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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的公示
天台县人民法院 天台县公安局 天台县司法局
关于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于6月15日在天台报、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天台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告了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和程序等事宜,公告期满后按程序组织开展了第一次随机抽选。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对随机抽选和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并征得本人同意的候选人进行了第二次随机抽选。现将拟任命为天台县人民陪审员的140位同志(详见附件)予以任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天台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 示 期: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联系电话:0576-83930651
联系地址:天台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天台县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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