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 当“公益诉讼”遇上“扫黑除恶”
检自豪
今天和大家聊聊公益诉讼和扫黑除恶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
自豪,什么是公益诉讼啊?
小课堂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因此,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那自豪,什么是扫黑除恶呢?
小课堂
“扫黑除恶”一词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比过去,这次“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解决好的问题。更加注重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可是自豪,这两件事听起来没什么联系啊?
检自豪
别急,让我来讲一下你就知道了。
行政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的助力者
在某市的扫黑除恶行动中,以李某某为首的“湖霸”严重破坏湖水的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生活秩序。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李某某涉黑犯罪组织被摧毁,但是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环境一直未得到修复,谁该承担、如何承担?在这场战役中,检察机关既是黑恶势力的追诉者,也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于是,当地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向行为人追偿拆除费用、限期恢复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刑事诉讼让湖区周边的居民恢复了安定的生活秩序,而行政公益诉讼让湖区恢复了生态秩序,行政公益诉讼助力扫黑除恶,画就生活与生态的双重美丽画卷。
民事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的协同军
某省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张某等人采用破坏性手段,非法开采矿石,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官及时介入,委托相关组织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情况鉴定,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一审判令张某等人承担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既有效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经济基础,又充分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自豪,我明白了,在扫黑除恶的斗争中,每个部门都是参与者,都在为扫黑除恶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检自豪
对!这就是“扫黑除恶不简单,集体参与齐攻坚”!
供稿:第六检察部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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