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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14年的烦心事14天解决,如何做到的?

通州检察 2022-08-14


“你们仅用14天的时间就解决了困扰我心头14年的难题,我完全同意和解!”8月21日下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来到佳木斯市检察院,就一起行政赔偿争议案实质性化解工作进行现场办公。在前期走访了解的基础上,经过近4个多小时的调解活动,申诉人陈成义14年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他激动地说,检察官的工作作风和为民服务的态度让他倍受感动、终生难忘,他自愿撤回检察监督申请,息诉罢访。

  

自此,一场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因得到实质性化解而画上了圆满句号。





妻子遇车祸过世却得不到赔偿

丈夫将交警支队告上法庭




2006年3月7日,陈成义的妻子被王振和逆行驾驶的农用三轮车撞伤,经医院抢救11天后去世。

  

此后,肇事者王振和脱逃两年。2008年8月,王振和被抓获归案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附带民事赔偿23万余元。

  

王振和刑满释放后于2014年5月去世。由于肇事者已死,且并无财产可以执行,为此,判决作出后陈成义一直未获得民事赔偿。

  

面对肇事者的变故和未得分文赔偿的结果,陈成义认为,交警支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过错,便以此为由开启上访之路。在多次上访未果的情况下,2017年10月,陈成义以行政赔偿的案由将交警支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种经济损失197万余元。

  

此案经过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再次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裁定维持一审裁定、再审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后,2019年6月,陈成义向佳木斯市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同年7月,经依法审查,佳木斯市检察院受理了此案。




申请人14年的烦心事揪心事

摆在了省院检察长面前




2019年10月,佳木斯市检察院在深入推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对此案进行了研判,并将其列为实质性化解重点案件。

  

经报最高检后,今年1月20日,最高检下发《关于对4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将陈成义与佳木斯市交警支队行政赔偿纠纷案列为第二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挂牌督办案件。8月7日,此案由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包案办理。

  

“这个案件从发生到现在已经14年的时间了,陈成义反复上访申诉,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行政机关,都是一件烦心事、揪心事。现在陈成义申请检察监督,对于这个难题,由我负责包案办理。我们对本案所有案卷进行了审查,之前派分管领导与市公安局进行了沟通。今天与市局领导进行座谈,就解决争议问题听取你们的意见。”8月21日下午3点20分,高继明一下火车,即刻赶赴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佳木斯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就这起行政赔偿争议案件的化解工作进行座谈。

  

座谈中,高继明介绍了这起案件的始末和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并就检察机关开展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意义进行了详细介绍,听取了公安机关就此案化解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在最高检《关于对4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下发以后,在高继明的督办下,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两级检察院就围绕陈成义与佳木斯市交警支队的行政赔偿纠纷案实质性化解工作,专题研究了相关化解措施,成立了以高继明为组长,省、市两级检察院相关部门承办人为主要成员的办案专班,多次进行专题讨论,研究、落实化解工作的各项举措和要求。

  

在黑龙江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指导下,佳木斯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积极推进实质性化解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关于陈成义与佳木斯市交警支队行政赔偿纠纷案的实质性化解方案》和《关于陈成义与佳木斯市交警支队行政赔偿纠纷案的实质性化解流程图》,列出具体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了化解事项落实落细、到事到人。

  

“目前,通过我们前期的工作,陈成义已经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表示可以和你们签订和解协议,息诉罢访……”

  

“我们完全同意检察机关的化解意见,并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把和解的内容落实好、落实到位。”

  

在高继明详细介绍完案情后,参加座谈的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受和解协议,并抓好后续落实工作。




“面对面”释法说理后

申请人彻底放下了




“老陈同志,你好!我是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今天,我专程从哈尔滨赶来佳木斯,主要是化解你与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之间的行政争议纠纷。上周,我们分管副检察长受委托专程来这里,听取你的意见,并就有关法律规定向你作了说明,你还有什么想法和要求,不要有顾虑,你都可以讲出来……”

  

8月21日16时10分,在佳木斯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长接待室里,高继明接待了陈成义,就其心头的困扰和相关诉求进行“面对面”询问,并释疑解惑。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听取陈成义诉求。

  

“2006年,我妻子的那场车祸给我的家庭生活和精神都带来了创伤。肇事者已经死亡,又无财产可以赔偿,这些年我一直上访,变卖房产,负债累累,我所主张的追究交警办案人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等都未兑现。我已经一大把年纪了,就想要个说法,得到应得的赔偿,缓解我的生活压力……”面对高继明,陈成义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也很同情你的不幸遭遇。对你这个案件,我们办案组都非常重视,调取了当年与案件相关的各种材料,我也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下面,我对你申请监督的主张再进行答复和说明。第一点,公安机关对王振和在达到法定的24小时询问查证时限后,将其释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二点,从证据上看,当时公安机关未对王振和做酒精检测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高继明针对陈成义的疑点问题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分析说理,“你起诉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对你进行行政赔偿,无论是赔偿内容和数额,都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刚才我说的这些,你听明白没有?你有什么意见?”


