香港无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一方不用对另一方在婚前或婚后的任何债务承担责任。
香港婚姻家事法律要求夫妻一方有供养另外一方之义务,而我们内地法律中则没有这个制度,只规定了有义务抚养子女和赡养父母。
即香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均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负赡养或供养责任。如果一方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颁布命令执行该义务。
由于内地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但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不管是以谁的名义出资,也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各自一半。当然,如果是婚前男方或者女方购买的房产,到结婚时房款如果还没供完,在结婚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供完的房产价值部分,离婚时夫妻双方也有权平分。
香港的婚姻家事法律中却规定,以夫妻一方名义和一方个人金钱购买的房产,无论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一般来说都属于夫或妻原来一方个人所有,另外一方配偶是不能享有一半财产权利的。当然法官在处理具体的离婚房产分割时,通常还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其他因素,然后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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