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保安从公司保险柜偷走现金,会计对账后却发现公司钱分文不少
“我们正在积极整改,已加强工作纪律,并将进一步规范公司密码和财务管理,完善公司招聘流程和相关制度,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接到了某物业公司的一封回复函,对检察机关就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了专门回复。
检察院为什么给物业公司发检察建议?这事儿还要从一起盗窃案说起。
2018年8月,该物业公司的张经理一早给会计小丽打来电话,称公司保险箱被盗,小偷是保安王阳。小丽立即赶到公司对账,却发现保险箱内的现金与公司账目完全一致,连小数点都丝毫不差。然而,监控录像显示,王阳的确在前一天傍晚打开过保险箱,并在取出保险箱内两只装有现金的白色信封后,鬼鬼祟祟地离开。
贪念萌生
趁妻熟睡偷钥匙
王阳和妻子林丹同是该物业公司的员工,王阳是保安,平时的办公地点就在公司的监控室内。林丹是公司的出纳,手中保管着保险箱的钥匙,而那只失窃的保险箱,就放在监控室内。
要想开启这只保险箱,除了要有林丹手中的钥匙外,还需要输入一串9位数的密码。作为公司财务人员,林丹是不应该把密码告诉别人的,但林丹怀孕了,而保险箱放置于低处,蹲下来操作极为不便。于是,出于对丈夫的信任,林丹把密码告诉了王阳,让其帮忙收放财物,王阳因此知道保险箱的白色信封里装着现金。
一天晚上,王阳想到自己最近投资亏了很多钱,打算追加投资翻本,手头拮据的王阳便对公司保险箱里的钱起了贼心。他趁妻子睡觉的时候,偷偷从她的包里偷来了保险箱的钥匙,然后独自一人骑着电动车去了公司,从保险箱里随机拿走了两个信封,一个装着2万元整,另一个有1万多元。得手后,他立即到附近的银行把钱存进卡里。后来这些钱绝大部分都被他拿来炒期货,原本打算赚了钱就偷偷放回保险箱,可最后却输得一分不剩。
其实,早在2018年4月,王阳就迷上网上期货,一笔一笔地往里面投钱,可这些钱全部血本无归,王阳因此欠下了20多万元的债务。王阳粗略地计算过,他前前后后输了30万元。现如今偷来的钱也全都输完了,债务缠身的他无比失落,动了轻生的念头。
他爬到小区内一栋楼的18层,想自杀。可就在他纵身跃下之前,不慎跌倒摔伤了膝盖。此时,他的弟弟也赶到现场极力劝说他。他想到妻子还挺着大肚子,便打消了这一念头,决心不再碰期货。他的决心体现在了行动上,他拿起手机拨打了110,投案自首。
始料未及
错偷老婆嫁妆
这只被盗的保险箱有半米高,内分上下两层,上层放有三个白色信封,下层有三个白色信封、一些卡片和几张财物票据,白色信封内是金额不等的现金。照理来说,保险箱是用来存放公司财物的,但林丹也有在其中存放私人财物的习惯。为了进行区分,林丹将自己的钱放在上层,并在信封封口处做了标记,公司财物则被放置在下层。
王阳曾帮忙操作过保险箱,知道白色信封内装的都是现金。可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随手偷走的正是放在上层的两只信封,都是林丹的钱,是他们夫妻二人结婚时丈母娘给的钱。后来,二人来上海打工,这笔钱便被林丹存放在公司的保险箱内。
没想到自己大费周章偷来的钱,竟是妻子的嫁妆。王阳到案后,才从民警口中得知这件事。在民警询问林丹时,林丹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对私人财物被盗一事,不打算追究我丈夫王阳的刑事责任。”公司张经理也表示,既然公司没有损失,两人也已经离职,公司不会追究下去。
犯罪未遂
须追究刑事责任
既然实际偷走的是自家钱财,且妻子和公司均表示不予追究,那王阳是否还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偷窃亲属财物,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研判。其中,亲属的态度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因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但本案的实际情况有别于一般偷窃亲属财物的情况。”承办检察官指出,“本案中,王阳明知保险箱内是公司财物,却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得3万多元现金,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只是由于该现金是其妻子林丹放置于公司保险箱中的个人财产,并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故该行为应属于犯罪未遂。”
王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019年12月,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一审判决后王阳提出上诉。2020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7月,青浦区检察院就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向该公司发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编辑:梁志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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