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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天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调整
今天(12月18日),天台县教育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上级部署,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本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安排作如下优化调整:
1.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自12月19日起,学生居家学习;小学于12月23日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和幼儿,在学校条件允许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期末。
2.初中、中职学生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教学。其中初中八年级、九年级和中职高三于2023年元旦假期后视疫情情况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期末。
3.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于2023年元旦假期后视疫情情况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高二、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期末。
4.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各项工作。各小学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各初中期末教学质量调研测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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