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缘法而行—前资深检察官转型律师的周年感悟
敬爱的院党组: 基于个人和家庭的原因,本人经慎重考虑,正式请求辞去公职。
因缘际会,2008年8月,我有幸考入我院进入工作。七年来,在院领导、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从一名刚出校门的青涩学子,成长为公诉科的业务骨干,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长足进步。
###怎能忘记,院领导一直以来的亲切关怀谆谆教诲——常想起在L检百忙之中还总关心案件办理情况,对我生活嘘寒问暖;总忆及我初为人父时,G检光临寒舍为我解决生活困难;最难忘女儿生病住院我奔波无助时,W主任主动为我排忧解难……
###怎能忘记,前辈师父们长期以来的耐心传授和悉心指点——H科长言传身教,带我初次步入庄严的法庭,字斟句酌为我修改法律文书,引领我走上公诉席;Y科长身怀六甲,带我加班几近半夜,回家途中总结办案经验立即传授于我;K主任、W老师在我每每请教时均热情为我指点迷津……
###怎能忘记,兄弟姐妹们自始至终的鼎力支持和无私帮助——无论是院里先来后到的青年才俊,还是省市院挂职锻炼的同仁,能与优秀的你们并肩奋战,是我一生弥足珍贵的财富。
###正因为在这个温暖的家庭,多年来,我不辱使命,严格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竭尽全能,无论寒暑冬夏,无论拂晓黄昏,夙夜在公,始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尊重事实和法律,用心办好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当然,承蒙院党组的厚爱和同事们的谦让,我担任了公诉科副科长,获得了一些荣誉。我深信这些荣誉的取得,根植于团队的付出。
罗素说:三种朴素而又强烈的情感支配我的一生,这就是对知识的寻求,对爱情的渴求,以及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怜悯。多年来,这一直是我人生前行的指引。回首往昔,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挥洒给无悔的事业;面对当下,黑发日稀,华发早生,身体渐差,常生难堪此任力不从心之感;展望未来,又该如何不忘初衷,向往美好生活?我以为,公务繁冗,终非吾志。尝试新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能有闲暇时间学习、思考,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确系内心的召唤。恳请院领导能够理解。
提笔之际,情难割舍,落笔之时,心已释然。曾为G检人,难忘G检情。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未来的岁月总令人心向往之澎湃不已。我坚信并衷心祝福G检的明天更美好,也希望院党组能够充分考虑并批准我的申请,并望及时安排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此致敬礼! 郭越鸣
大道至简,缘法而行
——前资深检察官转型律师的周年感悟
法乃公器!因为偏好文科,我对法律较感兴趣,高考填报大学志愿时,我几乎选择了清一色的法律专业。然而,大概是上天有意让我体验“美式”J.M(法律硕士)学习模式,让我攻读法律学位之前先读了个财务管理学位。大四那年,我考入了华东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经济法方向),圆了我的法律梦。犹记研究生复试那天,我随口编了一首打油诗,以表我对梦圆华政的感恩和向往:华夏人民谱伟章,东方巨龙欲飞扬。政通又奏和谐曲,法治清明振吾邦。
研究生三年很快结束。毕业前夕,面对在金茂大厦某证券公司投行职位和杭州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职位的两难选择,在“刑法学是最精确的法学”、“刑法之美,令人向往”的感召下,出于为实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仗剑以祛除邪恶、护法而维护正义”的学法初衷和其他考虑,我放弃了多年相伴的经济法律,选择了后者,到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
这一干就是7年。7年来,我坚守公诉岗位,先后任职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副科长,一共协办、主办、主诉了上千宗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全国、全省有影响的省市运管局受贿窝串案、杭州市首例“营改增”特大发票案、杭州城北特大组织卖淫案等一系列大要案。我还在30余起案件中追诉了漏犯漏罪和增诉了犯罪事实,改变侦查定性10余件,抗诉案件多件,维护了法律公正。因工作业绩突出,我先后被杭州市检察院、区委区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3次,我的办案事迹还被区政法委的刊物专版报道。
在工作受到肯定的同时,我却经常充满了困惑和迷茫。套用萧红的一句话“基层公诉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基层公诉案多人少,尤其是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该矛盾愈发突出。担任主诉检察官以来,每年我自己要办案100来件,要指导书记员办理差不多同样数量的案件,还要以主诉检察官身份签批一到二名其他检察官的大部分案件。而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是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抢劫、诈骗等常见的较为简单的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
###时间一长,这样周而复始的简单重复劳作,难免感觉自己好比流水线上的办案工序,有时感到身心疲惫。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刑事司法体制之下,公安机关占据了刑事司法的主导地位,“运动式”执法不时出现,案件尤其是涉嫌经济犯罪案件运动性“选择性执法”的存在,难免让我检视工作的价值,究竟是让社会更加安详还是不断增加社会的对立面?
