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反恐小课堂开课啦!一起来“涨姿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一部全面、系统规定有关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措施的综合性法律,是反恐主义工作的基本法。该法是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反恐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其中的反恐小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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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2020年10月1日,某县公安局民警对某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按规定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10月12日,县公安局对该酒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其依然存在未按规定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10月14日,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处罚款十万元,并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夏某和张某分别处罚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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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2018年1月以来,被告人刘某某向境外网站租用服务器,利用“手撕包菜”磁力网站源码,通过境外CDN服务商进行域名解析,创建具有CDN加速及隐藏IP功能的BTtuzi网站,并建立包含涉暴恐音视频、淫秽视频等信息的数据库,供网民免费浏览、下载。2019年7月10日,侦查机关在BTtuzi网站采样提取43部疑似视频,经鉴定均系淫秽视频。2019年8月24日,侦查机关经远程勘验发现,刘某某租赁的服务器数据库存有疑似文件1220个,经鉴定其中1165个系暴恐音视频。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作为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放任暴恐音视频、淫秽视频在其网站上宣扬、传播,其行为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传播淫秽物品罪,遂以宣扬恐怖主义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以案释法
2014年,数名暴徒蒙面持刀在某火车站砍杀群众,造成大量人员伤亡,4名暴徒被当场击毙,帕某被击伤后被抓获。涉案人员玉某等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帕某犯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预防恐怖活动基本知识
什么是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活动有哪些具体行为
1.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2.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4.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5.其他恐怖活动。
什么是恐怖组织活动
恐怖组织活动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什么是恐怖活动人员
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什么是恐怖事件
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恐怖袭击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恐怖袭击方式包括刀斧砍杀、驾车冲撞碾压、纵火、爆炸、枪击、劫持、投放危险物质等。此外,恐怖分子有时还会通过利用网络、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方式实施破坏活动。
共筑反恐防范安全防线
积极来安检,不要嫌麻烦
保障我们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通过安检,能及时发现人身、车辆、物品等是否携带或夹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有效防止损害发生。
依法实名制,保护你我他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坐飞机、住宾馆、上网吧、寄快递时,通常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制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规范个体行为、打击违法犯罪,并在及时发现可疑、消除涉恐隐患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刑法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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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之一 【帮助恐怖活动罪】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之二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
(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
(三)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
(四)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二十条之四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二十条之五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一条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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