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今日发布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指出,要明确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和强化首都“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2017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2017年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近期,市委印发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蔡奇书记对市检察院服务城市总规实施、构建服务保障首都建设发展“一纵一横多项”检察新格局的批示精神,推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首都建设发展落在实处、产生实效,3月22日,北京市检察院印发了《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系统提出了首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总体规划实施的思路、举措和要求,明确了拟开展的18项重点工作和7项专项工作。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思路、主要工作、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中,指导思想部分提出了首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规实施要遵循的指引;主要目标和工作思路部分提出了到2020年要实现的服务保障目标,以及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系统联动、实施精准对接、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思路;主要工作部分包括围绕城市总规实施,拟开展的18项重点工作和7项专项工作。保障措施部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广泛协调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宣传、形成行动自觉六项落实方案的具体要求。
”《方案》明确了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提出的明确要求,紧紧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总体规划》实施,坚持“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的“三首”标准定位,依法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追诉的基本职能作用,以及推进检察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服务保障的延伸职能作用,找准服务保障《总体规划》实施的切入点,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三件大事”的结合点,积极对接项目、服务项目,为《总体规划》深入实施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方案》明确了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主要目标:首都检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党和国家、首都工作大局,首都检察机关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的能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协作机制日益完善,在解决城市治理难题和服务保障城市建设重大项目过程中作出积极贡献,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总体规划》实施取得良好效果;首都检察工作随着北京建设发展实现更好的创新发展,各项职能发挥更加充分,实现检察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方案》明确了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握好构建服务保障首都建设发展“一纵一横多项”检察新格局的总体思路,在开展服务保障工作过程中,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系统联动、实施精准对接、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思路,确保服务保障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总体规划》实施,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首都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首都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对标对表《总体规划》的任务要求、《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确定的任务清单,准确把握、积极开展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18项重点工作和7项专项工作。
18项重点工作
服务保障政治中心建设方面
♦ 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深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化办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犯罪;依法妥善办理涉外案件;积极推动构建维护国家安全司法保障机制;健全办理国家安全案件配套机制;注重发现危害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安全的苗头性、根源性问题,做好案件分析、预防调查、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
♦ 着力促进平安北京建设。依法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打击危害首都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 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严格落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军事检察院协作工作实施办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防安全、侵害军事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高度重视、依法妥善化解检察环节涉及军地之间的矛盾纠纷,依法为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治保障。依法合理处置军地互涉重大突发事件,主动作为,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 主动服务重点政治功能区综合整治。在重点政治功能区的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文物腾退等工作中对接需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犯罪、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多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服务保障文化中心建设方面
♦ 积极参与老城整体保护。依法打击发生在老城背街小巷的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老城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发生的妨害公务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重点文物腾退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故意损毁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的工作力度,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司法保护。
♦ 积极参与对“三山五园”的整体保护。主动服务保障“三山五园”区域的人口和功能疏解,依法打击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环境污染等各类犯罪;依法打击在“三山五园”及其周边实施的破坏旅游管理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主动深入“三山五园”走访调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对山水格局和风貌的保护职责。
♦ 加强对重要文化带建设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对接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等重要文化带建设,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对古文物、古建筑、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机制,依法打击纠正阻挠破坏重要文化带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重要文化带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 加强对“老字号”等文化资源的司法保护。加大对侵害“老字号”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稳妥办理“老字号”企业和主要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案件;妥善处理涉及老字号企业的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深入“老字号”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企业更加珍惜“老字号”声誉,诚信合法经营。
服务保障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方面
♦ 精准服务国际交往重要设施建设。密切关注雁栖湖国际会都扩容提升、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建设、新国展二期、三期建设等国际交往重大工程建设,对接需求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拆迁、施工等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深入工程项目一线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违法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等工作,促进国际交往重大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 建立完善世界主要国家首都检察机关长效交流机制。以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第22届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成功承办为契机,围绕北京国际交往中心战略定位,积极推动构建为我主动的世界主要国家首都检察机关长效协作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北京检察机关与其他国家首都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合作,展示良好国际形象,更好地服务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和国家主场外交战略。
♦ 积极服务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探索在冬奥会部分重点工程设立检察联络室,积极为重点工程推进提供法治服务。主动与周边地区检察院沟通交流,强化服务保障冬奥会筹办工作的司法合力,促进全面落实绿色办奥、共享办奥、开放办奥、廉洁办奥理念。
