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信仰丨考核是对检察官担当履职的“背书”
最高检举行领导干部业务讲座,朱孝清围绕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作专题讲授,张军强调
10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领导干部业务讲座。
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一头连着检察管理、检察业务,一头连着政治、大局,既是党中央赋予的政治责任,更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实际感受。10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领导干部业务讲座,最高检咨询委员会主任、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孝清围绕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作专题讲授,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同堂学习。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讲座并就持续抓实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朱孝清结合今年最高检咨询委赴基层调研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情况,围绕为什么要考核、当前考核的成效与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作了务实性、思想性、针对性都很强的精彩讲授。
“全员、全面、全时”的检察人员考核是检察机关主动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背景下,如何把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做得更实,有力提升检务管理科学化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贯彻落实好?张军从思想认识、检察管理和深化落实等方面提出的明确要求,引发检察干警共鸣。
“强化检察人员考核是形势使然、责任使然。抓好考核工作是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检察人员考核,是主动对标对表、努力跟上适应,绝不是阶段式、运动式、一阵风,必须抓实、抓常、抓到位!”张军指出,检察人员考核工作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推进。当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整改中就要紧密结合检察人员考核,从德、能、勤、绩、廉全方位促进深化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考核就是监督的理念,把强化考核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学习和工作质效的有力、有效抓手,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在日常。
“为什么教育整顿中重点复查了一些不捕不诉案件?就是因为人情案、关系案更多地出在不捕、不诉环节,要通过考核将党和国家‘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到位!”“检察官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监督撤案、不捕、不诉、建议判处缓刑的,考核指标作出鼓励、激励性的评价,就是对检察官担当履职的‘背书’、支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样的工作,解决的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各级检察院努力在做,但难度大、政策水平要求高,就要在考核指标上加大督导、推动的力度,发挥好考核功能,努力把监督办案、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考核落实、再落实!”张军强调,检察人员考核的关键是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通过考核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传导到各级检察院、压实到每名检察人员,把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的自觉落实和追求。
“最高检确定效果指标、加大效果权重的初衷,是鼓励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办同一份征求意见稿,一个部门没有提出意见,另一个部门认真研究、查阅大量资料提了三点意见被采纳了,这两个部门的承办人的办件效果完全不同,就不能计同样的分值!”张军结合实例指出,做实检察人员考核必须坚持质效导向,抓实用好效果指标,要把考评的核心聚焦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履职的质量、效率、效果上,数量结合质量、效果,评价为效率,引导抓实有质量的数量。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激发检察人员的内生动力,就必须用好考核这个抓手,以‘求极致’精神做好考核工作。”张军强调,检察管理上要再从严,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科学管理要敢于担当——领导干部不能处于考核“盲区”,也要分出履行领导管理职务的好、中、差。在审核计分、确定考核等次时,不能当“老好人”,刻意营造一团和气;干部晋级晋职、检察官助理晋职员额检察官也必须与政治素质、工作实绩挂钩,不能只看年限、资历;检察官职务不是“铁帽子”,进了员额不等于进了“保险箱”。科学管理要尊重人性——既要善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也要关注干部的差异性。科学管理要有智慧和格局——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听取意见建议,用发展眼光看待考核。
“要在深化落实上再进步,在新的起点上把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抓得更实、更富成效。”张军要求,要以检察官为重点,做优全员考核,做深做细检察官考核,持续推进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考核,有针对性地推进分级分类考核。要以政治建设实效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做实全面考核,把反映对“人”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融入对“案”的考核指标,通过日常管理实效和监督办案实绩来印证和评价德、能、勤、廉。要以发挥检务管理功能为重点,做好全时考核,根据考核实时计分排名情况,分析点评工作、鼓励先进、帮促后进,更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
张军还就维护稳定、依法防疫战疫、错案追责等三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疫战疫的部署要求,从捕到诉审慎研究办理好涉疫案件。要在有力、优质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从严从重追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要通过严格、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压紧压实司法责任,严防冤错案件的发生。
讲座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最高检在京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最高检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加讲座。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参加讲座。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编辑:张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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