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检察|助力耕地保护 守护粮食安全
民以食为天,粮以地为本。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通州区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助力耕地保护,守护粮食安全,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惩罚+修复,筑牢保护防线
通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采取“惩罚+修复”方式,双管齐下筑牢耕地保护防线。依托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完善畅通公益诉讼检察线索移送渠道,提高线索发现和办理效率。同时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融合履职,以追求及时有效修复为目标,促进违法行为人履行耕地保护修复责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办理王某峰等2人污染环境一案中,王某峰等人在通州区某村开设废旧铁桶回收、加工作坊,因处置不当造成耕地土壤污染,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通州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同配合,向通州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王某峰等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等,区法院支持了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并将修复效果纳入量刑情节。
监督+联动,凝聚保护合力
通州区检察院聚焦副中心耕地资源保护问题,以最大化保护公益为核心目标,加强与行政机关等良性互动,通过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督促整改等机制措施,共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办理潘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积极推动召开工作推进会,与区公安分局、区环境生态局、区规自分局、属地政府等协作配合,多次参与相关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高质效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调各方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最终该案从磋商至修复评估完成历时仅五个月,有效修复18亩受损耕地,并适时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群众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提升生态保护效果。
办理+治理,实现保护标本兼治
通州区检察院以个案为切入点,延伸监督触角,深化监督职能。在办理王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害公益案过程中,经审查建筑垃圾倾倒地虽为通州区某一乡镇,但根据相关证据线索,建筑垃圾来源地和中间运输环节可能涉及其他乡镇。依法能动履职,对区域内多个乡镇同步开展监督工作,扩大区域内耕地保护力度。经审查,针对多个乡镇街道在建筑垃圾处理运输中间环节和工程项目源头存在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堵塞监管漏洞。最终实现了办理一案件,治理一领域的办案效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实现保护标本兼治,助力守牢耕地红线,粮食安全底线。
下一步,通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凝聚共识,深化效果,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守护粮食安全,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第六检察部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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