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服务副中心④丨公益诉讼,守护副中心百姓美好生活
公益诉讼,是距离社会面最近、产生司法效益最快、最直接的检察业务。通州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法定领域案件办理,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范围,持续开展食品药品、生态资源环境、文物、英烈设施、无障碍设施等领域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完善跨区域协作、一体化办案、技术支持等制度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要求新期待,助力副中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守护食品安全底线
“民以食为天”。通州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多起涉农贸商超、特殊食品安全案件,尽心尽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网络餐饮外卖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相关机关核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5500余家,整顿平台外卖商家1500余家。针对部分农贸市场销售、宰杀未经检验活禽的违法行为,向相关责任部门制发5份检察建议,推动联合检查,提升副中心农贸市场整体规范化管理。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提起北京市食品安全领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请求案,使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共240余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获新华社报道。
守护生态资源宝藏
落实市委区委部署,打好副中心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建设绿色城市、森林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
推动综合治理建筑垃圾堆放、工地扬尘、河道保护、养殖污染、水源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问题。针对某观光园侵占潮白河河道管理范围,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件,联手多家机关共同守护通州水系;严厉惩处了王某某2人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案,依法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160余万元,保护土壤5070平方米;就区内2家温泉场所未取得许可资质擅自开采地下热水资源情况,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查处,保护区地下热水资源;开展文旅区水环境整治专项监督,围绕萧太后河周边环境治理办理案件5件,向相关机关共制发4份检察建议,大力优化水域周边环境,为副中心文旅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守护营商环境优良
推动通州区发布《关于服务“两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副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检察供给侧为城市副中心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贡献法治保障。
聚焦优化副中心营商聚商环境,积极开展涉医疗美容专项监督、食品市场流通秩序监督。整治通州区美容场所无资质提供医美服务问题,推动多家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对15家美容场所及个人予以行政处罚;联合属地政府、行政机关合作,彻底解决扰企扰民的污水外溢问题;针对自动售货机经营不规范与相关行政机关磋商,仅10日就共同推动通州区全部共17个销货商、268个自动售货机点位规范经营;就违法租借营业执照经营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规范市场经营、流通秩序。
守护人文历史底蕴
深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是实现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对文物保护的作用,着力服务于人文城市建设,厚植副中心文物保护文化传承情怀。推动整治文物周边环境,两座明代石桥得到切实保护,该案系北京市首例涉及文物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助力保护大运河金口新河故道遗址,促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入选最高检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在建党100周年重要时点,针对二四九炮校旧址革命文物保护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问题,制发5份检察建议,推动革命文物整修列入计划、烈士陵园维修、烈士身份溯源等,并以点带面对区内各级文保单位加强巡查治理保护。
守护平安通州建设
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指示,扎实服务“平安通州”建设同时聚焦打造宜居城市,筑牢人民生命安全屏障。
开展危化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某燃气公司违规经营燃气问题制发诉前建议2份、社会治理类建议1份,守护群众“灶台上的安全”;结合无障碍设施建设专项活动,实地调查摸排,有效规范整治无障碍设施设计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守护特殊群体生活便利安全;贯彻落实高检院“4号检察建议”精神,统筹督促区域井盖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供稿:第六检察部
编辑:王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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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服务副中心①丨以“1+N”知识产权保护格局赋能副中心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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