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坚持全面发力 持续提质增效 北京市检察院出台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第二批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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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工作部署会,印发促进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六个制度规范。自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六个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规范指引、科学考评的作用,引导全市检察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自觉将质效观贯彻到每一个办案环节,推动影响办案质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检察机关刑事办案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北京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市委、高检院决策部署,8月24日,北京市检察院在制定实施全面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刑事办案质效的六个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第二批制度规范。本次出台的五个制度规范吸收了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制度规范的成功经验,同时对第一批六个制度规范作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完善和发展。两批制度规范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构建起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两大主线的质效提升体系。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印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抓好促进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第二批制度规范落实的通知》有关文件
北京市检察院关于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第二批制度规范共包含五个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的意见(试行)》:聚焦当前影响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的突出问题,着力破解混业经营、“一手硬一手软”的监督局面,提出立足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加强管理协调的工作要求和36项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是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的引导性、总纲性的文件。该制度规范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意见(试行)》互为对应、相辅相成,是坚持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两条主线的制度性延伸,是落实全面提升诉讼质效和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对于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案件化、专业化、规范化具有重大意义。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针对检察监督工作中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依法处理难等问题,从总体要求、案件范围、管辖与分工、监督案件办理程序等方面抓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以此为统领切实抓好检察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推动形成办事模式与办案模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 《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办案工作鼓励性和限制性指标(试行)》:充分吸纳鼓励性指标和限制性指标的运行经验,将办案质效指标从刑事办案质效扩展到所有办案指标。新的质效指标体系根据不同业务条线分为九大类,通过设置132项鼓励性指标和40项限制性指标,引导全市检察官好的多做,差的不做或者少做,充分发挥评价指标考核“指挥棒”作用。自第二批制度规范发布之日起,原有刑事办案鼓励性指标和限制性指标中与本制度规范不一致的地方,停止适用。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聚焦当前全市司法实践中影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以第一批发布的有关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制度规范为基础,提出了规范各项工作、加强实质审查、紧密办案衔接、理顺工作流程等29项具体举措,旨在提高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水平,与有关机关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 《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工作办法(试行)》:结合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特点,围绕审查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制约办案质效的突出问题,分别从提前介入审查、审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管辖及程序性衔接等方面,对充分履行检察审查职责,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制度机制等作出进一步明确。
来源:京检在线
编辑:梁志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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