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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 北京市检察机关“六个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举行

通州检察 2022-08-14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六个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现场

2020年12月30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2020年主要工作和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以及北京市检察机关推进“六个体系”建设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推进“六个体系”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效,强调要继续巩固“六个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推进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精神,进一步总结“六个体系”建设经验成效,深化巩固“六个体系”建设成果,1月6日,北京市检察官协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北京市检察机关“六个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会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分院检察长、北京市检察官协会部分专业分会负责人以及“六个体系”建设总体规划起草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敬大力指出,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主题鲜明,重点明确,为进一步加强首都检察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指引。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紧紧围绕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和市委决策部署,总结深化“六个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把牢方向,履职担当,不断做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

会议全面总结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六个体系”建设成效。“六个体系”建设是北京市检察院立足“十三五”时期的形势任务和首都检察工作实际,应对多重改革叠加聚合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冲击,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检察,怎样建设首都检察”这一重大课题,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主责主业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提升检察改革的体系化、精细化和适应性,研究确定的首都检察工作发展布局。“六个体系”包括推进司法办案体系、检察监督体系、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队伍建设体系、检务保障体系。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将“六个体系”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一以贯之推进落实,并在落实中不断丰富、充实和发展,在“六个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新时代首都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总体纲要》,提出政治强检、履职强检、改革强检、素质强检、科技强检、公信强检的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努力建设与首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六个体系”成龙配套、系统集成,取得重大进展,框架基本建成,所体现的工作机制、工作模式运行良好,效果明显。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敬大力在讲话中指出,2020年“十三五”已经收官,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阶段转化、承上启下的重要节点,对“六个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对于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推进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敬大力强调,要认真总结“六个体系”建设工作

 “六个体系”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围绕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围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将“六个体系”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一以贯之推进落实,并在落实中不断丰富、充实和发展。目前,“六个体系”成龙配套、系统集成,取得重大进展。2020年12月30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推进“六个体系”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效,强调要继续巩固“六个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推进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

➤ “六个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在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六个体系”已经搭建起四梁八柱,形成完整工作布局,各个体系既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又融会贯通、形成整体,构建起全新的检察工作模式。司法办案体系以“四位一体”刑事检察工作格局为框架,形成了“三个审查”工作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四个分院集中管辖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不断强化,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成型。检察监督体系以正确处理监督和制约之间的关系为逻辑起点,建立“五大监督”格局,形成“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监督质效不断增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通过推进“四个新型”建设,促进责权平衡。检察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了与改革后检察权运行模式相匹配的检力布局、内设机构、办案组织和专业体系。检察队伍建设体系形成了思想政治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履职能力建设、队伍管理建设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检务保障体系总体上构建起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工作格局。

➤ 相关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发挥作用、效果良好。司法办案方面,监督和办案适当分离的优势效应不断显现,审查、追诉职责履行更加充分,诉讼制约作用发挥更加有力,各项司法办案工作分合有度、衔接有序、运行高效。检察监督方面,“五大监督”全面发力,各项监督数据稳中有升、整体向好。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方面,上下级院、上下级办案组织之间的管理监督关系进一步理顺,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检察管理监督进一步细化,考核考评更加科学,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检察组织方面,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专业协同性更强,检察辅助资源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运用。检察队伍方面,完成为期三年的“双一流”创建活动,实现政治素能、专业素能双提升,基层检察院、检察队伍呈现新面貌、展现新风采。检务保障方面,经费保障取得成效,检察科技信息中心高标准组建并发挥突出作用,“四新”检察院建设扎实推进,基础建设和检务保障更加坚实,为首都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先进、高效、安全、充足的物质保障。特别是去年以来,市检察院通过制定实施14个制度规范,建立了案件质效指标体系和检察官履职绩效统一考评体系,不断丰富和发展“六个体系”,促进办案质效总体提升。

敬大力要求,要继续巩固“六个体系”建设成果

■ 要经受实践检验。 “六个体系”建设首先是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规律性认识,同时也经实践证明符合上级部署要求,符合北京检察实际,行之有效。“六个体系”的科学性、正确性、实效性还要继续接受实践检验,在实践中继续调整、完善和丰富。要继续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有机统一,用“六个体系”建设成果指导更高水平的首都检察实践,同时主动接受新的检察实践检验,在新的检察实践中深化认识,提升理念。对于“六个体系”中经实践证明正确有效的,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对于实践中出现新情况无法完全适应的,要进一步调整完善,推动“六个体系”建设在首都检察实践创新中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 要加强落实和应用。“六个体系”建设在实践中发展,也要在实践应用中体现和提升其价值。“六个体系”实质上是一系列制度机制、方法措施的有机集成,建立这些制度机制最终目的是要让它们有效运行起来,切实发挥作用、起到效果。

■ 要不断健全完善。要着眼于改革的精细化、体系化和适应性,在“六个体系”框架基础上精装修,巩固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促进首都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要把巩固深化“六个体系”建设与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双一流”争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相互促进,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要围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促进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等当前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六个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要围绕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完善“三个审查”机制、加强检察专业化建设等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探索,推动进一步深化。要适应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新要求,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检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升级换挡。要通过持之以恒的“精装修”,促进“六个体系”更加充分释放制度优势和综合效应。

敬大力强调,要昂扬走向检察工作现代化

➤ 现代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实现现代化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奋斗目标,新时代的现代化建设突出“全面”二字,要求各方面各领域各行业都要实现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检察工作现代化都是其中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围绕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要求,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北京市检察院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决策部署,提出提高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推进理念现代化、制度现代化、业务现代化、素能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首都检察工作“软实力”和“硬实力”两方面综合实力。走向检察工作现代化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时代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大势所趋。

现代化最能代表检察事业的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部署,这两次会议都聚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致力于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围绕现代化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检察制度就能更加充分彰显优越性,检察事业就能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对北京检察工作来说,市委召开的十二届十五次全会部署了“十四五”发展规划,描绘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其中,将“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迈出新步伐”列入“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将“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基本建成”列入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刚刚召开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又专门强调了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作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北京检察机关更加需要在现代化建设上先行一步、胜人一筹,真正做到发展最快,实力最强,质量最优,效果最好。

➤ 实现现代化既有坚实基础又要付出艰苦努力。现代化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北京检察工作在一代代检察人的接续努力下,已经打下了实现现代化的良好基础。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三首”标准定位,积极应对多重改革叠加的形势任务,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实施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持之以恒推进“六个体系”建设,在理念上形成了“十个坚持”的新时代首都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在实践上创造了一系列具有引领性、导向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样板”“首都模式”,在效果上促进司法办案、检察监督、服务大局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向好发展,北京检察工作在总体做强、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同时,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对照新标准新要求,首都检察工作在理念现代化、制度现代化、业务现代化、素能现代化四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也是进一步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的过程,难度更大要求更高,需要更大的勇气、毅力和智慧攻坚克难,还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会议,参会人员交流发言

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在发言中,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六个体系”建设聚焦时代课题,着眼于多项改革聚合的时代背景下推动首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体系思维,内涵丰富,兼容并蓄,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创新性、理论性。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狠抓落实,拼搏进取,司法办案开辟新境界、检察监督诠释新作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获得新提升、检察组织实现新发展、检察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检务保障取得新进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总结、巩固深化“六个体系”建设成效,积极推进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京检在线

编辑:孙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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