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
♦ 主动服务“三城一区”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建设的犯罪活动,妥善处理惩治犯罪与保护创新活力的关系。积极与科学城管委会及政府相关部门完善信息共享、问题会商等服务保障长效机制;积极发挥专业化检察部门或办案组优势,加大打击涉及“三城一区”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提高为“三城一区”专家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
♦ 促进科技强检融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整合全市检察科技资源,深化北京检察科技信息研究基地建设,面向全市提供检察科技信息支持。通过打造全国一流的检察科技信息研究基地,深化技术性证据的主动审查机制,推进深度信息化和大数据全面应用,提升服务辅助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工作的能力,提高办理网络电信犯罪、科技犯罪等案件能力,实现既借力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又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方面
♦ 主动服务城市副中心重大项目建设。对接城市副中心重点功能节点建设,提前介入预防、监督依法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履职,加强对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对破坏土地资源造成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违法主体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助力部分城市功能向副中心转移。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形成金融犯罪防范合力;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副中心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大对教育、医疗等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推动完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构建与副中心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安全保障体系。
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
♦ 积极服务保障北京新机场建设。充分发挥新机场检察联络室作用,依法妥善办理涉及新机场建设的刑事案件;强化对新机场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管控,积极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主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北京新机场建设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 加强京津冀“三地”检察协作。深入落实《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加强京津冀检察机关在各方面的协作。推动三地检察机关签署《合作框架补充意见》,对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疏解非首都功能、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和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进行细化和拓展,进一步增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效。
♦ 加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建设。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案件管辖的调整,拿出可行的细化落实方案。尝试办理与天津、河北互涉两地及三地的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京津冀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的工作模式;推动京津冀三地环境污染互涉公益诉讼案件,以及涉铁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定管辖落地,服务京津冀三地生态涵养区建设。
7项专项工作
● 开展检察机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网上网下非法“组党结社”等破坏活动、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监察委、公安、法院、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对于重大、复杂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公安机关联合挂牌督办。
● 开展检察机关金融风险防控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和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金融犯罪检察部、专业化办案组等优势,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发布金融白皮书、北京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深入金融单位开展以案说法等方式,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更多金融单位强化风险防范举措。与金融监管机构建立经常性沟通交流机制,结合重大案件办理,促进金融监管机构及时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有效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深入金融产业密集区开展风险防控专项工作,促进提升发展水平。
● 开展检察机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结合优化提升北京商务中心区、优化提升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促进丽泽金融商务区规划建设、促进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等全市及各区域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活动。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和司法政策,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改进办案方式,处理好办案与企业正常经营的关系;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要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涉案信息注意保密;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犯罪;依法加强对经济犯罪侦查权等公权力的监督;依法开展经济犯罪案件专项撤案活动;依法加强对涉产权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加大对涉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
● 开展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专项工作。主动对接“三城一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十六园建设等重大项目,开展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办案中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因办案时机和方式不当影响正常的科技创新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犯罪、科技犯罪专业化办案部门和专业化办案组建设,细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其他妨害科技创新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审查运用标准,强化办案指引。进一步完善专家证人、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等案件办理机制,完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制度,为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 开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市治理专项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入落实14项服务保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发生的犯罪行为,强化对涉及专项行动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加强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顺利进行。围绕城市管理精治、共治、法治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依法对“散乱污”企业、黑工厂、黑市场、违法建设等治理,助力解决城市治理中的顽疾。
● 开展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保护专项工作。继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立案监督效果。履行好批捕和起诉职能,对于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督促监管单位和部门积极履职,使违法者承担责任。生态涵养区检察院成立专业化办案部门或办案组,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围绕浅山区生态修复和管控,河湖水系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内外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 开展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专项工作。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治理农村小产权房和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过程中发生的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农村扶贫领域发生的贪污腐败等犯罪。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助力提高农村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强化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
《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广泛协调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宣传、形成行动自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形成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最大合力。
(来源:京检在线 微信编辑 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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