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检之声丨聚共识 促公正,通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昌受邀列席区法院审委会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院、法院组织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法两院将借助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促公平正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昌说。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通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昌受邀列席通州区法院审判委员会2021年第12次会议,就会议审议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方案、《关于2021年以来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规定》的起草说明等四项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经纬主持审委会会议。
会上,张树昌副检察长首先感谢通州区法院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并表示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体现,更是法检双方互相学习、提高办案水平的途径。
通州区法院此次邀请通州区检察院列席审委会,一是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检法共同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贯彻落实;二是体现了主动接受监督的格局。法院主动学习《意见》精神并制定办法贯彻落实,共同推进检法良性互动,尊重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体地位,彰显了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三是体现了壮士断腕的勇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过不禅”是一种勇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管理体现了勇于接受监督的决心;四是体现了对干警的无限厚爱和对群众的关爱。严管就是厚爱,厚爱必须严管,严格要求方能促使干警成长,而公正审判、不断优化审判质量,方能真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
同时,张树昌副检察长也提出,检法两家要进一步加强检法交流,完善监督意见反馈机制,提高检察建议回复率,缩短调阅审判卷宗周期,畅通审判、执行信息共享渠道。
李经纬代院长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意见》是中共中央发文,法院全体干警要深学笃行,从讲政治的高度去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主动接受监督,尊重监督、理解监督、配合监督,及时办理落实检察建议,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审执质效;检法“两院”是法律命运共同体,具有一致的目标和价值追求,通州区检法两家将持续深化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司法正义和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第五检察部
编辑:王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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