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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丨其实宪法并不“高冷”

通州检察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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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是感觉它距离我们很遥远啊。

韩丽:其实,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 

有关宪法“高大上”的头衔,是它地位尊崇的体现,回归到宪法本身,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守护者。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事例吧!

1

拒服兵役:违反宪法

参军报国是很多热血青年的梦想,而将保家卫国的重任扛在肩上,并不容易。有些年轻人应征入伍后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训练的压力,严明的纪律,体能的挑战让他们觉得不堪重负,于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以各种理由逃避服兵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被处以各单位禁招、两年内禁止出国(境)和升学等6条惩罚。

拒服兵役根据兵役法规定,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在宪法意义上讲有助于公民树立国家观念和国家认同的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

搜查公民身体:违反宪法

超市失窃后买东西的人被误认为是小偷,保安要求对其进行搜身,保安搜查公民身体是否违法?宪法对此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3

拒绝赡养父母:违反宪法

赡养老人是子女责无旁贷的法律和道德义务,有些老人在年轻时为子女奉献一生,但在年迈时却被子女抛弃,更有甚者,会遭到遗弃。不赡养父母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违反宪法

十年寒窗,高考后却被人冒用身份信息,代替自己进入大学校园,取得学历,受害人对其受教育权被侵害的事实也不知情,经过数年之后才知道当年冒名顶替的人使用伪造的纸质档案完成了入学审查。最终冒名顶替的人和帮助伪造相关证件的人员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5

要求应聘者两年不准怀孕:

违反宪法

小吴心仪的单位发布招聘简章,要求应聘人员入职前签订带有“两年内不准怀孕”条款的劳动合同,一旦怀孕将会被辞退。小吴认为这是对女性的歧视,也违背劳动法,于是向该公司主张取消该项合同条款。后来该事被媒体报道引发了社会讨论。该单位也迅速做出整改,取消了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供稿:第八检察部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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