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快评丨DIY实现“冰墩墩自由”?当心侵权
2022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在冬奥期间是当之无愧的“顶流”,在冬奥会闭幕后也依然余热不散,2月20日旗舰店分批上架的200多万件纪念品均被瞬间抢购一空。面对“一墩难求”的现状,不少心灵手巧的网友已经开始DIY制作自己的冰墩墩公仔、摆件甚至小吃。但除了自娱自乐外,部分商家也瞄准了这一“商机”,仿冒的相关玩偶和周边产品陆续出现在线上销售。目前,北京、重庆、浙江等多地均已出现制售冰墩墩造型产品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案例。
不同于厂家大批量生产销售盗版玩偶此类典型的侵权行为,许多商家和手工达人忽视了售卖手工制作的产品同样可能构成侵权,法律意识的不足导致不但没能抓到商机,反而受到处罚。制售冰墩墩蛋糕、冰墩墩拉花咖啡等手工产品被处罚的现象,除了反映出冰墩墩的“火”,也反映出民众普遍存在对知识产权缺乏了解、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吉祥物“冰墩墩”作为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规定,对“冰墩墩”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此外,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冬奥组委还对包含“冰墩墩”在内的奥林匹克标志享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制作可爱的冰墩墩造型手工产品用于收藏和欣赏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对外销售制作的产品,或使用冰墩墩造型发布商业广告招揽顾客等,就不再只是无害的娱乐,而是侵犯了北京冬奥组委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属于侵权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冰墩墩虽好,却要当心侵权困境。商家在紧跟热点抓住商机的同时,应当提高对冬奥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切勿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制售吉祥物造型的产品,以免因侵权而遭受处罚。消费者也应当在购买吉祥物相关产品时擦亮眼晴、提高警惕,从特许零售店、官方旗舰店等正规渠道购买特许商品,拒绝假冒、仿冒以及未经授权的手工制品,合法实现冰墩墩自由。
北京冬奥会作为举国关注的盛会,同时也是一次普及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关键契机。借助火遍全网的冰墩墩,加强打击层出不穷的冰墩墩侵权案件,不但能够保护设计团队的心血,激励创作者创作更多高质量的作品,也能够加强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减少“一不小心过了火”的侵权案件发生,不断深化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让知识产权保护真正深入人心,为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投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张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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