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通州区检察院与市检三分院联合办理的撤案监督案件获评全国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近日,在最高检主办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评选活动中,通州区检察院与市检三分院共同办理的马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撤案监督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2014年某民营上市医药控股集团委托代理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某投资公司执行董事马某某伙同他人诈骗其公司1亿元人民币,后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2016年,该医药控股集团与该投资集团另行约定废除之前签订所有合同,退还1亿元资金并另行补偿该医药控股集团1亿元。
但因公安机关未及时撤销该案,案件处于“挂案”状态,导致香港某投资集团与实际购得某医院股权的第三方合作协议后续履行受阻,影响交易双方的商业信誉和正常经营。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有序、健康发展,营造城市副中心法治化营商环境,通州区检察院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在此过程中,通过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发现并调取了该医药控股集团被合同诈骗案的立案监督线索。
该案挂案时间长、涉及企业多、关系复杂,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民刑交织问题突出,通州区检察院与市检三分院办案组织充分运用包括“一阅二问三查看”等在内等的多种调查核实手段,查实、查深、查透案件事实,最终审查认定该案件不成立并于2020年9月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通过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依法保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开展“翻箱式”调查取证,查明案情。从公安机关调取涉案医药控股企业被合同诈骗案的侦查卷宗,从工商部门、司法查询平台等调取相关公司登记信息、诉讼情况,从涉案公司、经办当事人手中调取相应商业活动合同、备忘录、EMS记录等关键材料,构建涉案20余家公司、企业关系脉络图,彻底查清商业活动交易经过、违法违约关键节点和案件发生的原委。
二是进行“控辩式”听取意见,厘清实质。先后听取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立案理由,听取涉案双方当事人陈述辩解,查清案件涉案款项实际用途,合同未实际履行原因、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厘清事情发展经过。
三是组织“会诊式”公开论证,准确定性。针对案件民刑交叉、存在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争议等现实情况,为保证案件定性准确,通州区检察院与市检三分院检察官运用部门、内外协作机制,邀请经济犯罪检察、民事诉讼监督等部门资深检察官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研讨案件定性;咨询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专家学者,认定案件实质为商业违约,不属于合同诈骗行为;邀请公安机关法治人员,研讨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过程、倾向性意见及内部撤案流程,交流审查意见,达成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一致性办理意向,打通问题实质性解决最后一公里。
通州区检察院始终坚持自觉能动履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保障经济发展工作要求,着眼“六稳”、“六保”,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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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七检察部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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