“我听明白了。您为了我的案件专程来佳木斯,并耐心地听我的诉求,耐心地讲解,我也是有过机关工作经历的,看到你们这样的作风,心里既感动又感慨。”在听了高继明的释法说理后,陈成义深有感触地说,事情已经过去了14年,多次诉讼、反复上访,已心力交瘁。近半月来,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工作务实,作风扎实,特别是检察长“面对面”说理,讲解法律,监督办案,这么多年的心结一下子解开了,自己也看到了一线希望。

  

“我对今天的化解工作非常满意,深怀感恩和感谢。我也看到了党的光辉和组织的温暖,我以后一定安心生活,报答国家、政府……”8月21日下午4时50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的监督见证下,陈成义宣读了《撤回监督申请书》,并承诺自此息诉罢访。


陈成义在撤回检察监督申请书上签字。


考虑到陈成义因此案遭遇的实际困难和目前的生活境况,在争议得到化解后,办案组协调省、市有关部门给予其一定的信访、司法救助,并现场将救助金发放至陈成义手中。




如何不让程序再空转

多部门齐心合力找良方



  

“王振和交通肇事的刑事卷宗、行政卷宗及法院行政审判卷宗我已经阅过了。从陈成义申请监督的行政案件来看,交警支队处理该起交通肇事的行政行为并没有违法,因此其起诉不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法定条件,法院裁定驳回陈成义的起诉并无不当。尽管没有行政违法行为,但经过法院先后5次裁定驳回起诉,陈成义仍然继续上访、申诉,矛盾纠纷始终无法化解,这个案件就属于典型的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最高检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就是要求我们立足监督职能来解决行政诉讼的‘程序空转’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月21日下午5时30分,在这起行政争议案尘埃落定之后,高继明又趁热打铁,分别主持召开了由佳木斯市有关领导,信访部门、公安机关有关人员,以及佳木斯市检察院办案组成员等参与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座谈会,就如何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问题听取了意见,总结了经验,进行了反思,达成了共识。


召开多部门联席座谈会,共商破解行政诉讼程序空转良方。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陈成义与佳木斯市交警支队行政赔偿争议案的有效化解,与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息息相关,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密不可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争取由党委及其政法委、人大牵头,充分整合行政司法资源,集中精力破解难题;要加强与法院和行政机关的沟通,以及与信访部门的协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瞄准当事人没有有效救济途径、合理诉求得不到重视和满足等问题依法履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同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配合,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把工作做实做好。


发挥主导作用

在督促协调中把程序走实走到位


黑龙江省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高继明


最高检挂牌督办的陈成义诉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赔偿纠纷申请监督案中,相关争议前后历经多年,今天终于成功化解。这个结果的取得,与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息息相关,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密不可分。

  

回顾这起案件的化解工作,我们深深感到,类似这样的行政纠纷并不鲜见。大量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反复纠缠于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立案,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有的还要发回重审,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没能进入实体审理程序。各方各执一词,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来来回回,既造成了诉累,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这些矛盾的形成,虽有法规政策和法定程序之因,但更主要的症结在于,在落实上存在着“程序空转”的问题。

  

在陈成义申请监督的这起行政争议案件中,交警支队处理所涉交通肇事的行政行为并没有违法,因此其起诉不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法定条件,该案法院裁定驳回陈成义的起诉并无不当。尽管没有行政违法行为,但经过法院先后5次裁定驳回起诉,陈成义仍然继续上访、申诉,矛盾纠纷始终无法化解,这个案件就属于典型的行政诉讼程序空转。

  

最高检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就是要求检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能来解决行政诉讼的程序空转问题,从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陈成义与交警支队之间的行政赔偿纠纷争议虽已得到实质性化解,但掩卷思之,就如何解决程序空转的问题,还是留给我们许多值得思考和借鉴的内容:

  

一是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必须依靠党委,形成争议化解合力。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到“案结、事了、政和”,仅靠检察机关一己之力显然不够。要主动向党委及其政法委、人大汇报专项活动进展,重大案件及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由党委及其政法委、人大牵头,充分整合行政司法资源,集中精力破解难题;要加强与法院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及时通报专项活动部署和重点案件情况,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形成检察监督与其他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的对接;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正在办理或已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的当事人,检察机关要随时关注,了解涉访动态,可以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等,与信访部门联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必须深入调查,摸清行政争议化解底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瞄准当事人没有有效救济途径、合理诉求得不到重视和满足等问题依法履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的基础上将心比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而不是“和稀泥”;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坚决防止因办案引发次生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坚持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抓住行政争议的源头和要害,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

  

三是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必须沟通协调,与相关部门共商化解方式。就内部而言,行政检察部门要加强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的配合,寻求各部门在风险提醒、息诉罢访等方面的支持。就外部来说,要加强与相关单位联系,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四是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必须深入交流,情理法融合解决合理诉求。在此案中,省、市两级检察院办案组多次接待并与陈成义就案件的实际情况、发展方向、其可能得到的最终结果进行了深入交流,细心听取陈成义的诉求,并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对于陈成义老人多年的诉求,检察机关人性化、多角度地分析研判,针对多年没有化解的实际,主动担当作为,既恪守检察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界限,又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把工作做实做好,切实解决了陈成义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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