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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法】复婚后,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2017-12-08 万盛黑山论坛

这个年头离婚的人很多,可是之后兜兜转转发现还是原配最好的也不在少数,那么复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如果一对已经办了离婚手续的“夫妻”想要复婚,应该怎么办?

婚姻法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程序如下: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那都需要些什么证件呢?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复婚后,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婚姻法第18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第一次离婚后,复婚后第二次离婚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个人。

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责编:biu

来源:遇事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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