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第四检察部走进大方居社区开展高空抛物普法活动
为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察民情访民意真正“走到人心里”,近日,通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走进大方居社区,针对居民们比较关心的高空抛物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我院办理的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例,开展“高空抛物入刑”普法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活动中,主管检察长田长江带领检察官们走进小区人流量最大的小广场,摆设咨询台,向社区居民发放印有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例的宣传单页,并向社区居民面对面讲述高空抛物的危害,提醒居民文明居家,杜绝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并号召居民以我为中心向身边的人宣传“头顶安全无小事,高空抛物已入刑”的理念。
“以前只听说高空抛物要赔钱啊,怎么现在还涉及到犯罪了呢?”
“以前高空抛物只追究民事责任,这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后,有了高空抛物罪,就得追究刑事责任了。”
“那以后可得更注意了,一不小心就要坐牢了。”
通过检察官们的认真宣传与耐心解答,大方居社区居民对高空抛物有了新的深刻认识,不少群众表示自己会和家人做到“手下留情”,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守护大众头顶的安全,先从守住自家窗口的安全做起。在这次活动中,检察机关努力做到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关心事、烦心事。
牢记殷殷嘱托,锚定前行方向。今后,通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将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履行检察职能结合起来,与维护副中心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促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走到人民群众心坎里。
供稿:第四检察部
编辑:孙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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