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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月丨危险!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通州检察 2022-08-14

上头电子烟是一种含有合成大麻素等精神活性物质的新型毒品,藏匿与电子烟市场中。其外观与普通电子烟相似,内部含有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常通过不规范途径进行售卖,销售广告中一般包含“上头”“飞行”“快感”等毒圈黑话。吸食上头电子烟后会染上毒瘾,过量吸食会出现昏迷、休克、窒息、猝死等情况,危害性极大。


(图片来源:咸阳禁毒)


案件情况

2022年2月13日,武某闲暇之际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售卖电子烟,售价3000元,价格较普通电子烟高的多,因好奇与卖家鲁某聊天了解该电子烟,卖家鲁某反复鼓吹该电子烟不同于普通电子烟,上头效果好、持续时间长,还能送货上门等,武某禁不住卖家的推销诱惑购买了该电子烟,吸食后出现头晕、呕吐、致幻等反应。经鉴定,该电子烟烟油内含有合成大麻素,属毒品。


检察官提示

第一,警惕价格过高的电子烟。“上头电子烟”往往披着时尚的外衣,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贩毒团伙多将合成大麻素晶体加入正规烟油中进行物理稀释、封装,做成浓缩电子烟油,卖家销售话术往往包含“飞行”“快感”“上头”等毒圈黑话,价格较普通电子烟高出数倍。

第二,警惕一些未经登记或批准商家的生产、销售的不正规电子烟。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2022年颁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生产电子烟需要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销售电子烟需要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禁止通过法定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渠道销售电子烟产品。

第三,警惕青少年购买的上头电子烟或可能含毒品的零食。由于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毒品成本低,呈现出零食化、时尚化的特征,极易诱导青少年迈出涉毒第一步。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店,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家长和学校需加强对青少年的基础教育和法治宣传,发现孩子因误食异常零食、或误吸上头电子烟后出现头晕、精神恍惚、昏迷等情况及时就医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



上头电子烟是新型毒品而不是时尚潮流,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检察官提醒广大公民应擦亮双眼,时刻警惕合法上头的销售骗局,不吸食、不买卖,摒弃侥幸心理,坚决抵制毒品。



延伸阅读: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供稿:第三检察部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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