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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爱错人的代价,并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

通州检察 2022-08-14

男子因不满分手,持刀捅伤前女友。万幸的是,被害人被抢救成功,捡回一条命。


爱错人的代价,并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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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如今,侯慧对案发现场的记忆也几乎是一片空白。她只记得自己已经疼得麻木了。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安静,身边只有前男友吴鑫狰狞的模样。


“我要杀了你……”


“你知道我多爱你……”


她昏死了过去。


……


再次睁开眼睛,已是2天之后了。


侯慧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周身的伤口让她疼得几乎无法呼吸。虽然已经苏醒,但她的身心受到重创,几乎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望着病床边一下子苍老了的父母亲,想到自己的这几年,侯慧流下了眼泪。


“他就是要杀了我。”侯慧回忆起当时的场景,颤抖着说出了这句话。


案发时,侯慧只有25岁,吴鑫在侯慧的腹部、胸部、背部等部位捅刺了24刀,其中有一刀刺入膈肌,造成膈肌破裂,也正是这一刀,造成了侯慧重伤二级的伤情。其他23刀在侯慧身上留下了不同长度的疤痕,而这些不足以造成其他伤情的疤痕,却成为了侯慧心里难以抚平的创伤。


再次回想起与吴鑫交往的这两年,侯慧才发现,当初的自己有多么单纯。


起初,侯慧和吴鑫只是普通朋友。两人家庭条件差距很大,侯慧家里是做生意的,父母视她如掌上明珠。侯慧心思单纯,对朋友也很大方。


和侯慧不同,吴鑫的成长经历复杂得多。他家境贫寒,很早就辍学出来打工赚钱。可他偏又不想吃苦受累,所以每一份工作也都干得不长,就这么在社会上飘着。


一次朋友间的聚会,吴鑫认识了侯慧。自相识后,吴鑫便像个大哥哥一样,经常出现在侯慧的身边,照顾她的生活,安慰她的情绪,时不时地还搞点小惊喜逗她开心。


对这样的一个人,侯慧没有丝毫戒心,反而很感激他的照顾和陪伴。


1个月后,吴鑫就对侯慧表白了。


“我爱你,慧慧。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了你。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我一定会呵护你,照顾你,我们在一起好吗?”


月色下,男人痴情地说着。面对这样的攻势,她的心跳得极快,红着脸答应了。


可侯慧并不知道,吴鑫对她喜欢并不单纯。从第一次见面起,吴鑫便有意无意地向朋友打听着这个女孩,留意她开什么车、穿什么牌子的衣服、住哪里的房子。



现在看来,吴鑫早就了解清楚了侯慧的家庭情况,她是他选中的猎物,一步步落入了他的圈套。


2



3



作案工具:单刃折叠刀



4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吴鑫及其辩护人均称吴鑫不存在杀人的故意,吴鑫的辩护人提交的辩护意见称“吴鑫如果想杀死侯慧,那么一刀就可以毙命,无需捅刺这么多刀,而捅刺这么多刀还没有死亡,说明吴鑫是挑着非致命部位捅刺,是不想置侯慧于死地的”,案件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可经检察官仔细审查卷宗,认真分析、审慎考虑之后,最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


被害人并没有死亡,为什么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呢?


区别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未遂)罪,不能单纯地看行为结果。如果行为人主观心理是追求他人死亡的目的,即使没有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为是故意伤害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罪。吴鑫的行为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只能认定为其是故意杀人未遂,没有达到想杀人真正的目的。


庭审时,吴鑫仍然否认杀人的故意,但公诉人当庭对其进行讯问并通过出示案发时与被害人陈述能够相互印证的两名证人的证言,驳斥了吴鑫的辩解,在场人员均证实吴鑫表示要让侯慧死。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认为,吴鑫虽然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情节十分恶劣,且吴鑫是累犯,建议法庭判处其有期徒刑最高刑十五年。


2019年7月19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法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被告人吴鑫有期徒刑十五年,吴鑫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从其选择的犯罪工具来看,被告人吴鑫作为一个成年人,对持刀捅刺他人可能导致死亡的后果是明知的;从行凶过程来看,被告人吴鑫捅刺被害人全身上下多达24刀,其中包括胸部、腰部、腹部等要害部位,并且在被害人躲避、逃跑时连续进行捅刺,可见其犯罪行为是无节制的,其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是积极追求的。


从犯罪意图来看,被告人吴鑫在捅刺被害人时扬言“我就想让你死”,并且在张乐拨打报警电话时对张乐进行捅刺,在李苑第一时间要求拨打120急救电话时进行阻拦,表达了其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置被害人于死地的犯罪意图。


综上,被告人吴鑫主观杀人动机与客观实施的杀人行为相统一,符合直接故意杀人的特征。


至此,案件已结。但是这段经历给侯慧带来的伤害远未结束。目前,侯慧已远走他乡。


法条链接


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编辑:梁志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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