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人:这些行为不报备,可能违法
目前,我县正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及时主动报备是我们必须履行的疫情防控义务。
一、为什么要主动报备?
主动报备,对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近期浙江疫情呈多地多点多源散发、局部聚集态势。3月14日以来,宁波、温州、湖州、丽水等地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均为在外省有疫情地区来浙返浙人员主动报备或主动检测中发现。可见主动报备、主动检测意义重大。
二、应报备不报备会怎样?
如果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因未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将给自己和身边更多人带来很大麻烦。疫情面前,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每个人都应紧绷防疫之弦,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刑法》第330条规定,疫情期间不如实申报,因此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哪些情况需要主动报备?
若您或您的家人有以下情况,请及时、主动、如实地向属地乡镇(街道)上报个人轨迹及身体状况。1.有涉疫地旅居史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或近期有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2.外地来(返)天台人员来自浙江省《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中的“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地区、“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地区来(返)天台时,应主动报备。3.存在轨迹交集风险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发现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4.健康码异常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也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5.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人员,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报备。6.出现可疑症状就医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前往医院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7.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食品相关企业、进口商品(邮件快件)、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和出入报备。8.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四、需要报备什么?
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所在单位、手机号码;
2.个人行程信息,包括出发地、目的地、中转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及班次,自驾的提供车牌号;
3.如有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境外地、入境口岸隔离有关信息;
4.健康码、行程卡信息;
5.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
6.乡镇(街道)、社区及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五、向谁报备?
为降低传播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报备。可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同时,要通过“台州防疫自主申报”小程序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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