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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公司停产5年才想起讨薪?一张手写欠条牵出11起虚假诉讼案

通州检察 2022-08-14

数据利剑直击虚假诉讼

“最隐秘的角落”

江苏苏州:

构建破产领域大数据监督模型


单人追索劳动报酬金额超30万元、提起诉讼时间距离企业破产仅有几个月、证据链薄弱……近日,涉及江苏省苏州市某公司的数十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打包”式地呈现在苏州市检察院开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


根据平台分析的“异常点”,该案可能存在申报虚假劳动债权的情况。这一线索正是依托苏州检察机关构建的破产领域虚假劳动债权申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的。该模型融合数据筛选、数据画像、数据碰撞等方式,直击虚假诉讼“最隐秘的角落”。


一张欠条

牵出11起虚假诉讼案件


2021年1月,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刘芬在使用苏州市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时发现了十几件向永新公司(化名)追索大额劳动报酬的案件,这几起案件的主要证据只有该公司老板的手写欠条。数年来的办案经验让刘芬觉得事有蹊跷。


根据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分配中,劳动债权清偿顺位优先于普通债权,这就导致某些公司资不抵债时,会通过让熟人申报虚假劳动债权的方式逃避债务履行。


张家港市检察院将该线索上报苏州市检察院,两级检察院开展联合调查。经调查,永新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3年停产,2020年进入破产程序。然而,2018年却有8名职工手持工资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工资报酬,金额多为十几万元到三十几万元不等,共计约申报债权220余万元。


为什么公司停产5年后才想到追索劳动报酬?针对该案疑点,苏州检察机关对相关案件当事人之间的人员关系、社保缴纳、工资支付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4名原告与永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系亲属关系,其余几人也为张某多年好友,劳动关系存疑。


经审查,苏州检察机关就永新公司虚假劳动债权系列案件提出抗诉2件,相继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再审后采纳抗诉和检察建议,对11起案件撤销原判,驳回原告起诉,守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数据赋能精准识别“异常点”


据了解,2021年,江苏法院受理各类企业破产案件12864件,同比增长94.17%,虚假劳动债权案件更是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虽然永新公司的案件已经办结,但是破产领域虚假劳动债权申报高发的现象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往,我们对虚假劳动债权的监督主要靠当事人申请、案外人举报等被动方式收集线索,一旦案件原告、被告合谋,就很难被发现。”苏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杨梅表示,要想击破“攻守同盟”、从海量文书信息中自动筛选出有效线索,大数据成为重要手段。


攻克数据壁垒是精准抓取线索的第一步。因此,在模型构建中“一网一制”的设计路径率先被提出。“一网”指的是编制一张相关案件信息网,即从法院获取民事裁判文书数据资源。“一制”指的是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从市场监管局和企查查获取企业数据,在具体案件办理中通过个案协查,查询社保信息、人口信息等。


该模型以进入破产程序或已经资不抵债的企业作为重点筛查对象,筛选相关企业涉劳动报酬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再依托语义分析、要素提取等对相关民事裁判文书进行疑点画像,梳理出疑点较高的企业及关联案件,将其纳入同一个“集合”,通过苏州市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向检察官推送线索。


在今年6月2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苏州市检察院智慧检务保障中心副主任卞叶进行了汇报演示。她结合一起虚假劳动债权监督案,还原了该模型如何通过数据画像、精准识别出“异常点”的过程,深深吸引了在场听众。“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的底层逻辑就是从海量的数据中通过特征画像找到异常。”卞叶总结道。


“通过技术手段从客观原始的数据中提取信息、归纳知识用于凝练实践智慧,实现数据价值的逐步释放,就是苏州市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的功能定位。”苏州市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专班成员蔡恺这样介绍平台的作用。


释放大数据法律监督的

“乘数效应”


“涉案案件数:17”“缺席审判”……在苏州市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疑点企业存在的“异常点”自动被平台提取为醒目的“红色词条”排列在企业名称下方,让检察官一目了然。


“这一大数据模型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办案中的共性难题,模型使用以来,我们一共接收涉及虚假劳动债权的线索449条,目前,有24条线索正在立案办理中。”苏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陈俊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苏州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专班,推行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模式,在大数据法律监督案例挖掘提炼、思路验证分析、模型孵化构建、线索办理跟踪、类案延伸治理等方面形成合力。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办案中游刃有余地应用,让越来越多的一线检察官受益。据悉,苏州检察机关已打造涉及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领域16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形成含120余类在手数据、20余类需求数据的数据资源清单,建成数据获取、模型构建、监督办案、综合治理共建互促格局,有效解决数字经济“新场景”下的法律监督难题。


“苏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大数据思维,创新大数据手段,发挥大数据价值,挖掘类案式法律监督增长点,让更多‘数字模型’升级为‘监督模板’,真正释放新时代法律监督的‘乘数效应’。”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表示。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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