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信仰丨祛除“流量病”,线上线下要联动
全红婵获得奥运女子单人10米台冠军之后,连日来,在她的家乡广东湛江迈合村,车辆络绎不绝,不少网红主播冒雨在全红婵家外直播。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已在村口设置疫情防控点,呼吁大家理性打卡。目前,全红婵老家已谢绝外人进村(据8月8日腾讯网消息)。
从围观“流量大师”、砸门“大衣哥”、灾区偷救生艇,再到此次全红婵的老家被网红彻底“蹭热”,近年来,流量网红恰似开闸洪水,大有不可阻挡之势。这几天,有人直接堵在了全红婵家的大门口,就差要爬进去了;有些网红一边直播一边带货。全红婵的妈妈发出感叹:嫁过来这些年,现在才知道家里有这么多“亲戚”。
家里出了奥运冠军,对于全红婵家人乃至家乡父老来说,当然是天大的喜事。冠军家庭得到奖励、资助乃至全网关注,也在情理之中。但应付这么多为流量而来的“不速之客”,也确实有点棘手。难道就没有相关法律来管管吗?有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32条,私人生活安宁属于个人隐私。除非征得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但是,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一旦遇到蹭流量的“洪流”,就显得有点势单力薄了。这几年,网红围观早已打扰了很多人的生活安宁。这种情况之所以愈演愈烈,内因当然是流量驱动,外因则是多方面的,这其中,对网红这一新现象“规范合围”尚不够严密的问题,值得重视。
近年来出现的网红大军,可以说完全是一个新群体或者“职业”,从其活动内容来看,这些人的直播行为有时有点像新闻报道,有时候又像文艺演出、商品销售。不同的是,上述行业目前都已有成熟、严格的行业规范和立法来管理,而网红,由于其特点“十三不靠”,因而缺乏必要的行业规则。这就形成了一种错位:他们一边做着“职业”的事儿,一边又享受着普通人的权利和自由。也正因如此,对于网红扰民现象,至今仍是道德谴责多,得力措施少。从全红婵家乡工作人员以防疫为理由呼吁理性打卡,管理上的无奈就可见一斑。
有效规制网红围观现象,线上监管与线下执法有效联动起来,应该是一种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一方面,平台由于监管力量所限,对逐个播主、逐条短视频进行动态的实时审查,不太现实。而在线下,还以全红婵家乡的执法现场为例,当地工作人员也只能努力维持秩序,最后也只能“禁止进村”;同时,要等全红婵家人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显然更跟不上网红的“节奏”。如果当地执法部门与平台监管者之间实现直接的信息沟通与配合,由双方共同发力,网红围观的情形应该有望得到及时处理。具体来说,平台监管方得到线下执法部门提供的线索和建议后,可以及时发出通知,制止类似直播或短视频上传行为,违者予以封号等处置。这样一来,不但监管工作的反应会更迅捷,当地的执法成本也会大大降低。
目前来看,将线上线下的监管力量连成一片,形成合力,是新时代、新情况的现实需求。从长远看,改进平台目前根据流量制定利益分配的机制,才是治本之策。有朝一日,如果除了流量之外,“流质”成了平台的更重要的评价指标,网红为流量“饿虎扑食”的怪象才能得到根治。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编辑:李熙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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