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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检之声丨发票涉刑六连问,细数那些你身边的发票犯罪

通州检察 2022-08-14

生活中,大家往往会遇到需要开发票或者使用发票假报销的情况,也会看到或者收到“代开发票、保真”等广告、短信,那么,开发票会涉嫌犯罪吗,大家关于发票的犯罪行为知道的有多少呢?


今天,通检君就大家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来回答一下你身边那些与发票有关的犯罪。




1  制作假发票并出售是犯罪吗?


詹某等人通过各种渠道购买增值税空白发票,在购买的空白发票上印制发票号、发票代码、销售方等内容,并加盖伪造的公章,后以每张发票15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


詹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价税合计3.3亿余元,被法院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制作假发票并出售当然构成犯罪,《刑法》第206条、第209条第2款规定,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只要达到相应数量或者面额标准的,均构成犯罪。



2  没有真实交易、对外开真发票收取点数费是犯罪吗?


刘某听别人说开发票也能挣钱,于是购买了多家空壳公司的工商材料(包括空白发票、税控盘、公章等),通过发小广告的方式宣传自己可以开真票以此招揽业务,通过自己安装的税控开票软件开票,根据票面金额收取开票费。


刘某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000余张,开票金额累计1亿余元,被法院以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开假发票是犯罪,没有真实交易对外虚开真票同样构成犯罪,《刑法》第205条、第205条之一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行为,只要达到相应数量或者面额标准的,也会构成犯罪,案例中刘某没有真实业务的开票就是虚开。



3  居间倒票、收取差价的行为是犯罪吗?


马某从他人处低价购进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全自动语音营销机向他人发送开票短信以此招揽客户,少量加价后再向他人出售。


马某共出售增值税普通发票17张,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30万元,被法院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2万元。


自己不直接伪造发票也不直接开真票,而是走“中间商赚差价”的路也是行不通的,因为《刑法》第207条、第209条第4款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发票也构成犯罪,这里的发票既包括真票也包括假票。



4  买票一方会构成犯罪吗?


章某在经营公司时,为入账冲抵公司成本,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给付票面金额0.8%左右“开票费”的方式让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公司业务成本入账。


张某虚开金额达到175万余元,被法院以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不止卖票的一方会构成犯罪,买票的一方无论是购买真票还是假票同样也会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让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都是虚开,所以无论是为他人虚开还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都触犯了刑法,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来说,虚开金额达到40万或者数量达到100张就达到立案标准了。



5  个人开假票报销,虚开的金额和数量没达到40万的够罪标准是不是就不会受到处罚了?


马某在某鞋业公司当司机,由于工作需要经常需要出差,公司给其报销路桥费和住宿费,他便将此工作便利作为生财之道,多次向他人购买假路费发票,拿到单位报销,不到两年时间,就骗取公司差旅费共9万余元。


如果是个人购买发票后向单位假报销,即使没有达到40万的标准,不构成虚开发票罪,也可能触犯刑法的其他罪名。利用虚开发票后报销是利用了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的,则触犯《刑法》第271条的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公职人员还可能构成贪污罪;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单纯骗取单位财务,则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6  持有发票会构成犯罪吗?


被告人郑某通过发小广告的方式大量收购发票,意图倒卖发票赚钱,民警在其租用的地下储物间内查货25万余份伪造的发票。


郑某被法院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6万元。


你以为毁掉购买和销售的证据就不会受到处罚吗,当然不可能了。《刑法》第210条之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票面金额累计20万元以上;持有伪造的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以上或票面金额累计40万元以上;持有伪造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金额累计8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数量巨大的,则会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持有大量假发票也是不行的。


通检君提示您

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虚开发票查处越来越容易。所以通检君在此提示那些买发票假报销的员工,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丢掉工作甚至步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提示那些买发票进行虚假抵扣、虚假入账的公司,一经发现,不仅要补交税款,面临大额罚款,还会构成犯罪;而那些专门从事发票犯罪的分子,不要以为你的犯罪手段先进、不留痕迹,税务、公安的打击方式多到你无法想象。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公司间的正常竞争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税收正义、打击涉税犯罪,我们在行动。


供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梁志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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