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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10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自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
旨在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
激励军人保卫祖国
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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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
明确军人抚恤优待基本原则
健全抚恤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抚恤优待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相适应。
健全体制机制
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新形势新要求
明确管理体制,规定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其他有关机关、军队有关部门的抚恤优待工作职责。
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责任。
完善评定烈士、发放残疾抚恤金等工作的军地衔接机制。
增加抚恤优待措施
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通过向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遗属增发抚恤金,邀请抚恤优待对象参加重大庆典活动等措施增强荣誉激励。
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加大对特殊困难抚恤优待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
优化抚恤优待程序
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细化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增加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情形。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原文,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内容来源:新闻联播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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