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检察院“共话”丨“电信网络诈骗”之 别让兼职的“馅饼”变成诈骗的“陷阱”(一)
两级检察院共话
“电信网络诈骗”
号
外
号外,号外,两级共话系列又来啦!这个系列,我们重点关注的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这类案件迷惑性大,伤害性也大,这次我们通过八期向大家展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前因后果”,希望能够给大家一双慧眼。
别让兼职的“馅饼”
变成诈骗的“陷阱”
对于一些想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或者没有稳定工作的打工人来说,找一份不固定时间地点,也不需要专业技能,只要有电脑网络就能完成的“兼职”工作,听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现实中,表面上打着“兼职”幌子,实际上是为网络电信诈骗团伙提供吸引流量、帮助结算等帮助,不仅不能劳有所得,而且可能涉嫌诈骗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等,真所谓“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么勤劳的打工人,今天检察官就帮你们识别一些打着兼职名号的陷阱,帮助大家成为真正光荣的打工人,拥有高尚的打工魂。
兼职“跑分”,
跑的其实是诈骗的赃款
二十多岁的小阎因为学历不高一直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这天,他的一个朋友小郭告诉他有个赚钱的好法子,随后将他拉进了一个聊天群。群主发了一条广告说可以日赚千元,无任何风险,小阎一看就心动了,加了群主私聊赚钱方法。群主告诉他需要先在一个平台充值钱,充得越多能跑分就越多,之后需要大量收集支付宝收款码替群主收钱,收到后转入群主提供的银行卡,之后平台会按照收款数额给小阎1.4%的佣金。只需要找一些收款码再转转账,这么简单就可以日赚千元,小阎立刻同意了,并且很快拉了朋友小张来一起赚钱。
虽然随着和平台方的接触加深,在交流中小阎逐渐发现这个平台是用于帮助一些来路不明的钱款倒账,但小阎觉得自己只是转转账,不算什么,况且这么简单的赚钱法子小阎实在不想放弃,还是继续干了下去。
半年时间内,小阎与朋友小张为平台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百余万元。看似只是动动手指帮忙转账,实际却是为虎作伥,最终小阎和小张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兼职“招聘”,
招的是网站团伙想要收割的“韭菜”
高中学历的小蒋想通过智联招聘平台找份工作,发布求职信息后,很快有人来联系他,小蒋按照对方要求在QQ上加了一个叫“表弟”的人,“表弟”告诉他这份工作很简单,是以唯品会公司的名义拉人刷单,小蒋只要在各求职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成功拉来人添加了提供的微信后“表弟”会按照人数给小蒋支付提成,每拉来一人的报酬是50元左右。
如此简单又高薪,小蒋决定找上两个朋友一起接下这份工作,他们还专门为此购买了虚拟手机号卡、物联网卡流量卡等用于发布招聘广告。干着干着小蒋不满足于自己拉人得到的报酬了,他和朋友又通过平台招聘了一些业务员为他们做发布招聘信息的工作。仅仅两个月间,他招聘的业务员就为他拉来了六千余人,均添加了上家提供的微信号,小蒋和朋友也从上家处获得了三十余万元的报酬。虽然小蒋也想过上家让他们发布的刷单招聘广告是不是骗人的,但在暴利的驱使下,他很快把这点顾虑抛之脑后。
最终,小蒋和朋友,以及他们雇佣的十余名业务员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公安机关核查,已有十余人在添加了上家提供的微信后,被以刷单返款为名骗取钱款,共计二十余万元。小蒋等人也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提醒您:
怎么样,朋友们,兼职的套路是不是让你不仅感叹一句“哎呀,防不胜防啊!”。别急,下一期,我们会继续介绍司法实践中一些兼职的“假套路,真陷阱”。
出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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