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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看!九大部门联合发文,坚决抵制校园暴力!

2016-11-15 和教育


初中女生因住校太邋遢,被舍友打成10级伤残;

未成年女生被扒衣拍裸照,在QQ、微博上流传;

初三学生小黄被同学欺凌4年导致脾脏切除;

小学副班长小赐向同学要钱,逼他们喝尿;

16岁花季少女周岩拒绝求爱遭报复,致重度烧伤毁容,满身疤痕,噩梦相伴,高昂的医疗费用更几乎将这个家庭逼上绝路……



校园暴力的严重程度早已不是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群殴、辱骂、拍裸照、持刀威胁、毁容……让人触目惊心!这种暴力倾向已经严重影响了学生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应当引起家长、老师、社会、学校高度的重视。



九大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11日公布了由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九大部门联手出击,严格整治校园暴力。



《指导意见》从事先预防、依法处置以及形成合力等方面对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学校预防

1、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

2、特别关注学生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预防欺凌和暴力行为。

3、严格巡查,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强化校园周边治理

1、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2、公安机关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要加强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强化教育惩戒威慑

1、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登记在案,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

2、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3、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4、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



严格保护学生隐私

1、要求各地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

2、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

3、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指导意见》还指出,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


 

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更重要的是建立起早发现、早介入的事前防范机制。学校、家庭和社会等相关各方,将对孩子的心智培养、兴趣爱好和情感关爱,融入到日常的沟通交流和成长管理,在潜移默化中健全孩子的人格,让他们真正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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