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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号通告:天台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神秀天台 2022-05-10

    



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53号)


当前,国内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呈多地多点散发态势,省内连续报告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德尔塔”变异毒株具有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传播途径隐匿等特点,现又正值冬季低温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力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经研究,决定全面从严从紧加强全县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境外来(返)天台人员严格落实“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所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来(返)天台人员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上述对象应在抵达天台后2小时内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从严管控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到医院核酸检测,要专人专车接送,严格落实全程闭环管控措施。对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人员,须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规范做好日常健康监测人员管理,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KTV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对监管责任人倒查追责。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信息动态,非必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暂缓外出旅游。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返回天台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建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人员暂缓来(返)天台。近14天内有阳性病例发生地所在设区市人员(除已按国家、省要求采取管控措施的),应第一时间到县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影剧院、旅游景点、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院、酒吧、网吧、浴室、宗教场所、居民小区、交通场站、银行、办事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图书馆、博物馆等所有场所要严把“小门关”,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二码联查(核验健康码+14天行程卡)”和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减少人员聚集等防疫措施。各单位、各经营主体要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异常情况人员,要详细登记,并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


五、景点景区要坚持实施“限量、预约、错峰”措施,科学合理控制人流密度,防止人员瞬时聚集,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严控酒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就餐人数,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70%。从简操办红白喜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聚餐、聚会,尽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


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审慎评估出席会议活动人员范围,提档升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


七、开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患者必须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规范登记有关信息,落实分类处置和报告。未开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必须将患者规范引导到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有违反,依法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零售药店不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给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发现这类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同时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如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严格重点行业人员健康管理,公路、医疗卫生、进口冷链、交通物流等行业系统,须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最新要求,细化全体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疫情苗头。属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从严倒查追责。


九、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规定时间完成全程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十、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要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到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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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陈佳佳

✄ 审核:范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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