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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这32条道路将实行严管!另新增4处抓拍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8月24日起,天台交警大队对辖区32条道路实施严管严治。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或临时停车。
除了道路严管严治之外
8月9日起,天台县新增4处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①机动车不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③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
⑨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内容来源: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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