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来(返)天台人员健康管理措施(10月8日更新)
一、主动报备行程
请近7天内有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成都市、德阳市广汉市、宜宾市兴文县,陕西省西安市、渭南市,西藏自治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南沙区、东莞市、佛山市南海区,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荆门市、武汉市、仙桃市,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及万柏林区、晋中市介休市及祁县,杭州市钱塘区、富阳区,金华市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省毕节市、安顺市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上海市浦东新区、嘉定区等地旅居史的来(返)天台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通过以下小程序进行申报,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二、扫台州“畅行码”
公共场所及重点场所严守“小门”,落实“扫码核验+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处置异常健康码和未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人员。
三、做好核酸检测
按要求参加72小时1次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在切实按照高中低风险地区落实涉疫人员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省外来(返)天台人员应在抵达天台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落地检”,落实“3天3检”(抵达天台3天内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内其他地区来(返)天台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12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四、注意出行安全
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及发生本土疫情的所在设区市。有出市计划的请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动态,及时了解防控信息,外出期间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五、自我健康监测
请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1米线等良好个人习惯。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结膜炎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规范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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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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