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检会”半年来(五)| 推进首都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首都治理效能
编者按
2月26日,第十一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围绕统筹推进首都检察高质量发展和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首都“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了部署。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狠抓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释放更多、更好、更实的检察制度效能。
接下来,京检君将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全市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十一检会”精神方面,都有哪些生动实践?
首都检察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
立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首都检察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借鉴和运用经济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经验,以首都发展的“需求侧”为牵引,聚焦国家性社会公共产品供给侧之检察担当,推进首都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首都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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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刻领悟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深入思考如何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上来谋划检察工作,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要求,以推进首都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解决发展质量问题具有基础性和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与机制支撑,通过深化理念变革、锚定目标方向、完善机制支撑推动首都检察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发展取得较好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检察供给体系与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适配性不断提升。
深化理念变革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强调,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法律授权必须为”的理念,增强“顺理而举易为力,背时而动难为功”的意识,在“履行法律制度赋予的检察职责一项也不能缺失”上提升政治站位,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市检察院机关按照“讲政治要有更严要求,抓业务要有更高标准,强素质要有更实举措”的要求,引领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制约,监督办案即监督”的理念,通过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责,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蓬勃生机和优势活力。比如,主动思考和谋划提升“两诉一和四建议”七类民事检察产品质量的思路和举措;强化首都意识、突出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探索完善以“三诉两支”为基本框架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刑事抗诉案件数量连续两年实现历史新高;筹备开展全市首次看守所巡回检察,探索实施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等等。
图为北京市首例“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公开听证
图为巡回检察组审查社区矫正档案材料
全市各分院、各基层院聚焦法治“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内涵,紧密联系检察工作通过加强法律监督以制约权力的价值规定性,思考、谋划“在严格依法办事中履职尽责”的命题。市检四分院以最富铁检工作特色的站车交接案件检察监督为抓手,与北京铁路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站车交接案件监督配合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定期走访乘警支队等方式,深挖监督案件线索。西城区检察院坚持在检察发展的“质”上下功夫,在“精”上做文章,将检察工作与西城区位优势、资源禀赋有机融合,促进“小区饮水机水质”“食药非法添加”“违规提供一次性餐具”等问题整治。海淀区检察院针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探索建立内外两套联动机制,对内与刑检部门建立民刑检察业务联动工作机制,扩大虚假诉讼线索来源,对外与海淀分局经侦大队建立虚假诉讼联合查办机制,形成专业优势互补。昌平区检察院提升主动监督能力,强化监督整体效能,建立区委书记月度点评、12345分析整治+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以及公检、法检之间线索移送与协作打击虚假诉讼等长效机制。
图为市检四分院就在北京海关缉私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开展线索查询进行调研
图为海淀区检察院与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前往快递企业开展联合大检查
锚定目标方向
全市检察机关深刻认识检察供给的质量效益不高已成为检察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矛盾的主要方面,遵循“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结构调整是重点”的要求,把观察思考和谋划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一方,侧重于解决检察公共产品提供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者把重视解决检察产品“供给不足”“质效不高”“结构失衡”等突出问题,摆在正确认识和处理检察领域供需关系的突出位置和主要方面上来。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规模增幅较大;刑事检察“案-件比” 降幅明显,办案效率切实提升,整体办案质效趋优;民事检察案件同比上升96.1%,监督质量显著提高,监督意见采纳率步入全国中前列;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立案同比上升20余倍,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军事设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重点探索领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在办案数量整体增长的同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占比上升,结构比趋向优化,依职权主动监督占比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检察供给体系与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适配性不断提升。
图为京津冀三地联合举办公益诉讼检察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组织鉴定人、助理鉴定人专项业务培训
全市各分院、各基层院在调整结构比上狠下功夫,切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市检二分院各项办案数据在指标导向、科学研判、精准施策联合作用下均得到优化,其中“案-件比”2021年上半年保持低位运行。东城区检察院上半年刑事案件相比2020年,2021年占比下降4.9%,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占比分别上升3.5%、0.1%、1.4%。门头沟区检察院上半年捕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率31.9%,捕后诉前引导侦查率61.7%,自行补充侦查率18.6%,分别较去年同期提升29%、13.9%和17%,追捕率、追诉遗漏犯罪嫌人率均排名全市前三,“案-件比”较同期下降0.28。铁检北京院在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的案件规模上做增量文章,上半年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0%,受理公益诉讼线索数量同比上升142.86%、立案数同比上升200%。
图为门头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外出收集线索
图为铁检北京院与有关单位就规范危化品网络监管进行磋商
完善机制支撑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完善指导与约束效用并重的检察业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出台《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及指标体系,以分院、基层院为考评对象,重点评价各院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优化四大检察结构比和提升依职权主动监督的能力。同时,注重完善“数据要素”支撑的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机制,坚持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全面会商与专题会商相结合,对焦推进检察业务发展补短板、强弱项、调结构、增优势的工作需求,优化调整检力资源配置,增强检察供给的适配性灵活性。通过2021年1季度、上半年两次考评、通报分析、指标完善修改和时时动态考评系统的研发,逐步建立起以业绩考评为切口的案件质效管理机制。此外,继续巩固发扬北京市检察机关线索统一管理的经验和优势,扎实开展好检察监督案件线索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检察机关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在北京市检察机关内部实行“线索管办分离、归口管理”,保障了检察高质量发展定位向法律监督聚焦、重心向法律监督转移、责任向法律监督压实、力量向法律监督倾斜。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与北京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加强办案联系协作机制座谈会
图为市检二分院第六检察部与辖区院民事检察部门召开绩效考评座谈会
全市各分院、各基层院充分发挥考评指标体系“风向标”“指挥棒”“助推器”的效能,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市检一分院建立检察官办案质效发布机制,对高检院办案质效核心指标、市检察院基层院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形成涵盖每名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数量、质效业绩清单,以季度为单位定期公示发布。石景山区检察院制定《检察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化、制度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并通过检委会(扩大)学习通报,从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各角度分析业务数据优劣,引导办案活动更具针对性实效性。顺义区检察院以考评为“指挥棒”,制定《关于公益诉讼线索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促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更加健全。大兴区检察院制定《侦查活动监督线索移转工作指引》,规范院内办案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侦查活动监督线索的移转程序,明确办案部门检察官、监督部门检察官、第八检察部线索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有效避免了重复生成监督案件、监督方式不当等问题。怀柔区检察院制定《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考核办法》,以“数量无限制、效果有区分、加分不封顶”的分层次质效考核机制“盘活”监督线索管理资源,同时每季度召开检察业务情况通报会,精准把握办案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增长点。
图为市检一分院在案件管理中心大厅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图为顺义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就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等事宜进行交流沟通
来源:京检在线
编辑:李熙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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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检会”半年来(四)| 打造北京特色检察品牌,培育特色检察尖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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