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丨【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未成年人,一个都不能少——第一检察部走进漷县镇政府向儿童主任开展法治培训工作
关爱未成年人
一个都不能少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完善多层次、多角度的未成年人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助推基层部门提升履职能力,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通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赴漷县镇政府对辖区儿童主任开展法治培训工作,重点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强制报告制度”。
法治“充电”
打通儿童保护“最后一公里”
“各方资源能不能得到有效衔接和联动,是困境、留守儿童保障工作的关键,而‘最后一公里’的落实,得依靠儿童主任,儿童主任正成为我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护网里贴心可靠的工作力量。”
检察干警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历史、修订指导思想、修订内容、修订亮点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并结合现实案例重点解读了关于“强制报告制度”、“六大保护即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保护”等主要内容,让儿童主任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加全面直观的了解。
学法“护童”
明确儿童保护“责任承诺书”
“当困境、留守儿童面临或处于危及人身安全情形时,儿童主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为民政部门和专业社工力量及时介入、妥善处置赢来宝贵时间。”
检察干警围绕本次修法赋予儿童主任的责任,立足办案实务,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强制报告的主体范围、适用情形、报告途径以及不履行强制报告的责任追究等内容;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做好政策宣传、监护指导和权益维护。
答疑“解惑”
撑起儿童保护“保护伞”
“跟孩子们打交道,既需要耐心,更需要专业本领过硬。”
面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如何有效地和他们沟通,为他们提供更精准、温暖的有效帮扶?检察干警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精准识别。对于特殊易害人群加大基础摸排,双亲打工外出的留守儿童和残障儿童必须建档,重点保护;二是定期走访。多看、多听、多问,及时跟进特殊儿童近期的生活、学习状态,排查风险;三是多汇报。对于特殊群体出现事实孤儿、无人照料或侵害风险时,要第一时间按照流程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检察官的讲解通俗易懂,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很多新规定也有了更准确的认知。希望检察机关能多到社区来,结合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多给大家上普法教育课。”
儿童主任等参会人员对此次活动大力点赞,表示通过培训厘清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思路,今后将更加积极履职,切实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检察官普法小tips
1、强制报告制度:根据2020年5月29日最高检、监察委、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会签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等9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这些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以推动及时发现、处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儿童主任: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任,具体负责村(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孙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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