在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沉重的心理压力之间,在长期处理无止尽的社会底层犯罪中,身体慢慢变差,性情也慢慢变得急躁。“刑法的知识太冰凉,处理恶缘的经验太冷冽,这冷峻的被处理对象,会回头吞噬处理者。”然而,对“革命之子”、“启蒙遗产”、“法律守护人”的公诉检察官角色的认同,我依然坚持和坚守专业的刑法知识必须融合朴素的认知。
###多年来,我办理了大量改变公安定性的案件,首次将销售盗版光碟案定性从非法经营改成侵犯著作权;严防一大批涉及刑民交叉和相关情节轻微的犯罪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主张和呼吁对起诉前归还本息的恶意透支类型信用卡诈骗案不起诉;主张和呼吁对侦查终结前归还案款的对他人遗忘在ATM机银行卡操作取款的案件不起诉;在2012年初全国对醉酒驾驶一片喊打的情况下,抵制压力,依照刑法总则规定和法律精神,依法对全市首例挪动车位“醉驾”案不起诉……
####现行体制下,这些案件的办理需要耗费更大的精力,且基本不可能被“记功授奖”,反而难免被人猜忌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被人恶意利用和中伤。然则,对任何人而言,“流血又流泪”的经历在所难免。身正何怕影子斜?日本检察官的徽章是“秋霜烈日”,将检察官比作烈日将公民比作秋霜,告诫检察官不要轻易动用追诉权。
###我常常告诫自己,只要牢记公诉人客观公正的使命,保护无辜公民不受追诉,追求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人员尽量免被追诉,尽量把好起诉关,又何必过于计较个人得失?如果说被误解或者被诬陷的伤害何其难受,即便是检察官也难以避免,可见公民被冤屈追诉,何其痛哉!一名公诉人,始终要保持公诉之“公”心,切忌为了省力省心或者害怕受猜忌受诬陷,对可诉可不诉的案件一诉了之。
人生好比预设的轨道,而你却往往不知在哪里拐弯和调头!2015年3月,我原单位搞了一次中层正职竞岗。安排竞岗,我的理解就好比起诉案件,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不会起诉的;或者像有人开玩笑说的一样,刑事庭审好比“形式”庭审。我清楚自己没啥斤两,无意无力参与竞岗,可最终还是在报名截止的最后一天下午报了名。应该是缘分已尽,像许多离开机关的故事一样,也像社会流传“辞职不外乎两种,一是钱给少了,二是心受委屈了”的说法一样,由于上述的公诉感受和我的性情,这个活动就成了我的公诉工作“休止符”。竞岗结束后,我含泪手写了一份辞去公职的申请,终结了我的共和国检察官生涯。
离开并不轻松。七年来,我一直“呆”在公诉,埋首于案卷,除了办刑事案件,别无长技,对外面的世界完全是两眼摸黑,当时没有找到“下家”,也不知道最终何去何从。在等待申请批复期间,手中待处理、交接的案子还压得踹不过气来。大家得知我的消息,热心帮我联络上市公司的法务职位以及一些离职后有所保障的职位。
可是我除了办刑案不敢轻易选择。感谢我的前同事和现同事赖振华,以及其他一直帮助我的人,推荐我到金道律师事务所面试。金道所名震杭城,多年办案,我早有所闻和有所接触。金道所办理了省内无数的刑事大要案;创始人胡祥甫大律师先后担任两届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出版了《法庭风云录》等多部办案实录著作。能加入金道所,我何其幸哉!感谢金道所的管理合伙人,没有嫌弃我“年老色衰”,给了我面试机会并接纳了我。
###金道所是诉讼强所,也是综合大所。犹记得面试时崔海燕律师还专门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么选择综合大所而不是专业刑辩所?”多年来埋首于案卷,我对律师行业并不了解,也没怎么考虑过这个问题。还好,我因为平时关注刑事热点,得知翟建律师关闭了自己创办的专业刑辩所而选择到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任职刑事部主任,就以翟建律师为例慷慨激昂说了一通。现在回头想想,选择什么样的所确实是一门大学问,至今我依然还是不太明白(或许各有各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真庆幸大伙帮我选择了金道,而金道又接纳了我。
加入了金道所,慢慢对金道所有了更深的了解。金道所由全国优秀律师胡祥甫和王全明律师、崔海燕律师等高级合伙人发起设立,成立于2006年1月。金道所取名金道,意在“守信如金,为业载道”,力争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
###“专业化分工与团队化运作相结合”是金道所的经营模式,“传统业务与现代业务并重,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两翼齐飞”是金道所的发展思路,“人才培养与文化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是金道所的内在追求。正因为金道所优质的专业服务、清晰的发展思路、以人为本的人才机制,仅仅经过6年,在2011年,金道所就取得了“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近年来,金道所发展更加迅速,成了浙江省综合实力最强的几家大所之一。在这样“高大上”的律所工作,甚感自豪!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也感觉有可圈可点之处。
既然选择了刑辩,办案便是养家糊口、安身立命之本。根据《律师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我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才可以申请律师执业,且辞职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王晓辉律师,一年来带领和指导我办理了十余宗刑事案件。
###王律师是金道所的管理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担任了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自2006年执业以来就专注刑事辩护,近年来更是专门办理刑事案件和提供刑事非诉讼服务,享誉浙江刑辩。我所协办的案件中,有我首次碰到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和骗取出口退税案,有备受媒体关注的“关键词”诈骗案,也有关系杭州每个家庭厨房环保垃圾袋的单位行贿案,都可以说是响当当的大要案。王律师对我言传身教,引领我感受了刑辩的魅力!
辩护工作与公诉工作,既有相通之处,也有迥异之处。相通之处在于依照同样的证据材料和法律,解决同样的涉案纠纷。不同之处,从本质而言,辩护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人,维护其合法利益,而公诉则是力求真相,客观公正,维护公共利益;从时间而言,如果从侦查到一审都受托,则辩护战线拉得更长,覆盖了整个公诉阶段;从法律适用来看,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公诉往往着重于定性,不太关注量刑,而辩护则必须关心被告人的最终处理情况;从过程和结果来看,公诉往往偏重于结果,而辩护必须同时关注结果和过程。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师的基本伦理就是尽职、勤勉、专业。在王律师的指导下,我们办理每个案件都尽心竭力,会见当事人十余次乃至二三十次,查阅卷宗几十卷乃至上百卷,收集案例十几个乃至几十个,撰写文书几千字乃至几万字……体验了一年的刑事辩护,可谓跑遍千山万水,说遍千言万语,想尽千万百计,历经千辛万苦,也体验了别样人生!天道酬勤,地道酬实,人道酬德,付出总会有回报。一年下来,经我们辩护,有的案件被不起诉,有的案件被改诉(判)成轻罪,有的案件被大幅度减少犯罪数额……我们的辩护工作不仅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出现了回头客,也获得了公检法办案人员的认可和尊重。
当然,刑事律师的主要工作除了阅卷、会见、出庭,更重要的是如何获得案源、接进案件。没有案源,空谈辩护则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然而,怎样从日常接待、咨询中获取信任、获得委托,这恐怕是比办案更为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在刑事辩护禁止实际上往往也无法“打包票”、“风险代理”和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更为凸显。优秀的冰球选手韦恩·格雷茨基(Wayne Gretzky)有句名言:“奔往冰球所向,而非冰球所在。”客户找刑辩律师,可能不是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而是需要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安全、尽快免除或者减轻追诉之苦。
律师是提供智识和经验的职业,法律新问题层出不穷,法律新市场变化多端,法律新规定目不暇接,需要不断学习、训练、更新。一年来,我重新系统学习了刑事司法理论和实务知识,阅读了50多本相关书籍,还通过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讲授《刑法分论》的方式,以学带教、以教促学,温故而知新。为了提高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辩护的专业化程度,我又重新补习金融财税相关知识和民商经济法律。
此外,我还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联合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刑事审判培训班,以及其他各种线上线下的培训、讲座活动。一年来,我先后独立撰写了《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的深度解读》、《职务侵占罪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刑辩律师的职业之道》等多篇论文和评论,先后发表在备受关注的“刑事实务”、 “无讼阅读”、“智合”等微信公众号、APP等新媒体上。其中,《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的解读》一文获得了2016年杭州律协论坛刑事分论坛的优秀论文奖,《刑辩律师的职业之道》被《浙江律师》2016年第2期刊登。
“万事开头难”,转型之路亦此,破“检”化蝶,甘苦自知。回首在金道的一年,感觉自己之所以能够坚持,首先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王晓辉律师,在王律师的身上,展示了一名实践和理论完美结合的专业刑事律师的风采。其次要感谢刑事团队的伙伴,尤其是比我先转型的检察前同行,给了我宝贵的指点和建议。再次要感谢金道所的领导和其他同事。胡首席在“金道十周年春晚”致辞说:“律师是文人,不是商人”,让我心有戚戚焉;王全明主任在加班加点的空隙,还抽空指导我:律师尤其是诉讼律师,需要亲力亲为受托事务,才能无愧于律师职业;崔海燕律师关心青年律师的培养和成长,也多次鼓励我……所里许多八零后、九零后,有的已是高级合伙人,有的已发表专著,有的是某一领域的专家。
###金道所人才济济,活力四射,犹如百舸争流,身在金道,油然而生“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奋进之感!此外,还要感谢那些优秀的法律共同体人,吴情树、陈绍璋、孙中伟、谭淼……我与他们素未谋面,但他们或者将自己辛苦整理的刑事司法汇编、司法考试汇编无偿赠送给我,或者将自己执业感悟传授于我。太多需要感谢的人,无以回报,惟愿自己永葆法律人的本色, 以不负大家的帮助和期许。
在金道的一年,我感觉刑辩律师和公诉人一样,同样需要专业、严谨、求实!虽然我已转型,但对法律的热爱和信仰没有改变!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人,都需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我和我身边的金道人,无愧于“守信如金,为业载道”。或许有人认为律师需要各种计谋,我窃以为:大道至简,大道当然,万法相通!辩护和公诉,有时候区别真的没有那么大。做人守信踏实,做事认真负责。任何事情,只要方向正确、方法得当,持之有恒,终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